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英文名称:World Bank)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简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通称。也是联合国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同时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下属机构。
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五个成员机构组成;成立于1945年,1946年6月开始营业。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世界银行
- 外文名:World Bank
- 成立时间:1945年(乙酉年)12月27日
- 性质:国际三大金融机构之一
- 总部:美国华盛顿
- 现任行长:戴维·马尔帕斯
- 成员数:188国
- 成立地点:美国新罕布夏州的布雷顿森林
- 成立档案:《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 主要业务:贷款项目、非贷援助
- 执董会成员:包括世界银行行长和25名执行董事
- 官网:http://www.worldbank.org/
发展历程
1945年12月27日,世界银行在布雷顿森林会议后正式宣告成立。
世界银行

1946年6月25日,世界银行开始运行,1947年5月9日它批准了第一批贷款,向法国贷款2.5亿美元,转换后的价值这依然是世界银行提供的数额最大的一批贷款。
1947年11月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一开始世界银行的目的是帮助欧洲国家和日本在二战后的重建,此外它应该辅助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发展。一开始世界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于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如高速公路、飞机场和发电厂等。日本和西欧国家“毕业”(达到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后世界银行完全集中于开发中国家。从1990年代初开始世界银行也开始向东欧国家和原苏联国家贷款。
1980年,中国恢复世界银行的成员国地位,次年接受了世行的第一笔贷款。当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中方对世行準备出具的第一份经济报告颇多担心,难免怀疑世行有意识形态方面的企图。但这份报告出来后却给中方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他们惊奇地发现,社会主义中国的问题与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开发中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
在上世纪80年代,银行面临的巨观经济和债务问题;在以后的十年,社会和环境问题,假定的中心舞台,和越来越多的公民社会指责银行在一些项目不遵守自己的政策。
针对银行业务的质量问题,该报告发布后不久,改革步骤进行了检查,包括调查小组对银行债权的创作。然而,批评的声音不断增加,在1994年马德里举行的年度会议时期达到顶峰。
此后,该银行集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五个机构独立工作的同时彼此合作,逐步提高内部效率和外部效率。客户的报告是与变化,银行的服务水平,看到他们的承诺,交付和质量大致满意。
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比起以前,银行在全球政策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已经有效地从事与合作伙伴和客户在複杂的突发事件的冲突后工作在波士尼亚后东亚危机援助中心在美国飓风后的清理,在土耳其地震后的支持和在科索沃和东帝汶。
2010年,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春季会议4月25日通过了已开发国家向开发中国家转移投票权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使中国在世行的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世界银行第三大股东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韩国则将从1%提高至1.6%。
自1945年成立以来,世界银行已从一个单一的机构发展成为一个由五个联繫紧密的发展机构组成的集团。世行的使命已从通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促进战后重建和发展演变成为通过与其下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和其它成员机构密切协调推进世界各国的减贫事业。世行其它成员机构包括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
重建仍然是世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的全球化减少贫困仍是世行工作的首要目标。
2016年1月11日,世界银行宣布任命杨少林担任世界银行首任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主管世界银行的机构战略、预算、风险管理、廉政、员工职业操守、信息化等业务。
