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学研究会于1996年8月成立,前身为中华国学研究院,系由海内外民族文化艺术家、专家、学者商定组建。于2002年更名为中国国学研究会,英文名:CHINA GUOXUE SEMINAR,组织机构登记证号:39574943-003-07-10-3。研究会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为宗旨,以推动国学(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与艺术,如诗联、书画、中医理论、曲艺、武术、易学、气功等)发展为目标。广泛联合文艺各界,为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方面的海内外专家、学者、艺术家、研究者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对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国学研究会在名单中。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国学研究会
- 外文名:CHINA GUOXUE SEMINAR
- 研究成果:《中华国学人物誌》等
- 成立时间:1996年8月
- 会刊:《国学学报》
- 前身:中华国学研究院
相关活动
研究会于2002年创办会刊《国学学报》,与海内外130多个诗书画及其它文艺社团有着广泛的赠阅交流及合作,并免费向会员、研究员及索取者发放,并向会员推介、代购优秀类国学图书。学会先后参与主办或协办过多次传统文化活动。如:
2002 年举办的中国书画艺术国际展赴欧洲七国巡迴展出;
2003 年举办的“海峡两岸四地心连心”诗书画艺术大赛;
2005 年举办的首届中国国学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
2006 年为纪念中国国学研究会成立十周年举办的“国学十年”创作活动;
2007 年举办的“百佳国学文化传承人”活动;
2008年举办的纪念改革开放30年诗书画大赛,首届五岳杯中华国学文化大赛;
2009年举办的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国学文化活动,在《书法报》、《国学学报》上发布活动启示,得到了海内外国学艺术家的广泛支持,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2010年举办“我为世博喝彩”全国艺术名家邀请赛,并于2010年10月10日-13日在上海川沙新镇举办“聚焦世博全国艺术名家题贺成果展”。上海市书协主席周志高及上海当地领导为开幕式致辞并剪彩。


研究成果
为了普及国学知识,提高我会会员国学素养,研究会还举办了以“国学读书季”为主题的大型读书学习活动,精选《四书五经》和《古文观止》两书为学习资料。参与学习者纷纷提交感想及创作作品,研究会整理后结集出版《国学读书季活动优秀成果集》,影响较大,意义深远。为了记录国学的发展历程,研究会还主持编纂或联合编纂了《中华国学人物誌》、《类编国学大系》、《首届五岳杯中华国学文化大赛作品集》、《中国书画家志》、《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诗书画集》(上、下卷)等大型图书。
业务拓展
隶属国学範畴的图书编辑、策划,艺术家个人专集、画册的设计、策划、排版和印刷,书画作品装裱、平面设计製作、宣传、销售。策划、承办或协办个人画展、艺术交流笔会、展览展示等文化艺术类交流活动。为创作成果优秀的作者联繫、开拓艺术市场,使其得到市场的认可,推动艺术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中国国学研究会坚持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为宗旨,以推动国学(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与艺术,如诗词、楹联、书法、篆刻、国画、工艺美术、剪纸、收藏、中医理论、曲艺、武术、易学、气功等)发展为目标,为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方面的专家、学者、研究者、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不断提高的艺术平台,为推动华夏国学的复兴而成立的民间艺术团体。
第二条:中国国学研究会一切活动均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準绳,在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为前提的条件下有序开展。
第三条:中国国学研究会实行民主自由思想,倡导华夏国学全面的研究、创作和讨论。
二、任务
第四条:推进国学的研究、发展、创新,加强传统文化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学复兴。?
第五条:扶植和培养热衷于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研究、创作的新生力量,拓展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交流学习的广阔平台。?
第六条:以健康向上的学术思想为指导,鼓励国学研究的探索与创新,传承华夏传统文明。
第七条:以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艺术水平为目的,竭力办好会刊与杂誌,并定期向会员赠阅,会员作品优先在会刊发表,为创作成果优秀的作者联繫、开拓艺术市场,使其得到市场的认可,推动艺术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维护本会研究员的切身利益。
三、研究(会)员
第八条:凡赞成本会章程,在传统文化与艺术领域创作、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理论研究成果,或在国学领域有显着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或经本会研究(会)员推荐,经本会审核批准,即可加入本会。
第九条:本会研究(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委託工作、维护本会利益、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对本会工作或领导提出建议、批评、监督权,享受本会各项福利待遇,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享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本会研究(会)员负有维护本会名誉、利益不受侵害的责任,如发现有组织及个人对本会造成侵害时须及时向本会报告。
第十一条:本会研究(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严重违法,触犯刑律,一经发现,经本会研究通过,即可停止甚至取消其会籍。
四、组织
第十二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利机构为中国国学研究会全国代表大会。
其职责为:①确定本会工作及任务;
②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③制定和修改中国国学研究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理事会;
⑤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研究(会)员代表由全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本会研究(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研究(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理事会的召开或延期召开。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及名誉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主席推举若干人组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专职),由秘书处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确保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注:本会研究(会)员实行终生制,会费为460元,对离退休人员予以照顾,凡年满60周岁,或有离退休证明者,一次性缴纳会费300元,以后终生不再缴纳)
二、举办各种活动收入;
三、社会赞助等。
六:附则
第十五条:中国国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议审议修正并通过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国学研究会。
研究机构
中国国学文化研究会 中国《红楼梦》学会 中国《水浒》学会 中国民俗学会 中国辞书学会 中国屈原学会 中国李白研究会 四川省杜甫学会 | 中国殷商文化学会 中国秦汉史研究会 中国近代文学学会 口头传统研究中心 社科院考古研究所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 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 上海财经大学国学研究所 南京大学国学研究所 青岛市国学学会 甘肃国学研究会 厦大国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国学院 | 北京大学国学研究院 香港国学研究院 中国国学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研究中 首都师範大学国学研究所 北京育灵童经典导读教育 中国国学教育研究院 瀋阳国学教育研究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国学研究所 瀋阳中华孝道研究会国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