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内容是对各类案件中的各种被鉴定人所要逬行的司法精神病学检査和确定的项目。根据《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要求,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係,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并提出对其应当採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对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应确定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辩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对案件中有关证人,应确定其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