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刘井仁

(2020-04-15 06:55:58) 百科综合

刘井仁

刘井仁,19天连杀14人,身负15条命案的杀人犯。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刘井仁
  • 外文名:Jingren Liu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出生地: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渭津镇仁恕村

案件经过

19天连杀14人刘井仁一审被判极刑
刘井仁
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16日电 4月11日下午,19天连杀14人,身负15条命案,在吉林省辽源市境内、河北省石家庄藁城、无极等地製造了一系列抢劫杀人案的辽源市东辽县人刘井仁被送上法庭,一审被判处死刑。
今年2月3日至2月1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藁城、无极境内连续发生6起抢劫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共杀死13人,并抢劫一些财物。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及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侦破此案。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公安局和藁城市公安局迅速组成省、市、县联合破案班子,昼夜奋战,全力侦破。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确认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渭津镇农民刘井仁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公安局迅速派联合缉捕小组赶赴我省对刘实施抓捕。接到河北省公安厅的协查通报后,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辽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东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渭津镇派出所民警迅速配合河北警方展开抓捕工作。3月6日下午3时30分,缉捕小组在辽源市龙山区福镇街犯罪嫌疑人刘井仁的一亲属家将其擒获。
据辽源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刘井仁,男,1970年出生,系辽源市东辽县渭津镇农民,曾于1991年10月8日因盗窃、纵火被判有期徒刑,后被释放。刘井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1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11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刘井仁犯抢劫罪、侮辱尸体罪。法庭当庭宣判,刘井仁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新文化报 记者 孙振宇)
相关报导

恶行录

经审理查明,2003年2月3日至2月21日,被告人刘井仁分别在藁城市、无极县以及被告人原籍吉林省辽源市境内连续实施7起抢劫犯罪,致14人死亡,劫得现金及财物总价值1260余元,并对其中一些被害女性尸体进行侮辱。
2月3日上午,在距藁城市南董镇南大章村东1.5公里处一蔬菜大棚的小屋内,犯罪嫌疑人用大棚内的锛斧打击看护人智某(男,74岁)头部,致智某死亡,并抢走部分现金;2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窜入藁城市廉州镇东街一苗圃小屋内,将张某(女,47岁)打死,奸尸后潜逃;2月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窜入石黄高速公路南侧藁城市石某(男,47岁)居住的废品收购点,用棍棒类兇器将石某、尚某(男,79岁)打死,抢走二人收购的部分废品和使用的三轮车;2月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在藁城市一废品收购站,将卖废品的藁城农民耿某(男,64岁)诱骗至石某被害的小屋内,用斧头打死;2月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窜入位于滹沱河滩无极县东陈村南3公里处一苗圃场,用棍棒类兇器击打看护人孙某(男,79岁)及其妻侯某(女,64岁)头部,致二人死亡;2月1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窜入藁城市一小吃部,用棍棒类兇器击打店主李某(男,46岁)及其妻、女儿、儿子、侄女等6人头部致死;2月21日,犯罪嫌疑人在辽源市境内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致一人死亡。
此外,刘井仁还于2001年2月10日在吉林省东辽县抢劫杀死一名妇女。(来源:新文化报)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