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空气品质排名是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城市空气品质排名榜单,2018年6月,在原有74个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範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发布目的
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画》要求,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推动地方政府切实採取措施改善空气品质,形成城市间空气品质“比、赶、超”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排名对地方政府改善环境空气品质的倒逼作用,有效传导治污压力,促进协同治理。
排名範围
2018年6月和2018年上半年空气品质状况和城市排名,在原有74个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範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範围从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10位扩大至20位,同时发布了改善幅度相对较好20位和较差的20位城市名单。
扩大后的城市排名範围中,包括京津冀及周边55个,长三角地区41个,汾渭平原11个,成渝地区16个,长江中游城市群22个,珠三角区域9个,以及其他省会城市和计画单列市15个。
未来计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每月公开169个城市的空气品质和其中的前20位和后20位名单,同时每半年进行空气品质改善程度排名,公开改善幅度相对较好的前20位城市和相对较差的后20位城市名单,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一项长效机制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