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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C++中CONST)

(2021-07-14 14:00:04) 百科综合

CONST(C++中CONST)

const 限定符,它把一个对象转换成一个常量。

基本介绍

  • 外文名:CONST
  • 包括1:简单介绍,把握全局
  • 包括2:const与指针和引用
  • 包括3:const与指针

简单介绍

(一)简单介绍,把握全局
1.》》const与define。两者都可以用来定义常量,但是const定义时,定义了常量的类型,所以更精确一些。#define只是简单的文本替换,除了可以定义常量外,还可以用来定义一些简单的函式,有点类似内联函式(Inline)。const和define定义的常量可以放在头档案里面。(小注:可以多次声明,但只能定义一次)
2.》》const与指针和引用。
(a)const与指针。
先来看看下面的几种定义:
int me;const int* p1 = &me;//p1可变,*p1不可变,此时不能用*p1来修改,但是p1可以转向int* const p2 = &me;//p2不可变,*p2可变,此时允许*p2来修改其值,但是p2不能转向。const int* const p3 = &me;//p3不可变,*p3也不可变,此时既不能用*p3来修改其值,也不能转向
(b)指针和引用的区别很简单,就是引用更简洁,更安全。因为引用声明时必须初始化。 引用更接近const指针,一旦与某个变数关联,就将一直效忠于他。
(c)const指针可以接受const和非const地址,但是非const指针只能接受非const地址。所以const指针的能力更强一些,所以儘量多用const指针,这是一种习惯。
3.》》(a)const与函式。由于2(c),所以经常把函式的形参类型设为const,而且多为const 引用。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制,不能把不是左值的地址传递给引用。(左值包括变数,数组元素,结构成员,引用,被解除引用的指针等)。 形参是const类型的,说明该函式将不会修改其值,该函式便为const函式。
(b)const与类成员函式。先看看下面这段代码:
const Stock land = Stock("hyd");land.show();
land 是常量,但是类成员函式show无法保证不修改land,所以编译器将拒绝执行该段代码。除非你能保证show像const函式一样,但这需要另外一种语法,即:
void show() const; //声明
void Stock::show() const{} //定义

详细介绍

(二)详细介绍,注重细节
C中常用:“ #define 变数名 变数值”定义一个值替代,然而却有个致命缺点:缺乏类型检测机制,这样预处理在C++中成为可能引发错误的隐患,于是引入const.
const使用:
1. 用于指针的两种情况:const是一个左结合的类型修饰符.
int const *A; //A可变,*A不可变
int *const A; //A不可变,*A可变
2.限定函式的传递值参数:
void function(const int Var); //传递过来的参数在函式内不可以改变.
3.限定函式返回值型.
const int function(); //此时const无意义
const myclassname function(); //函式返回自定义类型myclassname.
4限定函式类型.
void function()const; //常成员函式, 常成员函式是不能改变成员变数值的函式。
例如:
int Point::GetY()
{
return yVal;
}
这个函式被调用时,不改变Point对象,而下面的函式改变Point对象:
void Point:: SetPt (int x, int y)
{
xVal=x;
yVal=y;
}
为了使成员函式的意义更加清楚,我们可在不改变对象的成员函式的函式原型中加上const说明:
class Point
{
public:
int GetX() const;
int GetY() const;
void SetPt (int, int);
void OffsetPt (int, int);
private:
int xVal, yVal;
};
const成员函式应该在函式原型说明和函式定义中都增加const限定:
int Point::GetY() const
{
return yVal;
}
class Set {
public:
Set (void){ card = 0; }
bool Member(const int) const;
void AddElem(const int);
//...
};
bool Set::Member (const int elem) const
{
//...
}
非常量成员函式不能被常量成员对象调用,因为它可能企图修改常量的数据成员:
const Set s;
s.AddElem(10); // 非法: AddElem不是常量成员函式
s.Member(10); // 正确
*******但构造函式和析构函式对这个规则例外,它们从不定义为常量成员,但可被常量对象调用(被自动调用)。它们也能给常量的数据成员赋值,除非数据成员本身是常量。
为什幺需要const成员函式?
我们定义的类的成员函式中,常常有一些成员函式不改变类的数据成员,也就是说,这些函式是"唯读"函式,而有一些函式要修改类数据成员的值。如果把不改变数据成员的函式都加上const关键字进行标识,显然,可提高程式的可读性。其实,它还能提高程式的可靠性,已定义成const的成员函式,一旦企图修改数据成员的值,则编译器按错误处理。
const成员函式和const对象
实际上,const成员函式还有另外一项作用,即常量对象相关。对于内置的数据类型,我们可以定义它们的常量,用户自定义的类也一样,可以定义它们的常量对象。例如,定义一个整型常量的方法为:
const int i=1 ;
同样,也可以定义常量对象,假定有一个类classA,定义该类的常量对象的方法为:
const classA a(2);
这里,a是类classA的一个const对象,"2"传给它的构造函式参数。const对象的数据成员在对象寿命期内不能改变。但是,如何保证该类的数据成员不被改变呢?
为了确保const对象的数据成员不会被改变,在C++中,const对象只能调用const成员函式。如果一个成员函式实际上没有对数据成员作任何形式的修改,但是它没有被const关键字限定的,也不能被常量对象调用。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classC{intX;public:intGetX(){returnX;}voidSetX(intX){this->X=X;}};voidmain(){const classC constC;cout<<constC.GetX();}
如果我们编译上面的程式代码,编译器会出现错误提示:constC是个常量对象,它只能调用const成员函式。虽然GetX( )函式实际上并没有改变数据成员X,由于没有const关键字限定,所以仍旧不能被constC对象调用。如果我们将上述代码中:
int GetX()
改写成:
int GetX() const
再重新编译,就没有问题了。
const成员函式的使用
const成员函式表示该成员函式只能读类数据成员,而不能修改类成员数据。定义const成员函式时,把const关键字放在函式的参数表和函式体之间。有人可能会问:为什幺不将const放在函式声明前呢?因为这样做意味着函式的返回值是常量,意义完全不同。下面是定义const成员函式的一个实例:
classX{inti;public:intf()const;};
关键字const必须用同样的方式重複出现在函式实现里,否则编译器会把它看成一个不同的函式:
int X::f() const
{
return i;
}
如果f( )试图用任何方式改变i或调用另一个非const成员函式,编译器将给出错误信息。任何不修改成员数据的函式都应该声明为const函式,这样有助于提高程式的可读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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