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11月1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
基本介绍
- 事故名称: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
- 发生时间:2010年11月15日
- 死亡人数:58人
- 事故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栋1号
基本介绍
11月15日下午2点15分,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和周永康、张德江、孟建柱同志等中央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灭火,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千方百计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处理;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委派,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率领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工作、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亲切慰问遇难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对相关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市长韩正同志,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全市共调派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1300余名消防官兵投入灭火战斗,成功解救疏散了107名居民。上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工作。上海市有关部门对8名事故直接责任人採取了强制措施。
相关会议
11月17日,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 11月17日,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讲话时强调,要依法依规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有效防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指出,经初步调查分析,该公寓在装修作业中,施工脚手架搭建时,两名电焊工违规实施电焊作业引燃施工防护尼龙网和其它可燃物,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立体式大火,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一起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暴露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有:一是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作业,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且引发大火后逃离事故现场。二是装修工程违法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三是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行为。四是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五是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对停产后复工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会议强调,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任地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给人民民众和全社会一个交待。
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範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规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