2016年7月18日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宣布,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将接替考希克·巴苏担任世行首席经济学家兼高级副行长。
2019年1月7日,时任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宣布将于2月1日提前卸任。
宗旨目标
宗旨
宗旨是向成员国提供贷款和投资,推进国际贸易均衡发展。
宗旨原则
按照《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条款》的规定,世界银行的宗旨是:
世界银行徽标

(1)通过对生产事业的投资,协助成员国经济的复兴与建设,鼓励不已开发国家对资源的开发;
(2)通过担保或参加私人贷款及其他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当成员国不能在合理条件下获得私人资本时,可运用该行自有资本或筹集的资金来补充私人投资的不足;
(3)鼓励国际投资,协助成员国提高生产能力,促进成员国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和国际收支状况的改善;
(4)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与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
世界银行在成立之初,主要是资助西欧国家恢复被战争破坏了的经济,但在1948年后,欧洲各国开始主要依赖美国的“马歇尔计画”来恢复战后的经济,世界银行于是主要转向向开发中国家提供中长期贷款与投资,促进开发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世界银行在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把富国的资源转化成穷国的经济成长。作为世界上提供发展援助最多的机构之一,世界银行支持开发中国家政府建造学校和医院、供水供电、防病治病和保护环境的各项努力。
股份原则
世界银行按股份公司的原则建立。
成立初期,世界银行法定资本100亿美元,全部资本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凡是会员国均要认购银行的股份,认购额由申请国与世行协商并经世行董事会批准。一般来说,一国认购股份的多少根据该国的经济实力,同时参照该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大小而定。会员国认购股份的缴纳有两种方法:
(1)会员国认购的股份,先缴20%。其中2%要用黄金或美元缴纳,18%用会员国本国的货币缴纳。
(2)其余80%的股份,当世行催交时,用黄金、美元或世界银行需要的货币缴付。
加权投票
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採用加权投票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条款》规定,世行成员国资格面向IMF的所有成员国开放。申请加入IMF的国家须提供其经济数据以供IMF与其他经济规模类似的成员国的数据进行比较,然后获得一个相当于向IMF认缴额度的配额,该配额决定该国家在IMF的投票权重。
世界银行

每个世行新成员国获得250票,加上在世行股本中所持股份每股为一票。IMF给予的配额用于确定配给每个世行新成员国的股份数量。
世界银行的重要事项都需会员国投票决定,投票权的大小与会员国认购的股本成正比,与国际货币基金的有关投票权的规定相同。世界银行每一会员国拥有250票基本投票权,每认购10万美元的股本即增加一票。美国认购的股份最多,有投票权226178票,占总投票数的17.37%,对世界银行事务与重要贷款项目的决定起着重要作用。
世行第二阶段投票权改革完成后,IBRD执行董事会由25名执董组成,其中6名由掌握股份最多的国家美国、日本、中国、德国、法国、英国直接派任,不参加选举。其余20名执董由其他成员国的理事按地区组成20个选区,每两年选举一次,其中沙乌地阿拉伯、俄罗斯为单独选区。世界银行集团各机构的投票权重分布各不相同。
第二阶段世行投票权改革完成后,IBRD前5大股东国分别为美国(15.85%)、日本(6.84%)、中国(4.42%)、德国(4.00%)、法国(3.75%)和英国(3.75%)。
资金来源
(1)各成员国缴纳的股金;
(2)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3)发行债券和收取贷款利息。
世界银行向政府或公共企业贷款,不过一个政府(或“主权”)必须保证贷款的偿还。贷款的基金主要来自发行世界银行债券。这些债券的信用被列为AAA(最高)因为成员国的分享资本支持它们,而且借款人有一个主权的保证。由于世界银行的信用非常高,它可以以非常低的利率贷款。由于大多数开发中国家的信用比这个贷款的信用低得多,即使世界银行向受贷人提取约1%的管理费,世界银行向这些国家的贷款对这些国家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除此之外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开发协会向最穷的国家(一般人均年收入少于500美元)提供“软”的贷款,贷款期为约30年,不收利润。国际开发协会的基金直接来自成员国的贡献。
主要目标
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和技术协助来帮助这些国家实现它们的反贫穷政策。世界银行的贷款被用在非常广泛的领域中,从对医疗和教育系统的改革到诸如堤坝、公路和国家公园等环境和基础设施的建设。除财政帮助外世界银行还在所有的经济发展方面提供顾问和技术协助。1996年詹姆斯·沃尔芬森当任总裁以来世界银行将其重点集中在反贪污运动上。有人认为这个做法违反了世界银行协定第10节第10款中规定的“非政治性”。不过世界银行在社会经济学的名义下曾多次涉及到国家改革以至于选举的活动。
