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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主义10

(2019-08-14 07:06:21) 百科综合
中国女性主义10

中国女性主义10

《中国女性主义10》主要内容:作为人类性别文化转型的重要潮流之一,女性主义在世界各国已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态,并在其广泛的社会实践基础之上,呈现出开放多元的理论建构面向。女性主义力图通过教育来实现女性的自我解放进而直接参与人类文化转型,通过思想和文化而不是战争与暴力来达到改变人类现状并使之变得更美好的目的,因而,女性主义对于建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女性主义思想的多样性不仅为我们理解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理解性别歧视如何与其他危害人类的种种偏见如种族歧视、阶级偏见,民族优越感、能力偏见、年龄偏见和对自然的蔑视相关联等提供无限开阔的思路与启示,也为我们所生活的多元文化时代提供了对自我与他者的关係的最丰富的思考。我们不仅彼此关联,也和非人类的世界——动物甚至植物相关联,女性主义完整性的理想,启迪我们对人类自身和自然界应承担的责任。在此意义上,女性主义的研究也是人类最新文明成果的研究,是一切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知识分子应当关注的研究。

基本介绍

  • 书名:中国女性主义10
  • 作者:荒林
  • 出版日期:2008年6月1日
  • 语种:简体中文
  • ISBN:7563375155, 9787563375158
  • 品牌: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
  • 外文名:Feminism in China
  • 出版社: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
  • 页数:237页
  • 开本:16
  • 定价:32.00

内容简介

中国女性主义是犀利的,但并不咄咄逼人。它探讨女性问题,关怀两性的和谐发展,并最终关注“人”这一永恆命题。《中国女性主义10》以历史与当下、译介与本土化、理论和行动的结合为契入点,学理与时尚兼具,为我们展示出微笑着的中国女性主义。
毕竟,这是一个只有男女两性共在的世界,一方的改变,怎可能同另一方的在声,没有丝毫干係。

图书目录

《女性主义在行动》
文洁华 文 侯书芸 译
《关于香港文化施政报告和妇女权利的思考》
李慧英、邓飞
《台湾性别平等立法推进考察》
王向贤
《谁来避孕?谁来流产?》
肖巍等
“性别与哲学对话平台”首届论坛综述

《女学》
郭海文
洛阳与武则天的“颂”诗
侯艳兴
阮玲玉之死与真假遗书
钟海燕、蒋永国
浅析“双性和谐”理论产生的本土背景

男学
刘岩、詹俊峰
男性研究关键字:支配性男性气质
陈晓屏
《聊斋志异》书斋空间中儒生身体的权力
李强
美国双亲家庭中父亲男性气质的家庭化

女性主义教育学
荒林
美国女性主义教学实践和生活影响
王兰
在西部高等师範院校开设“性别与生活”选修课的教学总结
方刚
情景、命名、角色体验——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学生参与社会性别教学的实验

女性主义群落
傅书华
河南大学的女性文学研究群落
潘建
维吉尼亚·伍尔夫与女性身体写作

女性主义关键字
穆丽尔·舒尔茨
妇女:关于妇女的术语
玛丽·乔·提普克尼克·福克斯
古代土着文化:妇女的角色

女性主义文本细读
陶丽霞、王福湘
源于西方的中国现代虐恋小说——解读王小波,兼及李银河
潘静、沈建青
“虚空”的焦点:《琐事》中女性人物的缺席和沉默
邢军
追寻自我的“妖妇”——对《白夹竹桃》中英格里德形象的女性主义解读
张早鸣
解密歌剧:男人的高潮,女人的毁灭——读《歌剧:女人的毁灭》
韩娟
中国当代文学启蒙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的复调言说——以张洁、王安忆的小说为个案

女性主义视窗
张敬婕
女人故事·时代中国——对三部影片的女性主义诠释
廖春涛、周昱茗
新闻传播与女性报导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女性主义学术文化沙龙
沈睿等
《色·戒》研讨:五种角度看色与性

女性主义数据存档
密西根大学的女性主义课程

文摘

三、推进立法的路径与方法
按惯例来讲,立法是少数立法者的事情,由相关政府部门起草立法议案,“立法委”审议立法议案。各种利益团体可以发表意见,包括妇女组织,但通常不起草议案。在台湾性别平等立法的推进中,妇女组织却改写了惯例,她们直接起草立法议案,游说“立法委员”,立法通过后监督政府执行。
推进立法的路径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起草立法草案和提交立法议案。
最早採用的方法是由妇女组织自己起草立法草案,如妇女新知基金会的学者、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独立起草了《两性工作平等法》,然后,在“立法委员”中寻找支持者。后来,妇女组织开始与“立法委员”一起合作起草,如现代妇女基金会在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时请一名“立法委员”一起商讨草案。“立法委员”参与了整个起草过程,对该法案的内容了如指掌,讲得有理有据,有利于该方案的通过。还有一种做法是妇女组织和政府机构一起起草。如《性别教育平等法》出台之前,“教育部”于1997年3月成立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即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的前身。2000年妇女组织与两性平等教育委员会共同研拟《两性平等教育法》草案,并于2001年完成,提交到“立法院”转年就三读通过。三种方法,各有利弊,相比较起来,后两种办法更有利于民间组织积极影响立法,与“立法委员”和政府机构合作使得整个起草立法过程形成一种立法、行政与民间组织联合推进的态势。
提交立法议案也同样涉及方法的选择。“立委”每四年一届,每个立法草案都要经过三读,如果一届“立委”没有通过就要重新提交,所以提交给什幺部门也是影响立法是否能够及时通过的因素之一。一般的方法是直接提交“立法院”,如果各种利益团体的工作没有做好,阻力过大,就会使得立法草案迟迟难以通过。如《两性工作平等法》当时受到企业界的强烈反对,被称为“十大恶法之一”,他们上书“总统”坚决反对,结果该法用了12年的时间多次修改才通过。第二种方法是提交给“行政院”的“教育部”,通过“行政院”再提交“立法院”,如《性别平等教育法》由于得到了“教育部”的全力支持,充分做好了“立法委”的工作,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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