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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农村贫困户改造茅草房危房实施方案

(2020-06-21 04:40:42) 百科综合

赤水市农村贫困户改造茅草房危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困难民众住房困难问题,使其安居乐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帮助农村贫困户改造茅草房危房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06]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赤水市农村贫困户改造茅草房危房实施方案
  • 目的:改善我市农村困难民众住房
  • 指导精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
  • 主要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

方案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农村困难民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保持和密切各级党委、政府与广大民众的血肉联繫,巩固和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实施农村茅草房、危房改造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改造範围和主体:长期居住在茅草房、危房无自救能力的农民。
3、必须由农民申请,经村委、乡镇(办事处)审核批准,报市民政局备案。
4、资金筹措採取两个一点的办法:即地方各级政府补一点,农民自筹一点,以农民自筹为主的办法解决。
5、在不占用农田、耕地的原则下,科学规划,分户实施,把规划落实到村、落实到户。资金筹备充裕的先建,资金暂时困难的后建。
6、每户建房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
7、改造建房任务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竣工。新建房屋均为砖混结构,经济适用,外形美观,并在正面墙体显着位置设定“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工程”永久性标识。
二、申请审批及动工要求
(一)需要改造茅草房、危房的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自愿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情况。
(二)村委会对申请改造茅草房、危房的贫困户进行张榜公布,公开农户自愿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数额,听取民众意见,待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正式研究决定后,由相应村民小组代表2人、村民组长、村委主任同意签名后再向村民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办事处审批,并再次在乡、镇、办事处及相关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茅草房、危房建房人员名单7天以上,无异议的即可发放补助资金帮助其改造住房。
(三)乡、镇、办事处审批合格的茅草房、危房改造名单上报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要对上报名单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建房总数的30%。村组及乡、镇、办事处在公示茅草房、危房改造时,应同时公布乡、镇、办事处及市民政局的举报电话号码,接受民众监督。
(四)按市民政局批准改造茅草房、危房之日起,30日内由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实施改造建房工作。
(五)改造前要拍摄原房屋照片(房主应于房屋前同时拍照),新建房屋竣工后在相关资料中附上改造前后房屋彩色照片(房主在房屋前同时拍照)各一张,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每户补助标準及资金筹措方法
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每户基本投资为10000元,所需资金採取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贫困户投工投劳、自筹资金,亲邻相帮等方式解决。其中:遵义市财政补助每户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每户2000元,乡镇财政补助每户1000元,农户自筹资金5000元。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工作事关农村困难民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的、历史的、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成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市成立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民政、财政、发改、审计、建设、文体广电、监察、国土、林业、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的检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层层有机构,级级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办事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範畴。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支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落实到村、到组,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四)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报导,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启动后,市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出简报,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和促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此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扶持资金专款专用。
五、检查与验收
6月份以前完成前期準备工作,包括选址、设计和补助资金到位。7月份动工修建,市建设、质监部门要抓好技术指导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建房任务。11月份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建设、质监等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评标準”进行检查。凡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交付使用。抽查面率不低于所建房总数的10%。12月10日前各地要写出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汇总后报遵义市民政局。
六、有关税费减免问题
国土、建设、林业等职能部门务必做到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建房的相关税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尽最大努力让贫困民众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
七、纪律要求
(一)各地在茅草房危房改造工作中,不得优亲厚友、浮夸虚报,如有举报,一经查实,除责令收回对其已拨付的资金外,还将暂缓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该地的改造资金。
(二)因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及时,致使完不成当年茅草房、危房改造任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限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茅草房危房改造资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準致使房屋倒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乡镇办任务表
农村贫困户茅草房危房改造乡镇办任务表
乡 镇
户 数
文华办
5
金华办
2
复兴镇
6
天台镇
6
大同镇
3
宝源乡
5
旺隆镇
7
葫市镇
5
元厚镇
6
官渡镇
6
长期镇
6
长沙镇
5
白云乡
4
石堡乡
8
丙安乡
5
两河口乡
4
合 计
83

通过时间

2010年3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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