世界银行开始放弃它一直追求的经济发展而更加集中于减轻贫穷。它也开始更重视支持小型地区性的企业,它意识到乾净的水、教育和可持续发展对经济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并开始在这些项目中投巨资。作为对批评的反应世界银行採纳了许多环境和社会保护政策来保证其项目在受贷国内不造成对当地人或人群的损害。虽然如此非政府组织依然经常谴责世界银行集团的项目带来环境和社会的破坏以及未达到它们原来的目的。
私营部门发展是世界银行的一个战略,其目的是推助开发中国家的私营化。世界银行的所有其它战略都必须与这个战略相协调。
世界银行为全世界设定了到2030年要实现的两大目标:
- 终结极度贫困,将日均生活费低于1.25美元的人口比例降低到3%以下。
- 促进共享繁荣,促进每个国家底层40%人口的收入增长。
组织机构
理事会
理事会由每个成员国任命的一名理事和副理事组成。该职位通常由该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或级别相当的一名高级官员担任。理事和副理事任期五年,可以连任。
世界银行

如果一个国家同时是世行、国际金融公司(IFC)或国际开发协会(IDA)成员国,其任命的理事和副理事同时也担任IFC和IDA理事会的理事和副理事。除非另行说明,则他们也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行政理事会中担任本国的代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理事和副理事单独任命。
理事会职责
《协定条款》,世行的所有权力由其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掌管。但理事会将《协定条款》中所提及权力除外的所有权力下放给了执行董事。具体权力包括:
- 接受成员和中止成员国资格;
- 增加或减少核定股本;
- 决定世行净收入的分配;
- 决定执行董事根据《协定条款》中的诠释提出的申诉;
- 作出同其它国际组织合作的正式和全面安排;
- 终止世行业务;
- 增加当选执行董事人数;
- 审批《协定条款》修正案。
执董会
执董会成员包括世界银行行长和25名执行董事。行长主持执董会会议,通常无表决权,但在赞成票和反对票持平的情况下有决定性的一票。未经执董会明确授权,执行董事不能单独行使任何权力,也不能单独作出承诺或代表世行。从2010年11月1日新任期开始,执行董事增加1名,总数达到25名。
世界银行

如遇执行董事缺席,副执行董事可全权代表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此外,高级顾问和顾问协助执行董事开展工作,他们可以以顾问身份和副执行董事一起出席大部分执董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历任执董会构成
按照《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条款》第五条第4(b)款的规定,首任执董会由12名执行董事构成。要增加当选执行董事人数,需经理事会投票决定,赞成票需达到总票数的80%。1992年11月1日之前,执行董事人数为22名,其中17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1992年,鑒于有多个新成员国加入世行,当选执行董事人数增加到20名。俄罗斯和瑞士等国的两个新增席位使执行董事总数达到24名。在2010年开始的任期内,执行董事增加1名,总数达到25名。
世行秘书处负责成员国完成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定期增资程式的协调。
世行秘书处就成员国按照理事会批准的决议认购额外股份的程式提出指导意见,包括所需档案和认购股份的付款程式。
领导层
行长,世界银行集团 | 戴维∙马尔帕斯 |
执行长, | 克里斯塔利娜·格奥尔基耶娃 |
代理常务副行长兼财务长 | 阿克塞尔·冯·托森伯格 |
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 | 杨少林 |
首席经济学家 | 佩妮洛皮∙蔻加诺∙戈德堡 |
高级副行长兼总法律顾问 | 桑蒂·欧科罗 |
高级副行长,主管2030年发展议程、联合国关係及合作伙伴事务 | 马哈默德·穆辛丁 |
副行长,主管预算、绩效管理与战略规划事务 | 安东内拉·巴萨尼 |
独立监察小组主席 | 因姆拉娜·贾拉尔 |
世界银行集团首席道德官 | 豪尔赫·达贾尼·冈萨雷斯 |
副行长,主管非洲地区事务 | 哈菲兹·加尼姆 |
副行长,主管南亚地区事务 | 艾塞尔·森豪瑟 |
副行长,主管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事务 | 豪尔赫·法米利亚·卡尔德隆 |
副行长,主管中东和北非地区事务 | 菲若德·贝尔哈吉 |
副行长,主管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事务 | 维多利亚·克瓦 |
副行长,欧洲与中亚 | 西里尔·穆勒 |
世界银行集团首席信息官、副行长,主管信息管理与技术 | 丹尼斯·罗比塔伊 |
副行长,人类发展 | 安妮特·狄克逊 |
副行长,可持续发展 | 劳拉·塔克 |
副行长,公平增长、金融与制度 | Ceyla Pazarbasioglu |
副行长,基础设施 | 马克塔·迪奥普 |
独立评价局局长 | 埃莉森·伊万斯 |
副行长,集团主计官 | 伯纳德·劳威尔斯 |
副行长,主管机构廉政事务 | 帕斯卡尔·海伦·杜波伊斯 |
副行长,集团人力资源 | 乌斯曼·迪亚加纳 |
副行长兼审计长,内部审计 | Anke D'Angelo |
副行长兼司库 | 华敬东 |
副行长,业务政策与国别服务 | 曼努埃拉.费罗 |
副行长兼集团首席风险官 | 拉克什米·希亚姆-桑德 |
副行长,主管发展金融 | 阿克塞尔·冯·托森伯格 |
副行长兼机构秘书长 | 伊冯娜·齐卡塔 |
副行长,合规顾问/监察员 | 奥斯瓦尔多·路易斯·格拉塔克斯 |
国际金融公司 | |
执行长 | Philippe Le Houérou |
营运长 | Stephanie von Friedeburg |
副总裁,主管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欧洲与中亚地区 | Georgina Baker |
