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是2011年9月23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公益性国际经济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427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
-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3日
- 类型:公益性国际经济合作组织
- 秘书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
概述
论坛立足中国和中东地区,围绕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组织中国和中东地区企业家之间的经济交流、协调与合作;针对经济热点、难点和疑点,组织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经济学家开展经济对话,释疑解惑,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政策、观念、资金、项目、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瓶颈”问题;通过论坛与政界、商界、学术界及传媒界建立一个联繫网路,架起一座交流的桥樑,让政策、资源、资本实现有效对接。
论坛简介
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土约960万平方公里。全国行政区划分: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
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3个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四川省、青海省、海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甘肃省、云南省;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东,一般说来包括巴林、 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约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达、沙特、叙利亚、阿联和叶门,巴勒斯坦、马格里布国家(阿尔及利亚、利比亚、摩洛哥、突尼西亚)以及苏丹、茅利塔尼亚和索马里,由于其历史文化原因一般认为属于中东国家,土耳其和赛普勒斯儘管地理上属于中东地区的一部分,但是他们自身认为属于欧洲;北边的阿富汗有时也与中东联繫密切。
中东民族。生活在西亚地区的穆斯林主要属于四个民族,即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库德人、波斯人。在这四个民族中,阿拉伯人、土耳其人和波斯人都有自己的国家,分别是阿拉伯国家、土耳其和伊朗。土耳其人只有一个国家土耳其,波斯人只有一个国家伊朗。阿拉伯人有很多国家,如伊拉克、沙乌地阿拉伯、科威特、叙利亚、约旦、叶门、阿曼、埃及、卡达、巴林等很多国家。作为阿拉伯民族英雄的萨拉丁的直系后代族人库德人,其人口现在约有3000多万,分布在许多国家,其中土耳其1800万、伊朗700万、伊拉克500万、叙利亚100万、黎巴嫩10万、亚塞拜然和亚美尼亚10万。另外还有犹太族(信犹太教),黎巴嫩的阿拉伯人信天主教与基督教的占多数。 “阿拉伯人”的分类,对于阿拉伯人,划分的标準不同,结果也自然不同。根据史实,最广义上的“阿拉伯人”可以分为阿拉伯人、阿拉伯化的科普特人、阿拉伯化的柏柏尔人。
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与中东伊斯兰国家一直保持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友好关係。
中国国家商务部统计,中国对阿联的出口总额由2000年的20亿美元剧增到2008年的282亿美元,中东地区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外贸产品的新兴市场。被这个新兴市场巨大的商机所吸引,前往中东地区投资经商的中国商人也由2005年3万人左右急剧增加到2012年的30万人左右。
2010年5月27日,中东财富国际有限公司、阿联湖北商会、阿拉伯商务协会联合在杜拜五星级酒店雷德森举办了“首届中东华商与中国企业家合作论坛”,中国中东的政界、商界、学界和媒界500多人出席论坛。本届论坛 “共建商贸平台,推动中阿合作”,在中东华商与中国企业家之间架起了一座合作的桥樑。201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中东华商与中国企业家合作论坛” 更名为“中东财富(杜拜)论坛”,依然在杜拜五星级酒店雷德森举办。与首届论坛相比,第二届论坛规格更高,规模更大,对接更紧,实效更强。
第二届论坛结束后,参加此次论坛的中国中东企业家纷纷要求,在“中东财富(杜拜)论坛”基础上,成立“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
2011年7月1日,在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筹备小组会议上,正式宣布成立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
本章程根据《中东财富论坛宣言》和《中东财富论坛章程》确立的精神制订。
2011年7月1日,本章程在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筹备小组会议上获得通过。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2011年9月2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处长钟丽玲签署注册,本论坛正式成立。
论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本论坛名称为“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英文名称为 The Entrepreneurs Cooperative Forum of China & theMiddle East, 缩写ECFCME)。
第二条 性质
论坛为公益性国际经济合作组织。
第三条 宗旨
1、立足中国和中东地区,围绕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组织中国和中东地区企业家之间的经济交流、协调与合作;
2、针对经济热点、难点和疑点,组织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经济学家开展经济对话,释疑解惑,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政策、观念、资金、项目、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瓶颈”问题;
3、通过论坛与政界、商界、学术界及传媒界建立一个联繫网路,架起一座交流的桥樑,让政策、资源、资本实现有效对接。
第四条 法律管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香港基本法,遵守中东地区阿拉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社会道德习俗。
第五条 会址
香港秘书处地址:香港九龙旺角花园街2-16号好景商业中心23楼2309室;中东秘书处地址:阿联杜拜德拉区马克吐姆路多哈大厦302室;北京秘书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银岛商务楼427室(国家财政部对面)。
第二章 业务範围
第六条 业务範围
论坛的业务範围包括:
1、召开年会、研讨会及学术讨论会,讨论包括开发项目、金融、贸易、投资及环境等领域的重要问题,解决阻碍中国和中东企业家之间合作思想认识上的障碍。
2、提出中国和中东经济合作倡议,促进中国和中东各国政府与企业之间在大型建设项目开发、贸易往来及投资融资方面的合作。
3、甄别可能影响市场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贸易和投资融资等各种问题;利用电视专题片、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网和《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会刊蒐集和发布相关信息。
4、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培训中心,为中国和中东地区企业家提供先进的企业战略管理经验。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类别
论坛设主席会员、副主席会员、常务理事会员、理事会员和普通会员五个级别。
