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商标保护促进联盟(下称联盟),由联想集团、中华商标协会中企商标发展中心、中旅集团、中粮集团、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博深工具股份公司、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珍极酿造集团、神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布·格扎拉智慧财产权公司、史佳录美国智慧财产权律师事务所、广江联合智慧财产权事务所等中国大型知名商标企业和国外知名智慧财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倡议发起,于2007年12月26日在北京成立。
联盟宗旨
搭建国际智慧财产权维权平台,集聚国际商标维权力量,维护中国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内外的合法权益,共享国内外业务拓展及维权信息,共同抵御中国品牌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扩张风险。
组织形式
联盟由中国大型知名商标企业和外国知名智慧财产权服务机构自愿发起成立,接受中华商标协会的业务指导。联盟的权力机构是联盟理事会,执行机构是联盟理事会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华商标协会中企商标发展中心,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国内服务部、国外服务部、编辑部、外联部等内设机构。
服务範围
联盟拟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外交部有关司局、我国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贸促会驻外办事机构、世界智慧财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协会及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民间智慧财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係,并通过他们与官方沟通,为会员提供以下智慧财产权法律服务:
1、推荐作为联盟成员的国外知名智慧财产权代理机构、其它中介机构,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商标及其他智慧财产权海外注册、异议、争议、诉讼及其它民事案件的代理和谘询;
2、建立我国主要贸易国家商标法律规範、司法流程、执法程式资料库,以此为基础,为联盟成员提供所需的相应法律谘询和服务;
3、定期编辑海外智慧财产权保护动态通讯,及时通报有关法律、司法流程的变化情况,通报国内企业海外维权的成功和失败案例,通报我国与其他国家政府间或民间的智慧财产权合作协定,及其对联盟成员可能的影响;
4、与我国主要贸易国智慧财产权管理部门、商标或智慧财产权行业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繫、建立便捷的商标(其他智慧财产权)信息沟通渠道,掌握涉及商标及其他智慧财产权领域的行政和行业资源,为联盟成员提供高效服务;
5、与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务部、外交部有关司局建立紧密联繫,及时反馈联盟成员在海外遇到的智慧财产权问题和阻力,视情提出以政府名义向所在国进行交涉的建议;
6、发挥联盟团体优势,视情以联盟团体名义为联盟个体成员或有共性的多个成员,向所在国政府或民间团体提起维权声明,增强国内企业在海外维权的团体呼声,预防或制止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待遇;
7、在我国主要贸易国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研讨会、说明会、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国际性智慧财产权保护论坛,在海外推广联盟成员的高质量、高信誉品牌,促进提高品牌信誉,拓展海外市场;
8、协调、沟通国内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为会员提供国内商标维权和谘询服务(企业商标战略整体策划、商标法律事务谘询、法律研究及行政执法动态通报、商标诉讼谘询、联盟会员相关成就及商标案件通报、打假维权服务等);
9、提供会员需要的其它智慧财产权法律服务。
联盟为其成员提供服务不收任何费用,联盟运行所需费用由联想集团赞助。欢迎联盟成员自愿以各种赞助形式支持联盟日常运行。
1、推荐作为联盟成员的国外知名智慧财产权代理机构、其它中介机构,为联盟成员企业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商标及其他智慧财产权海外注册、异议、争议、诉讼及其它民事案件的代理和谘询;
2、建立我国主要贸易国家商标法律规範、司法流程、执法程式资料库,以此为基础,为联盟成员提供所需的相应法律谘询和服务;
3、定期编辑海外智慧财产权保护动态通讯,及时通报有关法律、司法流程的变化情况,通报国内企业海外维权的成功和失败案例,通报我国与其他国家政府间或民间的智慧财产权合作协定,及其对联盟成员可能的影响;
4、与我国主要贸易国智慧财产权管理部门、商标或智慧财产权行业协会及相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繫、建立便捷的商标(其他智慧财产权)信息沟通渠道,掌握涉及商标及其他智慧财产权领域的行政和行业资源,为联盟成员提供高效服务;
5、与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务部、外交部有关司局建立紧密联繫,及时反馈联盟成员在海外遇到的智慧财产权问题和阻力,视情提出以政府名义向所在国进行交涉的建议;
6、发挥联盟团体优势,视情以联盟团体名义为联盟个体成员或有共性的多个成员,向所在国政府或民间团体提起维权声明,增强国内企业在海外维权的团体呼声,预防或制止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待遇;
7、在我国主要贸易国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研讨会、说明会、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加国际性智慧财产权保护论坛,在海外推广联盟成员的高质量、高信誉品牌,促进提高品牌信誉,拓展海外市场;
8、协调、沟通国内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为会员提供国内商标维权和谘询服务(企业商标战略整体策划、商标法律事务谘询、法律研究及行政执法动态通报、商标诉讼谘询、联盟会员相关成就及商标案件通报、打假维权服务等);
9、提供会员需要的其它智慧财产权法律服务。
联盟为其成员提供服务不收任何费用,联盟运行所需费用由联想集团赞助。欢迎联盟成员自愿以各种赞助形式支持联盟日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