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管理稽核是对证券管理的稽核。具体内容有: ①检查办理证券发售和转让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是否经过批准; 设立的证券柜檯交易代理点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有固定的柜檯交易场所; 有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 有自营买卖业务的运营资金; 有证券代保管的设备和条件; 能认真执行规定的业务处理与会计核算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代理点应及时採取措施处理。
②检查证券公司办理证券发行是否遵守以下规定,这些规定是: 证券公司办理企业债券发行,其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金净值; 办理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存款的40%; 办理企业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批准档案; 不得办理有奖证券发行业务,不得以摊派方式发行证券; 对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③检查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买卖业务的资本金是否达到标準,并应按规定建立证券买卖损失準备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