总裁办公室主任 | Elena Bourganskaia |
执行长, 国际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 Marcos Brujis |
副行长,主管合作、新闻与宣传 | 冯桂婷 |
副总裁,主管机构风险与可持续性 | Mohamed Gouled |
副总裁兼司库 | 华敬东 |
副总裁,经济与私营部门发展 | Hans Peter Lankes |
副总裁,公司战略与资源 | Monish Mahurkar |
副总裁,中东与非洲地区地区 | Sérgio Pimenta |
副总裁,亚太地区 | 尼娜·斯托伊科维奇 |
副总裁,主管法律,合规风险,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可持续性,兼总法律顾问 | 埃塞奥皮斯· 塔法拉 |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 |
---|---|
执行副总裁兼执行长 | 本田桂子 |
机构风险局局长 | 圣地亚哥·阿塞里尼 |
法律事务与索赔局局长兼法律总顾问 | Aradhana Kumar-Capoor |
运营局局长 | Sarvesh Suri |
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局局长 | Merli Margaret Baroudi |
运营局副局长兼首席承销官 | Muhamet Bamba Fall |
信息来源:据世界银行官网2019年5月数据整理
世界银行行政管理机构由行长、若干副行长、局长、处长、工作人员组成。行长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是银行行政管理机构的首脑,他在执行董事会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负责银行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任免银行高级职员和工作人员,行长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但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中双方的票数相等时,可以投关键性的一票。
决策层
世界银行集团各机构归成员国政府所有,成员国政府在各机构内对包括政策、财务、成员国资格等在内的所有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
成员国通过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管理世界银行集团。各机构的所有重大决策均由理事会和执董会作出。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条款》 (En) 规定,一个国家要想成为世行成员国,就必须首先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加入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成为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员的前提条件。
世行秘书处与IMF配合,并同其他世行集团员工协商,协调新成员国加入事宜,并负责维护成员国地位的相关信息,包括成员国名单更新。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IBRD)有188个成员国;
国际开发协会 (IDA)有172个成员国;
国际金融公司 (IFC)有184个成员国;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MIGA)有181个成员国;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有150个成员国;
机构运营
世界银行在行长以及负责地区、行业和综合管理的机构部门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日常运营。
五大机构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五个机构:
世界银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1945年成立;向中等收入国家政府和信誉良好的低收入国家政府提供贷款。
国际金融公司(IFC),1956年成立;是专注于私营部门的全球最大发展机构。IFC通过投融资、动员国际金融市场资金以及为企业和政府提供谘询服务,帮助开发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增长。
国际开发协会(IDA),1960年成立;向最贫困国家的政府提供无息贷款(也称信贷)和赠款。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1988年成立,目的是促进开发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以支持经济成长、减少贫困和改善人民生活。MIGA通过向投资者和贷款方提供政治风险担保履行其使命。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1966年成立;提供针对国际投资争端的调解和仲裁机制。
(ICSID作为秘书处运作,其秘书长由行政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每六年换届。世界银行集团行长为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
IFC和MIGA的执行副总裁向世界银行集团行长报告。
管理部门
一般管理部门 (EN)
- 发展经济学研究部(En)
- 发展金融局(En)
- 机构对外关係部
- 人力资源部(En)
- 信息与技术解决方案局
- 机构廉政部(En)
- 法律部(En)
- 司库部(En)
