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範,加强工作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範公开流程,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局里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依託在发改局信息中心,指定一人兼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协助配合做好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不断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加强网际网路入口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页面访问量1200多人次。二是做好服务视窗信息公开。通过办公楼一楼公开栏,动态发布公开的发展改革工作信息。三是做好来访民众的谘询答覆工作。对直接前来谘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民众,由专人接待并解答相关谘询。四是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管理服务相对人以及局聘行评代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各种平台,宣传我局贯彻落实国家巨观经济政策、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区域规划和年度计画的安排落实情况等。
(三)规範保密审查工作的情况: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0〕22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凡上网发布的信息,均先行保密审查,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办事。
(四)规範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10〕25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範进行信息公开。每天上网查看公开申请,对于向我局申请信息公开的,都由领导审核把关,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信息公开範畴的申请,做好申请人的答覆解释,并告知解决的部门或方式。
(五)送交“两馆”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2011年公开的103条信息均有送书面稿和电子稿给“两馆”存档。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一是完善公开制度。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定期报告等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全局信息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分工到处,落实到人。二是明确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等过程的信息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式;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区域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县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画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以及全省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03条,已通过网际网路站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画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7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其它应公开的信息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入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两馆(县档案馆、县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全年共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送交政务信息10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及办理情况:
201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例。主要是由于加强了县行政服务中心视窗谘询作用,大部分依申请公开事项通过了行政服务中心视窗谘询给予了答覆。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公开的公文涉及的内容是请示性上行文和报请性公文,不予公开原因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此类公文不属于“与人民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截止目前,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2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範性,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