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签证是指由中国去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所需要办理的手续。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定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签证
- 属性:去往该国办理的手续
申请签证
1. 中国公民赴德国需提前办理签证。

2. 德国为申根协定国家,短期停留(90天以内)办理申根签证。超过90天为长期签证,办理国别签证。
3. 经德国前往第三国者,无论是否出机场,均需申办过境签证。
4. 申根签证有效期最长半年,停留期90天,各申根国均可以签发。
5. 德国设有驻华大使馆、驻上海总领馆、驻广州总领馆、驻成都总领馆和驻香港总领馆五个领事馆,并已开设北京签证代办中心,即将开设上海、广州、成都签证代办中心,申请人根据领区原则前往上述使领馆或签证代办中心申办签证。
6. 签证申请须事先预约,再提交签证申请。
7. 申请人可以线上选择系统给出的预约面签时间。预约的时间一旦确认,申请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如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将预约的面签时间提前。
8. 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9. 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签证申请(面签)。
10. 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的赴德目的和行程计画。
2. 登入德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签证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3. 準备签证阶段:準备需要公证、认证的材料;準备需要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如银行存款或银行帐单;大写英文或德文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其他材料,如护照和複印件、照片等。
4. 线上预约,每个申请人必须单独预约面签时间。预约时,请如实填写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手机或电话号码、旅行目的等)
5. 向领区内的使领馆或签证代办中心递交签证申请,交纳签证费/代办服务费.
6. 等候审核结果或补充资料。
7.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或签证代办中心联繫。
申请材料
短期签证
请参见“申根签证”。
长期签证
1) 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护照(有效护照,自申请签证有效期终止时,至少还有3个月有效期)和护照信息页原件和複印件。
2) 签证申请表,须完整填写。
3) 2张近期(6个月内)彩色白底护照照片。
4) 签证费。
5) 涵盖整个行程的意外伤害、医疗救援保险,其中医疗和医疗救援的保险额度不少于3万欧元。
6) 户口簿原件和户口信息页複印件,不需翻译成英文。
3. 依据申请人赴德目的,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留学签证
⑴ 有效护照(申请签证时护照的有效期不少于一年)原件和首页(个人信息页)複印件两份。
⑵ 两份用德文填写并签名的居留许可申请表。
⑶ 三张彩色近期白底护照照片;
⑷ 留德人员审核部审核证明/APS审核证书原件和两份複印件。
⑸ 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两份複印件,以及录取通知书上所要求的语言水平证明,必要时附上德文翻译及两份複印件;或德国语言学校预备语言速成班(6个月,18课时/周)报名证明和已交纳至少3个月学费的证明原件和两份複印件,以及之后的大学就读材料,每份附上两份複印件。
⑹ 与大学之间明确就读意向的联繫信、大学出具的申请证明,附两份複印件。
⑺ 若申请人已获得大学毕业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则同样必须出具这些证书的原件和德文译文及两份複印件。
⑻ 表格式德文简历及两份複印件。
⑼ 德文书写的留学理由说明及两份複印件。
⑽ 自入境德国起至少90天有效的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及两份複印件。
⑾ 居留期间的经济来源证明:在德境内银行帐户存有7908欧元/年;每月限制取659欧元的存款证明;符合外国居留法要求的经济担保书原件,两份複印件;在德境内一家银行存有一年期7908欧元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证书原件及两份複印件;获得奖学金证明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⑿ 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两份複印件;中国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高考成绩单、各学期的成绩单以及在读证明原件及两份複印件,附德文翻译。
2) 三个月以上学术访问签证
⑴ 有效护照(申请签证时护照的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原件和护照资料页複印件两份。
⑵ 两份用德文填写并签名的居留许可申请表;
⑶ 三张彩色白底近期护照照片。
⑷ 户口簿原件及两份複印件。德国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德文邀请函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⑸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及两份複印件,附德文译文。
⑹ 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德文译文各複印两份。
⑺ 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供获得奖学金证明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⑻ 自入境德国起至少90天有效的旅游医疗保险证明,2份複印件。
3) 互换服务签证
⑴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信息页複印件两份)。
⑵ 两份用德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不留空白项,本人签字。
⑶ 三张近期(六个月内)彩色白底护照照片。
⑷ 户口簿原件和户口信息页複印件,德文译文和两份複印件。
⑸ 用德文书写简历,複印件两份。
⑹ 与接待家庭签订的德语互换服务契约原件和複印件两份。契约包括:接待父母全名、契约生效时间、持续时间、零花钱、工作时间和医疗及事故保险的规定。契约必须经接待父母和互换生共同签字。