1、主席会员系指中国的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一共34个省级行政单位,以及中东地区约24个国家(地区),各分配名额5名,一共290人。在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具有影响力、最具有竞争力和最具有创造力,为论坛的创建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
2、副主席会员系指在当地或在行业内最具有影响力、最具有竞争力和最具有创造力,为论坛的创建和发展作出重要和实质性贡献的企业家,计画发展290X2,一共580人。
3、常务理事会员系指企业年产值过亿元,个人、企业或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参加论坛所有活动包括决策过程,经本人申请被理事会批准的企业家,计画发展290X3,一共870人。
4、理事会员系指企业年产值过5000万元,个人、企业或产品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出席论坛大型活动,经本人申请被理事会批准的企业家,计画发展290X4,一共1160人。
5、普通会员系指企业年产值过1000万元,个人、企业或产品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出席论坛年会,经本人申请被理事会批准的企业家,计画发展290X5,一共1450人。
第八条 会员条件
1、本人自愿加入论坛;
2、同意遵守论坛章程;
3、在所从事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4、自愿履行论坛会员义务。
第九条 加入
申请人按照论坛规定的程式,提交书面申请,由论坛有秘书处审核批准。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一)主席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成为论坛主席团成员,享有论坛会员大会发言权、表决权以及理事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论坛年会及其他活动议题的申办权;
3、获得论坛提供的信息,并经授权,优先使用论坛网站和杂誌的经济信息资料库;
4、通过论坛建立的联繫网路寻求商机;
5、通过“企业诊断”寻求论坛帮助;
6、优先承接论坛承揽的各项大型招商引资项目;
7、参加一年一次的出国商务考察;
8、在《合作》杂誌上一期封面人物,以及三个封面广告;
9、策划组织一次大型产品展销活动,其产品由论坛品牌中心面向中国中东市场推销;
10、委託论坛就其所关心的问题举办专题研讨会;
11、优先享有论坛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或赞助权;
12、享有论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副主席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成为论坛主席团成员,享有论坛会员大会发言权、表决权以及理事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论坛年会及其他活动议题的建议权;
3、主席会员选择后,跟随其后承接论坛承揽的各项大型招商引资项目;
4、参加一年一次的出国商务考察;
5、参加论坛举办的各种大型评选活动;
6、划组织一次大型产品展销活动,其产品由论坛品牌中心面向中国中东市场推销。
7、享有论坛的各种优惠待遇;
8、享有论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常务理事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理事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论坛年会;
3、副主席会员选择后,跟随其后承接论坛承揽的各项大型招商引资项目;
4、免费参加一年一次的出国商务考察;
5、享有论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四)理事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理事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常务理事会员选择后,跟随其后承接论坛承揽的各项大型招商引资项目;
3、策划组织一次大型产品展销活动,其产品由论坛品牌中心面向中国中东市场推销。
(五)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会员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理事会员选择后,跟随其后承接论坛承揽的各项大型招商引资项目;
3、策划组织一次大型产品展销活动,其产品由论坛品牌中心面向中国中东市场推销。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会员义务包括:
1、遵守并执行论坛决议;
2、遵守论坛章程及有关规定;
3、按时参加会员大会及论坛相关活动;
4、保护论坛合法利益;
5、论坛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1. 会员有权利退会;
2. 会员决定退出论坛时,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论坛秘书长。一旦接到秘书处书面确认,其会员资格即被视为终止。
第十三条 会员资格终止
任何会员有违法行为、或与论坛失去联繫两年以上,秘书处报经理事会同意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但应事前通知该会员,该会员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官员任免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
论坛的主要组织机构如下:
1、论坛会员大会;
2、理事会;
3、主席团;
4、秘书处;
5、培训中心;
6、产品推广中心。
7、影视中心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
(一)会员大会为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
(二)因不可抗力未能将召开会议的通知送达某一或某些会员的,或某一或某些会员因故未能参加会员大会,在符合法定人数的情况下,不影响会员大会的进程。
(三)会员大会的权力:
1、审议通过论坛章程或章程修改议案;
2、选举理事会理事;
3、通过由秘书处提交并经理事会审议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
4、讨论会议议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5、讨论由正式会员提出的其他书面动议,该动议应由至少四分之一正式会员签署,并在会前两个星期提交论坛秘书处。
(四)会员大会决议由参加大会的全体正式会员简单多数通过。
(五)会员大会主席由理事长担任。如果理事长不能出席,应委託副理事长或一位其他理事代替其行使职责。此外,应在正式会员中产生若干联合主席。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法定人数及投票
出席会员大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正式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所有正式会员在会员大会或会员大会特别会议上均有投票权。
投票採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或经至少三名正式会员或一名理事会成员的要求採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会员大会所制订的有关规则,允许会员指定代表进行投票。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特别会议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有权根据四分之一以上正式会员的书面提议,召开会员大会特别会议,讨论不能延至下届会员大会处理的有关紧急事项。
第十八条 论坛理事会
1、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
2、理事会理事由论坛正式会员在会员大会上以简单多数通过方式产生
3、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与会员大会同期举行。
4、经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多数理事同意,理事长可应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第十九条 理事会组成
论坛理事会由主席会员、副主席会员、常务理事、理事四个级别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任期为5年。
理事会理事人数经会员大会批准后可进行增减。