- 世界银行学院
- 冲突解决机制(En)
- 申诉服务(En)
- 调解服务(En)
- 职业道德(En)
- 抗诉委员会(En)
- 职场顾问(En)
- 执行董事和副执行董事(En)
- 综合服务
- 独立评价局 (IEG)(En)
- 内部审计
- 常务副行长
- 评价与资格中止或制裁处(En)
- 行长办公室(En)
- 企业责任(En)
- 财务长
- 主计官
- 机构财务与风险管理
- 机构秘书处
地区部门
地区部门 (EN)
- 非洲地区 (En)
-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 (En)
- 欧洲和中亚地区 (En)
- 拉美和加勒比地区 (En)
- 中东和北非地区 (En)
- 南亚地区 (En)
跨部门局
全球发展实践局
- 农业(En)
- 教育(En)
- 能源与採掘业(En)
- 环境与自然资源(En)
- 金融与市场(En)
- 治理(En)
- 卫生、营养与人口(En)
- 巨观经济与财政管理(En)
- 贫困(En)
- 社会保障与劳动力(En)
- 社会、城市、农村和灾害风险管理(En)
- 贸易与竞争力(En)
- 交通运输与信息通信技术(En)
- 水(En)
跨部门解决方案领域
- 气候变化(En)
- 弱性、冲突与暴力(En)
- 社会性别(En)
- 就业(En)
-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En)
主要业务
金融产品与服务
世界银行是全世界开发中国家获得资金与技术援助的一个重要来源。
世行向开发中国家提供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和赠款,用于支持对教育、卫生、公共管理、基础设施、金融和私营部门发展、农业以及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等诸多领域的投资。部分世行项目由政府、其它多边机构、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和私营部门投资者联合融资。
世行也通过与双边和多边捐助机构合作建立的信託基金提供或调动资金。很多合作伙伴要求世行帮助管理旨在解决跨行业、跨地区需求的计画和项目。
从1947年-2015年,世界银行已经在173个国家开展12215个项目;其中在中国开展384个项目,累计提供贷款551.2亿美元。
创新型知识分享
世行通过政策建议、分析研究和技术援助等方式向开发中国家提供支持。我们的分析工作通常为世行本身的融资决策提供依据,也为广大开发中国家自己的投资活动提供借鉴。此外,我们支持世行为之服务的国家开展能力建设。通常,世行也主办或者广泛参与讨论各种发展议题的会议和论坛,这些活动往往是与合作伙伴共同举办的。
为确保各国获得全球最佳实践,帮助创造前沿知识,世行不断寻求完善知识共享和与客户及广大公众保持接触的途径。主要优先重点包括:
成果:世行继续大力强调帮助开发中国家取得可衡量的成果。
改革:世行努力改进各方面的工作,包括如何设计项目、如何对外提供信息(信息获取)、如何使世行的项目和业务更符合客户国政府和社区的需要等等。
开放式发展:世行免费提供越来越多且便于获取的工具、研究和知识,帮助人民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发展挑战。例如,公开数据网站免费提供世界各国发展状况的综合性、可下载的指标。世行也举办世界银行网路直播,即对世界各国民众开放的网路直播式讨论会,并将其作为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会议和年会的重要内容。
贷款项目
对有资格获得国际开发协会赠款和无息贷款的低收入国家而言,在準备世界银行(World Bank)援助项目之前,须在减贫战略档案中写进国别援助战略原则。自1999年以来,战略减贫档案 - 须把减贫作为任何发展规划的重心,而且须有私人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充分参与—是获得资金援助和其他援助的前提条件,在有些情况下,也是债务减免的一项要求。
由于减贫在大多数中等收入国家中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以,世界银行可通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发挥其作用。这通常意味着创造一种有利于吸引更多私人资本的投资环境,帮助制订有效和公平的社会支出方案,为建立人力资本和提供公平的经济机会创造条件。
世界上很大一部分穷困人口是生活在中等收入国家,这些国家一般可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但程度有限而且往往具有波动性。
向成员国尤其开发中国家提供贷款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世界银行贷款从项目的确定到贷款的归还,都有一套严格的条件和程式。
贷款规定
1.贷款对象:会员国官方、国营企业、私营企业。若借款人不是政府,则要政府担保。
2.贷款用途:多为项目贷款,用于工业、农业、能源、运输、教育等诸多领域。银行只提供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0%~50%,其余部分由借款国自己筹措,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内配套资金。银行借款必须专款专用,借款国必须接受银行监督。
3.贷款期限:20~30年左右,宽限期5~10年。
4.贷款利率:根据世界银行从资金市场筹资的利率来确定。每三个月或半年调整一次。贷款利率比市场利率要低一些,对贷款收取的杂费也较少,只对签约后未支付的贷款收取0.75%的承诺费。
5.贷款额度:根据借款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债务信用强弱、借款国发展目标和需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次序而定。
6.贷款种类:一是具体投资贷款;二是部门贷款;三是结构调整贷款;四是技术援助贷款;五是紧急复兴贷款。
