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怀化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0-07-09 08:30:51) 百科综合

怀化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怀化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怀化市司法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条例。

怀化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怀发〔2015〕7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定的通知》(怀委〔2015〕8号),设立怀化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指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
(三)增加的职责
指导、支持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加强的职责
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指导支持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七)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画财务及枪枝、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画;负责局综合性档案、报告的起草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以及对外接待和协调联络工作;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和司法行政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外事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承担中共怀化市委法治怀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
拟订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律师、公证管理工作规範;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的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注)销的受理、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律师执业许可、变更执业机构、执业证书注销、公证员任职的受理、审核呈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律师、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承办特许律师执业、公证员考核任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基层工作科)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其他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科(怀化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範;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适应性帮扶和考核奖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国家司法考试科(怀化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协助办理国家司法考试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律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法学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学教育。
(七)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年度名册公告和延续等事项的初审;负责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变更、延续、异动和注销的初审呈报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负责本市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司法鉴定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套用。
(八)政策法规信访科
负责局机关制定的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 清理、编纂等相关工作;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政策理论调研;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承办局机关行政複议与应诉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工作;受理和审核局机关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局机关的涉法涉诉及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九)戒毒工作管理科
监督检查国家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规划工作;指导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管理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动态和重要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收容、改造、奖惩情况;协调处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突发事件;督促承办上级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关事项的批示、要求的落实工作。
(十)计财装备科
负责编制省、市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枝、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画分配;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巨观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政治部(警务部)
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直属司法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办理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管理以及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同时负责组织全市司法培训工作;承办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政治部(警务部)日常工作分别由组织干部科(教育培训科)、警务科(警务督察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定。
四、人员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为6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及政治部所属的组织干部科(教育培训科)、警务科(警务督察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局机关专项编制总额内单列。
五、其他事项
1.市司法局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副处级机构。
2.市司法局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律师协会、市天桥公证处。
六、附则
本规定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