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气象局(台)前身为广东省斗门县气象服务站,1965年12月筹建,1966年8月1日起正式开始气象观测发报和对外开展天气预报业务,属国家一般站(国家二级站),区站编号为59487,原址位于斗门城区井岸镇月山,地理位置为22°13′N,113°17′E,2007年1月1日,正式启用位于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51号的新站,地理位置为22°14′N,113°18′E。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珠海市斗门区气象局
- 外文名:ZhuhaiDoumen Meteorological Service
- 单位性质: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 单位地址: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51号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画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準备工作的认证管理,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气象灾害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对地方重点工程、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气象服务工作。
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採集、传输、加工、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综合探测业务运行的监控和质量控制工作;组织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短期气候预测、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五、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贯彻实施防雷安全生产法规、标準,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社会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雷电灾害调查、事故鉴定以及指导、监督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
七、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套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城乡重大建设规划项目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八、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
九、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气象业务现代化工作;组织气象领域重要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套用;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本地民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画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发展地方气象事业。
十一、做好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珠海市斗门区气象局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业务股,应急减灾股(行政审批室)。
直属机构
珠海市斗门区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斗门区防雷所、珠海市斗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主要任务:
一、 协助珠海市斗门区气象局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的应急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向社会公众和特殊行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承担决策气象服务,组织跨部门、跨行业协调和气象灾害预评估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的精细化和个性化服务以及公共气象服务信息的收集和共享;承担应对突发工作事件现场救援和人工影响作业活动的气象信息服务;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风险评价和成因界定工作。
二、负责公共气象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产品製作、加工和公共服务,发布公共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城市环境、自然生态、城市安全等有关的专业气象服务;承担公共气象服务需求调查分析、反馈意见收集等工作。
三、负责气象资料查询服务、气象特服电话、气象公共网站等气象技术开发与服务;承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决策服务、研究试验以及技术开发推广,负责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致灾风险评估;组织开展行业性气象信息服务的技术研发、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公共气象信息服务製作系统和发布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开拓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向公共媒体提供公益和决策气象服务节目製作及气象科普专题节目的策划与製作;负责《广东省应急气象频道》本地节目的製作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新兴媒体气象服务影视产品的製作发布。
五、承担气象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气象科普基地的运行管理;参与气象部门科普宣传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对社会气象科普宣传的业务指导;牵头组织气象科普产品的设计、开发以及组织製作。
六、负责防御雷电灾害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雷电防御技术和标準的制定及推广套用;负责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培训。
七、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分段检测及竣工检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域防雷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网路、通讯、监控等防雷设施、雷击电磁脉冲环境的评估及检测工作;承担防雷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测试的质量抽查。
八、负责雷电监测及数据开发套用,负责雷电活动规律、雷电致灾原理和防御技术的研究;负责大型地网测试和研究,开展土壤电阻率分布及变化研究;负责国内外先进防雷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套用。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社会服务事项
- 开具气象证明
- 气象灾害调查(雷灾调查与鉴定)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查
-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 专项气象服务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防雷装置检测(含分段检测)
-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通讯地址
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一路251号(邮编 5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