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洛阳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组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以规範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完善了行政服务大厅运作暂行办法,对工作人员行为规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视窗电脑日常管理、值班、安全保卫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规範。
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利用徵信宣传、反假币宣传等金融宣传场合,宣传人民银行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发放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表的形式接受社会对我行评议,2013年满意率达到99%。
四是拓宽公开渠道,在政府入口网站上公开了银行账户许可证核发程式、贷款卡发放核准程式等内容,方便了各界民众查询。
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定类信息。 公开了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概况、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下辖机构的设定及联繫方式、历史沿革等内容。
(二)金融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了金融政策法规及规範性档案。
(三)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了支付结算类、国库管理类、徵信管理类、外汇管理类、货币金银类行政许可项目。
(四)办事流程类信息。公开了外汇管理类办事流程、贷款卡业务办理流程、银行账户开户办事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类信息。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繫方式、工作制度、监督举报机构及联繫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等。
(六)履职信息等。
二、公开方式
通过设定宣传展板、配置电子触控萤幕、宣传手册、电子大萤幕等,公开了机构设定、部门工作职责、金融法规政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工作流程、金融业务知识等。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其他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洛阳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洛阳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洛阳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洛阳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尚未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洛阳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宣传面,2014年,我们将扎实工作,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