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用评价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下称:商务部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繫办公室(下称:国资委协会办)批准并指导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行业信用评价
- 外文名:Enterprise credit evaluation
- 别名:企业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级
- 指导单位: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
指导单位
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
工作资质
全国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繫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规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商会协会,须向全国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繫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提出试点申请。
参与单位
可登入中国市场秩序网或商务部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了解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
部分参与单位名单:
批次 | 编号 | 单位名称 |
第四批 | 113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 |
114 |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 |
115 | 中国调味品协会 | |
116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 |
117 | 中国中药协会 | |
118 |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 |
119 |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 |
120 | 中国农业机械流通协会 | |
121 | 中国玩具协会 | |
122 |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联合会 |
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