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上杭县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词性:名词
- 分类:档案
报告内容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秘书股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股室。各股室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经办”的工作机制。秘书股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上杭司法行政网运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经办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三)完善分类定项。结合工作实际变化,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定项,梳理出司法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应公开机构职能类、计画规划类、行政事业性类、行政许可类、工作动态类、党建廉政、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七大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规範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按照期限规定,在信息生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公开,按照平台提供规範格式发布。及时完整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材料送交“两馆”,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工作动态2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公开形式
1、网际网路
“中国上杭”政府入口网站,“上杭司法行政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上杭县档案馆和上杭县图书馆及本单位档案室。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2年度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申请要求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2012年度本局未公开的公文涉及的内容是请示性上行文和报请性公文,不予公开原因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此类公文不属于“与人民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涉及对公民、法人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少,对公开信息分类的把握还不够準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确性。
二是规範公开流程。从内部管理流程入手,实现规範审批。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