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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龙巖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10-12 15:10:12) 百科综合

中国人民银行龙巖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人民银行龙巖市中心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所属类别: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3年
  • 所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龙巖市中心支行以《中国人民银行法》、《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从全局的高度去认识、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维护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稳步推进。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龙巖市中心支行工作的透明度,改进了金融服务质量,最佳化了金融生态环境,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央行的作用。
一是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法律保障、其他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和工作机制,并根据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机构人员。
二是工作制度及程式进一步落实。严格执行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形成较为规範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式。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进一步拓宽。每月将龙巖市金融统计数据在龙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上实行对外发布,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有效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此外还藉助政府各种经济会议特别是龙巖市经济运行分析会、金融工作座谈会等平台宣传金融政策与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及金融知识,形成以网际网路、大众传媒、大堂触控萤幕、专题会议、宣传活动等为主要渠道的多层次、多角度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所需信息。
四是进一步加强电子载体建设,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公示等工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今年年初我单位重新设计了大堂触控萤幕系统即政务公开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机关各科室能及时将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内容更新更及时,方便民众办理业务,进一步提高了便民服务效率。
五是建立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遵循“受理——登记——分办——办理——审核——答覆”的基本工作程式,建立按时答覆申请人,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的工作机制。
六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如《政务公开评议办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等,并确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和检查落实,确保了各项内部管理到位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建立了行政管理事项公示制度,各业务部门也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保证行政许可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各科室及辖区各支行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果。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3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86条。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职责和设定
公开了龙巖市中心支行机构性质和职责;内设科室职责;内设科室楼层分布和联繫方式。
(二)主动公开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範性档案
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龙巖市中心支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龙巖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务公开指南》等规範性档案。
(三)实施的行政许可
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经营流通人民币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的审批计5项行政许可。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名称、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条件、需要提交的要件目录、行政许可的数量要求、办理程式、办理期限以及受理视窗、具体承办人及谘询电话等内容作了明确和规範。
(四)有关业务信息
1.按照《条例》规定应予公开的国家金融方针政策。
2.区域重要金融信息,如区域金融统计数据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
公开了龙巖市中心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繫方式,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一)网际网路公开
对《条例》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通过“龙巖市政府网”公开。
(二)营业场所公开
通过服务视窗公示栏等载体,公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如账户管理、贷款卡办理等事项审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投诉办法等内容。
(三)电子触控萤幕公开
在机关大楼一楼大厅设定电子触控萤幕,便利公众查询机构职责、部门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说明、政务公开机构设定及联繫方式。
(四)金融宣传公开
结合各阶段的形势和任务,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今年是《徵信业管理条例》出台的第一年,通过在电视播放专题、报纸开闢专版、网路开闢专栏和“五进”宣传活动方式,大力宣传条例,进一步普及徵信知识。7月,与银行、证券、保险等18家市级机构联合举办大型支付结算暨支付清算宣传活动,提升民众对支付结算的认识。并以主题宣传月形式,深入开展“反洗钱十年”系列宣传活动。牵头举办以“金融服务民生银行卡走进‘芯’时代”为主题的金融IC卡大型户外宣传活动与2013年龙巖市POS终端机操作专项职业能力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金融IC卡。试点反假货币“一县一精品”工程的宣传活动等。通过多种宣传活动,树立了人民银行良好社会形象,为更好地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和推动区域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媒体公开
通过龙巖市电视台、《闽西日报》等媒体,对国家金融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六)会议公开
对金融运行、重大金融政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服务等重要问题,通过举办专题汇报、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联席会等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龙巖市中心支行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龙巖市中心支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龙巖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 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龙巖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第六部分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龙巖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增强公开主动性、促进公开内容全面性、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还需改进。为此,2013年,龙巖市中心支行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坚持“三结合”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央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行风建设紧密结合。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加大对辖区各支行监督力度。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大厅建设,力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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