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简称“上高文联”,是由上海各个高校文学社团自愿结合而成的大学生文学团体,2014年6月20日成立于上海市民众艺术馆。总顾问君天、诗歌总导师王晟。
社团宗旨属性为文学性与公益性。指导单位上海市作家协会文学百校行办公室、《上海故事》杂誌社。总顾问老师为着名作家、上海作家协会会员:君天老师。诗歌总导师为着名诗人、中华先贤祠创始人王晟。组织形式为“共和民主的委员会制度”。也同中国高校文学联盟保持着密切关係。参与人员约千人。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
- 外文名: Union Of Shanghai college literary
- 参与人数:千人
- 成立时间:2014年6月20日
- 宗旨:文学、公益
机构设定
联盟全称: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
主要发起人:刘天喆,黄顺等
正式创始人:刘天喆、黄顺、倪天凤、寇晓婷、贾广杰、谈雅静、陈封臣
创始社团:吶喊文学社,青竹文学社,晏秋学社,安夏文学社,造星之人间词话协会,文馨坊,建宁文学社,海棠诗社,灵犀文学社。
成立时间:2014年6月20日
成立地点:上海市民众艺术馆
总顾问:君天
诗歌总导师:王晟
指导单位:上海市作家协会文学百校行办公室、《上海故事》杂誌社、中国高校文学联盟
社团成员
【上海师範大学】吶喊文学社,【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青竹文学社,【上海商学院】晏秋文学社,【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夏文学社,【上海师範大学】海棠诗社,【上海师範大学天华学院】墨聆文学社,【上海大学】造星之人间词话协会,【上海套用技术学院】文馨坊,【上海建桥学院】建宁文学社,【上海杉达学院】灵犀文学社,【同济大学】晨风文学社,【东华大学】歌行文学社,【华东理工大学】天问文学社,【上海海洋大学】白鹭文学社,【上海海事学院】淑轩文学社,【上海商学院】式言诗社,【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悠游文学社,【上海电机学院】翼云文学社,【上海政法学院】採薇文学社,【上海建桥学院】爱尚杂誌社,【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震旦文学社,【上海海事大学】桐月文学社,【上海电力学院】凭虚文学社,【华东政法学院】韬奋文学社,【上海师範大学青年学院】青源文学社,【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晴岛文学社,【上海理工大学】墨轩文学社,【上海科技大学】Eden文学社,【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江翰文学社,【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朝晞文学社,上海市作家协会松江大学城学生工作中心,【第二军医大学】常青藤文学社,【上海理工大学】花季文学社。(27校32个社团)
发展历程
前身
2013年1月,时任上海师範大学吶喊文学社社长刘天喆与上海套用技术学院文馨坊社长曾林峰在某饭馆举行会谈,决定联繫双方学校的文学社团,联合办活动。以此为标誌,拉开了上海高校联合的序幕。而后上海师範大学海棠诗社、上海套用技术学院溯源文化、华东理工大学天问文学社也加入了这个机制。各方社长定期会晤聚餐,并在上海师範大学举办了诗歌活动。
随后在刘天喆与曾林峰等人的倡导下,联络上海商学院晏秋学社和式言诗社,準备通过举办“普罗米修斯——燧人氏杯海湾大学城脱口秀大赛”,成立地跨四校的“文艺社团联盟”。而后因曾林峰等人不愿挑起大梁并对“文艺社团联盟”的前途缺乏正确预期而搁置。
起源
在策划“说小说大赛”前,一心想办成上海高校文学社联合体的黄顺通过自己的方式联络到了刘天喆。诉说了他的抱负和想法。刘因自己倡议“文艺社团联盟”的构想遭到失败,对此缺乏信心,但愿意帮助黄顺。经过了“文艺社团联盟(此时包含黄顺管理的工会学院青竹文学社)”在上海套用技术学院举办的“与诗同行”朗诵比赛(着名诗人、评论家钱文亮老师任评审)后,各个社团的社长又对联盟充满了信心。2014年一月,正在《上海故事》杂誌社实习的刘天喆完成了“X杯”说小说大赛的策划书。并交给当时的17校21社团的社长们(在刘黄二人的共同努力下联络的)阅读,大家一致任何策划并準备以办此活动为契机成立一个各个社团的联合组织。
6月20日,在上海市民众艺术馆304教室举办了“X杯”说小说大赛决赛,并且成立了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17校22社团大部分派出了代表参加了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代表大会。时任代表继任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委员会委员。委员会选举了以刘天喆为委员会主席团主席、黄顺为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倪天凤、寇晓婷为主席团副主席、贾广杰为主席团秘书长的五人主席团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支持比赛的为《上海故事》杂誌社和上海作家协会百校行为该团体的指导单位。出席的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君天出任总顾问、《上海故事》杂誌社资深编辑朱近为副总顾问。同时,中国高校文学联盟也发来了贺电。
组织结构
联盟委员会(最高决策、议事机构)
联盟委员会由各个加盟社团派出的一名代表组成(加盟社团在不同校区建立几个分社可以加派几名代表)。这些代表可以是社长本人,也可以是社团里有威望的人或是和联盟亲近的人。一般由社团上层指派,曾被人戏称为“参议院”或“上院”。
联盟委员会主席团
联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向联盟委员会负责。处理联盟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