7.贷款手续:手续繁琐,要求严格,一般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
8.还款:到期归还,不得拖欠,不得改变还款日期。
9.风险承担:借款国家承担汇率变动的风险。
贷款程式
(1)项目的选定。作为项目周期的第一阶段,项目的选定至关重要,能否从借款国众多的项目中选出可行的项目,直接关係到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的成败,因此,世界银行对项目的选定工作历来非常重视。世界银行对项目的选定主要採取几种方式:①与借款国开展各个方面的经济调研工作;②制定贷款原则,明确贷款方向;③与借款国商讨贷款计画;④派出项目鉴定团。
(2)项目的準备。在世界银行与借款国进行项目鉴定,并共同选定贷款项目之后,项目进入準备阶段。
在项目準备阶段,世界银行会派出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代表团,与借款国一起正式开展对项目利用贷款的準备工作,为下一阶段的可行性分析和评估打下基础。项目準备工作一般由借款国承担直接和主要责任。
(3)项目的评估。项目準备完成之后,即进入评估阶段。项目评估基本上是由世界银行自己来完成的。世界银行评估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而,即技术、经济、财务、机构、社会和环境。
(4)项目的谈判。项目谈判一般先由世界银行和借款国双方商定谈判时间,然后由世界银行邀请借款国派出代表团到华盛顿进行谈判。双方一般就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两个法律档案的条款进行确认,并就有关技术问题展开讨论。
(5)项目的执行。谈判结束后,借款国和项目受益人要对谈判达成的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进行正式确认。在此基础上,世界银行管理部门根据贷款计画,将所谈项目提交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批准。项目获批准后,世界银行和借款国在协定上正式签字。协定经正式签字后,借款国方面就可根据贷款生效所需条件,办理有关的法律证明手续并将生效所需的法律档案送世界银行进行审查。如手续齐备,世界银行宣布贷款协定正式生效,项目进入执行阶段。
(6)项目的后评价。在一个项目贷款的账户关闭后的一定时间内,世界银行要对该项目进行总结,即项目的后评价。通过对完工项目执行清款,进行回顾,总结项几个周期过程中得出的经验和教训,评价项目预期受益的实现程度。
非贷援助
对可提高借款国发展能力的项目而言,借款国既可获得贷款,也可获得非贷款援助。经济和部门工作是为了全面了解借款国的发展问题、对外融资的需要和外部资金的可得性以及对发展战略和捐款方的援助活动进行评估的分析框架。经济和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事先找出穷人能够直接受益的高收益的项目。
世界银行的经济和部门工作为其提供政策和公共支出谘询以及项目和其他业务的开发奠定了分析基础。
赠款是世界银行发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除通过国际开发协会提供赠款以外,世界银行还管理十几个赠款项目以及约850个捐款方的信託基金(每年支付的款项超过10亿美元以上)。
紧急援助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任何对经济有重大影响并需做出迅速反应事件的情况下提供。这种援助的形式有多种多样。例如,世界银行可以制定一项恢复战略,对现有的贷款组合的结构进行调整来支持恢复工作。世界银行还发放迅速拨付的紧急援助贷款。
例如,世界银行向衣索比亚、马拉威和尚比亚提供1.6亿美元的援助,帮助其乾旱后的恢复工作。
世界银行还在2001年1月古吉拉特邦地震后向印度提供约6亿美元的贷款用于重建。 在实施防洪和森林防火措施方面,世界银行还设计了一些灾害管理项目。
自1980年以来,世界银行还批准了500多项与灾害有关的业务,金额达380多亿美元。
防止发生冲突和冲突后的重建对于减贫至关重要。世界银行在此领域中的作用要远远超过战后的基础设施重建。
多方合作
世行与联合国在大部分地区、行业都开展过合作。自国际社会通过千年发展目标(En) 以来,这一合作不断深化。
2017年2月10日从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获悉,世行执行董事会已经批准向陕西省提供1亿美元贷款,用于该省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以提高农民收入。
协调立场
世行通过驻纽约代表处以主动和前瞻性的方式维繫这一战略合作伙伴关係,在必要时与世行各部门介入联合国事务的主管和员工协调立场。
世行驻纽约代表处重点在三个层面开展工作:
- 政府间:同各国派驻纽约的外交使团和管理联合国大会、经济社会理事会(ECOSOC)和安理会的机构开展交流。
- 机构间:同联合国秘书长领导下的行政首长理事会(CEB)(En) 及联合国发展集团(UNDG)(En)(世行是该集团的观察员)开展互动。
- 机构层面:同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秘书处以及联合国开发计画署(UNDP)(En)、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En)、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等各机构和基金会开展互动。
这种实质性的外交对话确保和推动加强了在共同关注的发展问题上的合作,包括在脆弱国家、气候变化、人类发展等关键专题领域的合作。
纽约代表处也代表世行管理层出席重要的联合国会议,建立战略联盟,同时向世行员工提供资讯信息,协助世行高层管理人员与联合国高级官员之间的交流,为世行参加联合国活动、大会、圆桌会和峰会提供便利。
世行的工作是确保世行在联合国系统保持主要的发展事业倡导者的地位,确保世行的意见被準确地纳入联合国议程,同时确保世行正确理解联合国的政策和行动并在适当情况下将其纳入世行的发展工作。
