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伦理思想是西方古代、近代经济伦理思想的统称。西方古代经济伦理思想强调以道德规範经济活动,认为只有与身份相符的生计活动才是合法正当,反对无限度的牟利交换。主要内容包括:(1)崇尚、讚美劳动,重视农业、轻视工商业。古希腊罗马人认为只有辛勤的劳动才能致富,而且认为劳动是神明所赋予的使命。这样一种劳动观激发出一种敬业精神,同时也要求人们恪守社会分工,尽职尽责。而他们所重视的劳动主要是农业劳动,认为农业是至尊的事业,手工业和商业只是粗俗技艺,靠贱买贵卖来谋利是不光彩的。(2)强调财富的获得要符合道德。古希腊罗马人认为适度是德性的特徵,过度和不及都是恶的表现。因此从节制角度看,拥有中等财富是最理想的。在近代以前,这种经济活动从属于伦理道德的观念一直占统治地位。例如中世纪的学者就认为,经济学意味着一种能够保证经济活动得到良好管理的道德箴言。这些学者对经济问题的分析是以神学教义为规範去作价值判断的。(3) 重视经济行为中的奉法精神。在古希腊罗马人看来,奉法精神就是一种伦理精神,正义就是守法。由于自然法与神性、理智、正义、理性、公正等伦理準则联繫在一起,所以成为古希腊罗马人普遍的价值观,并自然而然地导入经济行为之中。
在自然法诸多经济职能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尊重财产私有权。古希腊的梭伦改革、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条文,都包含尊重财产私存权的精神。与自然法概念相联繫的契约思想也是奉法精神的又一表现。从正义观出发,伊壁鸠兽最早提出契约思想,认为然的公正是引导人们避免彼此伤宵和受害的互利的约定。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的债务法规定:“对背信负义者,诉讼永远有效”,就是要维护契约的尊严。这种契约思想规定了经济活动中要讲究公正、诚信,不能欺骗顾客、出售假胃伪劣商品奉法精神为以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传统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