现任联盟委员会主席团及委员会(第一届)
主席:刘天喆
常务副主席:黄顺
副主席:倪天凤,寇晓婷
秘书长:陈封臣(第一届联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增补)
委员会委员:刘天喆、黄顺、倪天凤、寇晓婷、陈封臣、贾广杰、陈铭璐、司杰、谈雅静、董岱、刘泽华、贾鹏、範文婧、陈曦、李蓬楷、刘玉娟、常仁飞、岳芳园、左蕾、刘仕渊、邓丽君、侯如美、姜泽华、魏皖川、祁菲、程乐宇、江承霖、周蔚欣、郝文效、方熠炜、陈旭
联盟理事会(联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上海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的大部分日常事务。其首长由全体加盟社团社员通过两轮投票,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首长称总理事长和副总理事长,其二人任命内阁五部(内务、外联、财务、宣传、组织)首长。此外还有创作部,最初的构想是要将其打造成“小作协”。即成为该部成员有一定门槛,且该部的人事自治,由成员自行选出部长,原则上归理事会首长领导。根据第一届联盟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联盟委员会主席团和联盟理事会可以相互制约:联盟委员会主席团监督理事会各理事部门首长的权力(弹劾免职权,没有任命权),而联盟理事会首长只有各个理事部门首长的任命权(没有免职权)。以此来相互制衡,避免独大。有人戏称联盟理事会为“众议院(下院)兼政务院”。
现任首长
总理事长:吴昊
副理事长:陈铭璐
内务理事部长:朱佳颖
外联理事部长:铁木儿
财务理事部长:範文婧、岳芳园
宣传理事部长:陈曦、邓丽君
组织理事部长:左蕾
创作理事部(自治)
加盟社团社长
青竹文学社 | 黄顺 | 晏秋文学社 | 倪天凤 | 安夏文学社 | 寇晓婷 | 建宁文学社 | 吴昊 |
海棠诗社 | 陈铭璐 | 造星之人间词话协会 | 贾广杰 | MINI薄荷文学社 | 黄逸洲 | 文馨坊 | 谈雅静 |
灵犀文学社 | 刘泽华 | 晨风文学社 | 贾鹏 | 歌行文学社 | 苏柳青 | 天问文学社 | 陈旭飞 |
白鹭文学社 | 李蓬楷 | 淑轩文学社 | 刘玉娟 | 式言诗社 | 常仁飞 | 悠游文学社 | 岳芳园 |
翼云文学社 | 岳鹏飞 | 採薇文学社 | 卢名扬 | 爱尚杂誌社 | 董岱 | 震旦文学社 | 刘仕渊 |
桐月文学社 | 侯如美 | 凭虚文学社 | 姜泽华 | 韬奋文学社 | 曹源远 | 青源文学社 | 李世佳 |
晴岛文学社 | 程乐宇 | 墨轩文学社 | 刘康 | Eden文学社 | 江承霖 | 江翰文学社 | 周薇欣 |
朝晞文学社 | 郝文效 | 上海市作家协会松江大学城学生工作中心 | 萧依琳 | 常青藤文学社 | 方熠炜 | 花季文学社 | 陈旭 |
指导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文学百校行办公室
《上海故事》杂誌社
中国高校文学联盟
联盟顾问
总顾问:君天
诗歌总导师:王晟
章程细则
序章
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是上海市範围内活跃在各个高校的文学社团的联合组织。本组织专注于文学与公益,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遵守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为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
第二条本组织是由上海市範围内各高校活跃着的学生文学性社团联合组建的联盟性质组织,属于非盈利性质机构。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是整合各个高校的文学、文化资源,使之在联盟的领导下促进各校文化氛围更加健康、向上、繁荣,从而促进上海,乃至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发展与大繁荣。
第四条本组织成员在自觉遵守国家相关宪法和法律前提下,拥有言论的独立和创作的自由,以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与自由。
第五条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本章程则为本组织内部的最高準则。本组织成员须依照章程管治同本组织相关的一切事务。
第二章联盟委员会
第六条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
第七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由各个加盟高校文学社团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即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各加盟社团须推选出一名委员,组成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委员在派遣社团中对本组织做出过贡献或者在有极高的威望的社员中产生。
第九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一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第十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团由一名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两名副主席和一名秘书长组成。