IMF 关係
世界银行的成员国必须是IMF的成员国,但IMF的成员国不一定都参加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两者起着相互配合的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要负责国际货币事务方面的问题,其主要任务是向成员国提供解决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的短期外汇资金,以消除外汇管制,促进汇率稳定和国际贸易的扩大。世界银行则主要负责经济的复兴和发展,向各成员国提供发展经济的中长期贷款。
为了套用全面发展框架的原则,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推出了减贫战略档案(简称PRSP),该档案由各国自己制定,并成为减债和优惠贷款的依据。制定减贫战略档案的目的是扩大公民社会、尤其是贫困人口本身在参与设计减贫战略中的代表性,加强各个发展伙伴之间的协调,使国际社会的分析调研、政策谘询和财政资源集中起来取得减轻贫困的实效。
中国关係
与世界银行的往来
中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世界银行的席位长期为台湾当局所占据。1980年5月15日,中国在世界银行和所属国际开发协会及国际金融公司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1980年9月3日,该行理事会通过投票,同意将中国在该行的股份从原7 500股增加到12 000股。中国在世界银行有投票权。在世界银行的执行董事会中,中国单独派有一名董事。中国从1981年起开始向该行借款。此后,中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逐步展开、扩大,世界银行通过提供期限较长的项目贷款,推动了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改造、能源、农业等国家重点建设以及金融、文卫环保等事业的发展,同时还通过本身的培训机构,为中国培训了大批了解世界银行业务、熟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见沃尔福威茨

2004年5月,世行主办、中国协办的上海全球扶贫大会是双方开展国际发展合作的典範。大会推动了国际社会对全球扶贫理念和实践的再认识,并推动了国际社会为减贫而行动的共识。
2007年12月,中国首次宣布向世行软贷款视窗国际开发协会捐款3000万美元,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标誌着双方合作迈上新的里程碑。
2008年和2009年,中国与世行成功合作举办了两届“中非共享发展经验高级研讨会”。研讨会阐释了中国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採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对比非洲国家不同的经济、历史和文化背景,促进发展经验与模式的相互借鉴,不仅受到与会非洲国家代表的高度好评,而且被世行视为南南合作的成功範例。
2008年10月,中国政府以创始捐资国身份向世行南南知识合作基金捐款30万美元,再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积极推动南南合作的态度。
2008年5月,林毅夫被正式任命为世行首席经济学家,这是世行自1945年成立以来第一次任命来自开发中国家的人士担任首席经济学家,也充分说明了世行对中国发展成就和经验的认可。
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关係
中国是创始国之一,于1980年恢复世界银行集团的合法席位。2010年起,中国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投票权占总票权的4.42%,居第三位。截至2011财年底,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对华承诺贷款累计约达392亿美元。
与国际开发协会关係
1980年,中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集团的合法席位,并同时成为国际开发协会的成员国。中国在国际开发协会的投票权为411,541票表决权,占总投票权的2.04%。截至1999年7月,协会共向中国提供了约102亿美元的软贷款。从1999年7月起,国际开发协会停止对中国提供贷款。2007年12月,我国向国际开发协会捐款3000万美元。2010年12月,我国承诺向国际开发协会第16次增资捐款5000万美元和按照世行法律条款双倍加速偿还IDA借款,并在此基础之上自愿额外一次性提前偿还10亿美元借款。对于我自愿额外一次性提前偿还的10亿美元,世行折合成约1.1亿美元计入我向IDA16的直接捐款。
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往来
1980年,中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 集团的合法席位,并同时成为国际金融公司的成员国。中国在国际金融公司认购股份24500股,折合2450万美元,占国际金融公司法定股本总额的 1.03%。中国在国际金融公司的投票权为24750票表决权,占总投票权的1.02%。自国际金融公司1985年批准第一个对华项目起,至2011财年 底,国际金融公司在中国共投资了218个项目,并为这些项目提供了54.3亿美元的资金,其中,41.5亿美元为自有资金,10亿美元来自银团中的其他银行, 2.8亿美元为IFC所提供的担保。
对华策略
根据世行对中国的《国别伙伴战略》,世界银行主要为中国提供以下援助:
1、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深化中国对多边经济机构的参与,降低对内和对外贸易和投资壁垒,为中国的海外发展援助提供帮助;