⑺ 申请人受教育程度证明原件(毕业证书、职业培训证书等),德文译文和複印件两份。
⑻ 申请人德语语言水平证明,如语言学校出具的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附两份複印件。原件为中文须附德文译文。
⑼ 歌德学院A1或更高级别语言证书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⑽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须年满18岁且未满25周岁;互换服务最长一年,不能延期;如接待家庭同申请者具有亲属关係,且不可申请互惠生;在接待家庭必须以德语作为沟通语言;申请人需具备德语基础知识。
工作签证
⑴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资料页複印件两份)。
⑵ 两份用德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不留空白项,本人签字。
⑶ 三张近期(6个月内)彩色护照照片。
⑷ 户口簿原件和户口信息页複印件,德文译文和两份複印件。
⑸ 用德文书写简历及两份複印件。
⑹ 用德语书写工作/实习契约(包含收入和社会保险方面内容)及两份複印件。
⑺ 申请人受教育程度证明原件(毕业证书、职业培训证书等),德文译文和複印件两份。
⑻ 申请人德语语言水平证明,如语言学校出具的证明,有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附两份複印件。原件为中文须附德文译文。
⑼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德文译文,两份複印件。
⑽ 如果从事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业的一部分,需要提供德联邦劳动署(ZAV)或国际经济学商学学生联合会(AIESEC)出具的介绍实习岗位证明。
公司签证
⑴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资料页複印件两份)。
⑵ 用德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不留空白项,本人签字。
⑶ 三张近期(6个月内)彩色白底护照照片。
⑷ 户口簿原件和户口信息页複印件,德文译文和两份複印件。
⑸ 用德文书写简历,複印件两份。
⑹ 德文译文的个人资历证明,包含大学毕业证书、工作证明、其他技能证明等。原件和德文译文各複印件两份。
⑺ 申请人德语语言水平证明原件。原件和德文译文各複印两份。
⑻ 如有德国大学的离校证明,也须提供,并附两份複印件。
⑼ 用德语书写或附德文译文的企业成立契约或企业成立契约草案的原件,複印两份。
⑽ 商业登记册摘录或登记所需资金证明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⑾ 在德经营计画,複印两份。计画包括企业计画、业务範围、企业资料(法律形式、地点)、个人资历说明、市场竞争情况分析、市场行销策略、描述发展前景、预算、损益计算书、预计流动资金、附属信息,预计创造工作岗位数量和预计产生的培训名额、说明计画对创新和研究的积极影响。
⑿ 年龄在45岁以上的申请者,须递交养老证明(如退休金或人寿保险)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⒀ 在德医疗保险原件及两份複印件。
⒁ 中国证明档案须经再认证,并附德文译文。
6) 申请中国特色厨师签证
⑴ 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资料页複印件两份)。
⑵ 用德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不留空白项,本人签字。
⑶ 三张近期(6个月内)彩色护照照片。
⑷ 户口原件和户口信息页複印件,德文译文和两份複印件。
⑸ 用德文书写的简历,複印件两份。
⑹ 用德文书写的与在德国中餐馆的工作契约(包括收入、社会保险方面的内容)原件和两份複印件。
⑺ 厨师培训后两年以上的厨师从业证明,附德文译文的现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包括工作单位全称和电话)原件和两份複印件。
⑻ 申请人德文或英文知识证明。
⑼ 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原件和两份複印件。
签证认证
1. 入境签证:德方根据签证申请人要求办法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入境签证。
2. 认证
1) 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準调整为340元人民币/份。
2) 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 粤、琼、桂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川、黔、滇、渝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成都总领馆认证。
3) 厨师经历及技能等级公证书,只须办理外交部单认证。
4) 1996年后出生的须做出生医学证明複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签证费用
签证类别 | 签证费 |
---|---|
机场过境和申根 | 60欧元 |
C类签证6-12岁 | 35欧元 |
C类签证6岁以下 | 免费 |
D类签证 | 60欧元 |
D类签证18岁以下 | 30欧元 |
驻华使馆
德驻华大使馆
领区: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吉林, 河北,河南,湖北,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湖南,江西和山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德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
地址:上海市永福路181号
签证处地址:上海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德驻广州总领事馆
领区:广东、福建、海南、广西。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大厦14层
德驻成都总领事馆
领区:四川、云南、贵州和重庆
地址:成都人民南路4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25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08:00至12:30;13:00至17:00
周五: 08:00至14:00
签证处:
电话谘询时间(一般性签证事务谘询及个别问题谘询):
周一至周四:14:30至16:00
德驻香港总领事馆
领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址:21F United Centre, 95 Queensway,Admiralty, Central Distric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