第十一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主席团由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选举产生,成为主席团成员必须在该届联盟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任期一年;参选联盟主席团主席须在文学写作方面有一定造诣或者本组织内公认在文学写作方面有造诣。
第十二条主席团主席是本组织的象徵,负责代表本组织开展外务活动,主持委员会及主席团会议,通过章程签署档案、命令,任命委员会执行机构首长等元首性职能。
第十三条主席团常务副主席负责主席团主席职能之外的其他日常事务;副主席们则负责内外工作的督导;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和主席团会议。
第三章联盟理事会
第十四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为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理事会。
第十五条联盟理事会的最高长官为联盟总理事长。联盟总理事长必须由全体联盟成员(即加盟社团中的全部社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的情况下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六条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主席团主席须根据选举结果任命联盟理事会总理事长、副总理事长;联盟理事会总理事长须在当选后一个月内组织任命联盟理事会内阁。
第十七条联盟理事会内阁由联盟总理事长、副总理事长和联盟各个理事部理事长组成。
第十八条联盟理事会囊括内务与财务理事部、外事与公关理事部、宣传与刊物理事部、组织与发展理事部。理事部的数量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理事部将随之增减。
第十九条各加盟社团应根据理事部的数量,选拔在社内同时具备管理和执行能力的社员担任各个理事部的理事,联盟理事任期一年;加盟社团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需要增减派遣理事数量。
第二十条联盟理事会理事应在所属加盟社团内直接进行联盟理事会的工作,加盟社团的管理者应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加盟
第二十一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上海高校文学社团,必须拥护本章程,并服从联盟组织机构的领导,方可递交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申请书须交联盟理事会组织与发展理事部,由其交联盟理事会总理事长审核,并经联盟委员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申请加入的社团递交申请书起至申请结果得出后,申请社团须向本组织公开账目,并配合本组织的不定期的访问与调研。
第二十四条凡申请加盟本组织通过的社团,未在所在学校注册并得到承认的,本组织予以承认和支持。
第二十五条凡加盟本组织的社团,被所在学校无端注销或不被承认的,本组织予以继续承认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加盟社团在一定期限内有向联盟报告社团运营情况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加盟社团在不触及本组织整顿的情况下有自主选择管理体制的权利。
第五章整顿
第二十八条加盟社团日常活动不满三人或登记会员不满十人的或公然违背章程的,联盟理事会将对此类社团进行整顿。
第二十九条整顿中的加盟社团将在联盟理事会的监督下使管理体制更加民主,主要领导人能够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整顿后加盟社团依旧触犯本章程第二十八条的,将进入联盟託管程式(即联盟监督下的民主体制),直至不触犯第二十八条为止。
第三十一条整顿结束后的加盟社团应至少保持领导人直接选举的体制。
第六章退盟
第三十二条加盟社团如果退盟须向联盟委员会申明,待联盟委员会挽留无果后方可退盟。
第三十三条主动退盟后,若想再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社团,若申请通过,只得向联盟委员会派遣候补委员,即没有投票表决权的委员;
第三十四条开除盟籍后,主动申请加入本组织的社团,若申请通过,享受除籍前的待遇。
第七章财务
第三十五条联盟为非营利性质的大学生社团联谊组织,所以不向任何文学社团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外联部必须向财务部递交每次赞助所得。
第三十七条如需动用每次联盟所获赞助费用,财务部会罗列清单并且公布。
第三十八条财务部会实时的将联盟内部建设基金用于各项衍生产品。
第三十九条联盟为非营利性质组织,所以不会存在任何财产纠纷问题,如若产生财产问题,联盟宣告解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通过后,若需修改一条且字数少于十字的,由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完成。否则,须在本组织内公投通过。
第四十一条由联盟委员会完成的章程若需修改,须百分之八十及其以上委员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通过后若须废止,则必须採取全体投票且百分之八十及其以上的通过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最高解释权归上海高校文学社联盟委员会所有。
修正
第一次修正 2014年9月20日
根据上海高校文学社团第一届联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删去以上章程中,第七章关于财务的所有条款,特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