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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9-11 01:46:15) 百科综合

上杭县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上杭县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位于:上杭县
  • 期限: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 发布单位:林业局

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亲自抓林业宣传工作,指定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宣传信息员负责具体业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加强督促指导。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採用网站公开方式,在“中国·上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上杭县林业局”入口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及时公开。
(三)《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情况:按照县府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範政府信息分类,明确规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範围,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便于公众了解我局发布的信息,有利于我局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规範保密审查工作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领导,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规範审查程式。由信息产生的机构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信息产生机构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审查批准。保密审查按照从下而上“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进行审查。
(五)规範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
(六)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后,我局积极派员参加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同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人员通过会议等方式在本局进行宣传,提高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明确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实施目标考评机制,对林业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各股室负责人作为股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股室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大部分为工作动态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在“中国·上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林业局子网站和“上杭县林业局”入口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通过下发档案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并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积极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缺少对信息的梳理,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谘询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素质,明确各类信息的分类,採取绩效挂鈎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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