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民营企业50交易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鹏华基金髮行的一个指数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基本介绍
- 基金简称:鹏华上证民企50ETF
- 基金类型:指数型
- 基金状态:正常
- 基金公司:鹏华基金
- 基金管理费:0.50%
- 首募规模:10.07亿
- 託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码:510070
- 成立日期:20100805
- 基金託管费:0.10%
投资目标
紧密跟蹤标的指数,追求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最小化。
投资範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此外,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或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範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或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採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原则上按照成份股在上证民营企业50指数中的基準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蹤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求降低跟蹤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蹤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1%,年跟蹤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超过上述範围,基金管理人应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离度、跟蹤误差进一步扩大。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蹤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力求降低跟蹤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蹤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1%,年跟蹤误差不超过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超过上述範围,基金管理人应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离度、跟蹤误差进一步扩大。
收益分配原则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儘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拆分,则以基金份额拆分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3、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儘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