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药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是一个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民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问题,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有效”的原则,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当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详细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规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通过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各类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影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的主要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三、治理範围: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批发和零售)和医疗机构。
四、主要工作任务
规範药品经营使用行为。要求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必须登录“河北省医药诚信网”核实行销人员的合法身份,不得与未经备案的药品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往来;每批药品都要索要有效的购销票据,并留存药品检验报告书;凡票证不全致使假药进入流通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知假买假或无票购进已确定假劣药品的使用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罚。同时,对发现的假劣药品线索,该协查的协查,务必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直到打掉制假窝点,决不能随意放过。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8日)
清醒认识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形势,提高各有关部门对药品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召开全县药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机构,按照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整改阶段(9月8日-9月12日)
督导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範和医疗机构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进行排查和消除。自查结束后,各单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集中治理阶段(9月12日-9月27日)
食药监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巩固总结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食药监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并準备接受省、市督导检查组的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南皮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组织、策划、部署、推进、信息汇总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
食药监部门要承担起专项整治的主要监管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把手要集中精力,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把工作做实做细;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两细化、一追溯”,细化监管目标责任,细化责任追究,实施监管责任追溯制,推进监管责任落实,对重点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每家企业明确分管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跟蹤检查、突查暗访等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实效。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採取听取汇报、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确保各种问题都得到及时彻底整治。
(三)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忠实履职尽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凡是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和要求,擅自从事药品经营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是未经核实行销人员合法身份购进药品的,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药品购销票据的,不能提供经销药品的检验报告书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造成假药进入流通渠道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是自查整改不到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给予媒体曝光。
(四)广泛宣传报导,营造社会氛围
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优先宣传、报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知识。要畅通举报渠道,曝光、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典型案例,提高人民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