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标準是企业为了控制和衡量某种产品成本而事先规定的尺度。是标準成本计算和控制的基础,由有关方面人员会同制订。其类型主要有: (1) 以某一基本年度的实际成本作为标準的基本成本标準;(2) 在企业现有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下,根据企业理论上的生产能力,最大的工作效率,理想的价格和最好经营效果的理想成本标準;(3) 在合理的工作效率,正常的生产能力和有效的经营条件下所达到的正常成本标準。实际工作中,一般很少採用前两种标準,而广泛採用后一种标準。产品成本标準一般有3种。
即: (1) 直接材料成本标準。包括直接材料耗用标準 (单位产品的材料消耗量标準) 和直接材料价格标準 (在採购材料时所需要支出的成本,除发票价格外,还包括运杂费、包装费等) 两个因素。(2) 直接人工成本标準。包括工时消耗 (单位产品需要的工时数量) 和工资率 (预计本期需要支付给工人的工资率) 两个因素。(3) 製造费用标準。包括製造费用标準总额、分配标準和分配率标準等因素。其中,製造费用标準的总额,是根据部门(车间) 历年所发生的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和其他间接费用之和,并结合本期具体情况确定,製造费用分配标準,可根据具体条件採用直接人工工时、机器工作小时或其他标準,分配率标準是单位分配标準应分配的製造费用标準。确定上述成本标準因素时,可採用定额法和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