2、减少贫困、不平等和社会排斥:推动城镇化均衡发展,保障农村生活,扩大基本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3、应对资源短缺和环境挑战:减少大气污染,节约水资源,最佳化能源利用(部分通过价格改革),改善土地行政管理,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4、深化金融中介作用:扩大金融服务(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资本市场,应对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加强公共部门和市场制度:提升企业竞争力,改革公共部门,理顺政府间财政关係。
根据这些目标,世界银行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实施援助计画:投资贷款、技术援助贷款和赠款(赠款往往由多边合作机构提供,由世界银行管理),以及分析报告、政策谘询、研讨会和培训等非金融服务,根据需要以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来实现具体的目标。
历任行长
按常规世界银行的行长是美国人,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裁是欧洲联盟的人。世界银行的行长同时也是世界银行集团的行长,也是集团其它四个组织的总裁。
世行的《协定条款》没有明确规定行长的国籍,但常规上是由美国的执行董事提名的。根据一项长期的、非正式协定,世行行长为美国人,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裁则为欧洲人。第一个任期为五年,第二个任期可以是五年,也可以少于五年。
从1946年到2012年,世界银行演变成五个机构,组成世界银行集团。在此期间,共有11人担任世行行长。
历任行长名单
任数 | 姓名 | 在任期 | 背景 |
---|---|---|---|
01 | 尤金·迈耶 | 1946.6—1946.12 | 出版人、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 |
02 | 约翰·杰伊·麦克洛伊 | 1947.3—1949.6 | 律师、美国战时副国务卿 |
03 | 尤金·R·布莱克 | 1949—1963 | 大通银行高级主管 |
04 | 乔治·戴维·伍兹 | 1963.1—1968.3 | 第一波士顿银行高级主管 |
05 | 罗伯特·麦克纳马拉 | 1968.4—1981.6 | 美国国防部长 |
06 | 奥尔登·温希普·克劳森 | 1981.7—1986.6 | 律师、美国银行高级主管 |
07 | 巴伯·B·科纳布尔 | 1986.7—19918 | 纽约州参议员、美国国会议员 |
08 | 刘易斯·汤普森·普雷斯顿 | 1991.9—1995.5 | 摩根大通银行高级主管 |
09 | 詹姆斯·沃尔芬森 | 1995.6-2005.5 | 詹姆斯·沃尔芬森是美国归化公民。公司律师、银行家 |
10 | 保罗·沃尔福威茨 | 2005.6—2007.6.30 | 多个内阁、政府职位 |
11 | 罗伯特·佐利克 | 2007.7.1—2012.6.30 | 高盛银行高级主管、副国务卿、美国贸易代表 |
12 | 金墉(美籍韩裔) | 2012.7.1—2019.2.1 | 医生、Partners in Health联合创始人 |
13 | 戴维·马尔帕斯 | 2019.4.9—今 | 美国前财政部副部长 |
国际影响
世界银行是一个在全球化经济中职责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的机构。
从某种程度上说,世界银行是一个贷款机构。但是世行最大的借款国是快速发展的开发中国家的动力之源,也就是中国、印度等国。而有争议的一点是,这些国家可以从它们本国的私人投资者那里借到大量的资金。
世行还是一个援助机构,向世界最贫困的一些国家提供援助。但是这些援助款只占已开发国家、盖茨基金会等私人团体以及其他机构所提供的援助资金的一小部分。
同时,世行也是一个投资者,投资到新兴经济体的私有公司中。但是这些投资与能够便捷地流往曾经被视作是贫穷或危险的地方的大量资金相比,犹如沧海一粟。
但是人们不太清楚的是世行——也就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核心业务是否仍然有意义。
(《华盛顿邮报》作者霍华德·施耐德)
世界银行:将乌克兰2015年GDP增速预期下修至-7.5%。
所受批评
虽然全世界许多贫穷的政府依靠世界银行来资助它们的发展计画,世界银行常常受到大公司“新殖民主义”全球化的反对者的批评。这些反全球化人士也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批评者,他们批评世界银行使用各种结构性调整措施削弱受贷国家政府的主权、追求经济自由主义和削弱国家的作用。
一个总的批评是世界银行在政治上受到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影响,因此其政策往往趋向这些国家的利益。
另一个批评是世界银行的宗旨是新自由主义,其原则是相信市场是唯一可以为一个国家带来财富的机能。一个国家只有在实行自由市场竞争才能昌盛。但是在有军事冲突的国家中(内战或外战)或在长期被压迫的国家(独裁或殖民主义)以及在政治不稳定和不民主的国家中新自由主义的原则和改革不起作用。在这些情况下世界银行偏向引入外国企业从而摧毁当地的经济系统的发展。
另一方面,自由主义者批评世界银行完全是一个政治组织。他们认为世界银行不相信市场调节经济的能力,而是一个国家拥有、调整国际经济的工具,其目的是来掩盖这些国家的政策对世界经济的控制。
世界银行的工作经常受到非政府组织和学者的严厉批评,有时世界银行自己内部的审查也对其某些决定质疑。往往世界银行被指责为美国或西方国家施行有利于它们自己的经济政策的执行者,此外往往过快、不正确地、按错误的顺序引入的或在不适合的环境下进行的市场经济改革对开发中国家的经济反而造成破坏。世界银行的真正掌控者是世界银行巨头,他们最终的目的是追逐利润,状况可以说是一个妥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