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运输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机场服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价拨材料收入,技术转让,地面运输收入,言行收入,代理国际运输业务手续费收入,代理国内业务手续费收入,旅客威务设施收入,延伸服务收入,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以及航空公司为其他单位的飞机起降和过港旅客提供的各种地面服务及设施租赁所取得的收入等。
会计核算上设定同科目。企业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定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