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学位互认

(2021-06-28 01:00:02) 百科综合

学位互认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已经越来越得到国际高等教育界的认同。

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协定的签署,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显示了政府对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的极大自信,也展示着中国愿与世界各国拓展友好关係的极大诚意,更为国际间学生流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为中外学生在更大範围内进一步深造和就业等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学位互认
  • 外文名:The degree of mutual recognition

历史

中国签定的国家(地区)间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协定清单
(截至2011年)

  
年份
协定签署国别
协 议 名 称
1983
亚美尼亚、亚塞拜然、澳大利亚、中国、朝鲜、梵蒂冈、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寮国、马尔地夫、蒙古、尼泊尔、菲律宾、韩国、俄罗斯、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20)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的地区公约书的协定
1988
斯里兰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互相承认学位及其他教育证书相当的协定书
1990
保加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科学和高等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文凭、学位和证书的协定
1991
阿尔及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的协定
秘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秘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学校的学位和学历证书的协定
1992
模里西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证书、学位和职称的协定
1993
乌兹别克斯坦
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机构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文凭)及学位的协定
1994
喀麦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文凭、职称和学位证书的协定
1995
罗马尼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罗马尼亚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的协定
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1997
埃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高教部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匈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1998
乌克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蒙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2000
白俄罗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学位证书的协定
2002
吉尔吉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德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
2003
英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及託管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协定
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青年、国民教育和科研部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行政协定
澳大利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纽西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纽西兰教育部关于在高等教育领域内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2004
中国香港
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
奥地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
2005
荷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荷兰王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及入学的协定
加拿大(安大略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安大略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魁北克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和文凭的合作协定
葡萄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协定
义大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义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学位的协定
2006
爱尔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爱尔兰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学历证书的协定
墨西哥
墨西哥合众国公共教育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签署《中墨学历学位互认协定》工作的谅解备忘录
哈萨克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协定
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合作的框架协定
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部长代表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由省长代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萨斯卡彻温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萨斯卡彻温省关于相互承认高中后学历、促进学术、研究交流及学生交换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新不伦瑞克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新不伦瑞克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2007
丹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丹麦王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的协定
西班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西班牙王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的协定
泰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泰王国教育部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加拿大(艾伯塔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艾伯塔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曼尼托巴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加拿大(诺瓦斯科舍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诺瓦斯科舍省关于相互承认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谅解备忘录
法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关于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方式的行政协定
2008
纽西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纽西兰政府关于在高等教育领域内相互承认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古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古巴共和国政府关于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证书的互认协定
韩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学历学位互认谅解备忘录
2009
越南
中越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菲律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2010
墨西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墨西哥合众国关于为学生继续学习而相互承认学历、文凭、学位的协定
拉脱维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教育部和拉脱维亚共和国教育和科学部关于互相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定
2011
马来西亚
2011年4月,温总理访问马来西亚期间,两国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定》

引申

2014年9月1日,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此间举行的第七届中国-东协教育交流周部长讲坛上表示,目前我国已与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学历学位互认协定,出国留学人员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来华留学生源地国家和地区达200个。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