第二十条 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1、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2、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从主席团中选举产生,由出席理事会会议主席团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通过产生,候选人的产生;
3、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
4、如若理事长因故无法担任其职务,副理事长应担任代理理事长,直至下一次理事会会议;该会议选举出的理事长之任期应为前任理事长余下之任期。
第二十一条 论坛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
1、对整个论坛的活动监督和管理;
2、审议由秘书处向会员大会提交的论坛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
3、任命论坛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4、审议论坛章程修改议案;
5、批准论坛重大的规章制度;
6、决定会员大会的召开,并审议通过会员大会议程;
7、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决议的产生
除本章程和有关规则另有规定外,理事会决议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全体理事以简单多数通过并生效。每个理事有一个投票权。
理事会也可採取非会议形式对论坛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做出决议。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职责
理事长职责应为:
1、主持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
2、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画和项目的制定;
3、经理事会授权,可代表论坛签署非协定性的、非约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
4、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的工作;
5、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副理事长职责
1、 协助理事长行使职责;
2、 在理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为行使理事长职责;
3、 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
秘书处为论坛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所有会议的筹备
2、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3、準备论坛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提交理事会审议;
4、负责论坛资金筹措和运作;
5、负责起草或修改论坛的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批准;
6、负责会员入会、退会、日常联络等相关服务;
7、负责理事会委託的其他事务。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
秘书长为论坛的执行长并领导秘书处,任期五年,经理事会批准可延任。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聘用、提拔及解聘秘书处职员;
5、提出调整秘书处职能部门或论坛办事处的议案,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6、负责执行理事会委託或授权的其他事务。
第二十七条 副秘书长
经理事会决定,论坛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可由秘书长提名,并由理事会任免。如其他理事提名副秘书长,在提交理事会批准之前,应得到秘书长同意。副秘书长任期五年,经理事会批准可延任。
副秘书长职责如下:
1、协助秘书长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2、在秘书长无法履行其职责时,代为行使秘书长职责;
3、受秘书长委託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二十八条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终止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下列情况下终止职务:
1、提前三个月向理事长提出书面辞呈;
2、理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免职决议,在此情况下,其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3、无法履行其职务;
4、受到刑事处分。
第二十九条 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是论坛重要的智力支持机构。
第三十条 产品推广中心
包括市场研究、产品规划、产品开发和产品上市。
第三十一条 影视中心
以武汉华佗论箭文化影视传媒公司为基础,成立影视影视中心。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条 论坛经费来源
1、捐款;
2、政府资助;
3、在论坛业务範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论坛资金的利息;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经费的使用
论坛经费在本章程及其相关细则规定的範围内使用。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
遵守国际公认的会计準则,确保所有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
每年由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论坛帐目进行审计。
论坛正式职员保险、福利及其它待遇,可参照中国相关行政法规。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章程修改程式
1、章程修正案应由秘书处提交理事会审议,由会员大会批准;
2、章程修正案在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 论坛解散
第三十六条 解散程式
解散应按照以下程式进行:
1、论坛解散议案在经理事会审议后,提交论坛会员大会;
2、会员大会根据上述议案,做出解散论坛的决议;
3、解散论坛的决议须通知东道国注册机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章程细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在相关细则中加以规定。
第三十八条 语言
本论坛的正式语言为中文、英文和阿拉伯文。
第三十九条 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论坛理事会。
第四十条条 生效
本章程2011年7月1日在中国中东企业家合作论坛筹备会上通过生效。
支持单位
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环球能源投资集团
全球文化产业集团
全球文化产业促进会
阿联杜拜工商联合会
阿联杜拜亚斯兰特集团
阿联杜拜中国龙城
阿联杜拜中国凤城
阿联杜拜龙城华人商会
中东中国建材城
埃及埃中文化交流协会
埃及泰达投资公司
宁波凤凰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时代汽车》杂誌社
中华人物网
百家战略智库
中国中西部投资联盟
中国企业家博士俱乐部
中关村资本市场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甘肃校友会
中国投资协会股权与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
香港上市公司环球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镜报》文化企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老年产业协会
佛山市顺企联盟有限公司
国鸿交通工程机械【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国发启明教育谘询有限公司
北京博睿联思国际谘询有限公司
山东梁山圣德车辆有限公司
中金嘉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火凤凰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唐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