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準成本制度下差异分配指在标準成本会计中,採用一定办法,将实际发生额与标準的差异适当地汇集和分配到各有关帐户中去的过程。标準成本制度下差异的汇集是通过帐户系统进行的,一般应设定“原材料价格差异”、“原材料数量差异”、“工资率差异”、“工资效率差异”、“变动製造费用差异”、“变动製造费用效率差异”、“固定制造费用耗费差异”、“固定制造费用产量差异”等帐户。“基本生产”(在西方会计中称“在产品”帐户)和“产成品”帐户都按标準成本反映。
在各项要素费用发生时,要按标準成本计入“基本生产”帐户,一定期间后应根据已确定的差异数借(贷)记各差异帐户(差异帐户的借方反映不利差异数,贷方反映有利差异数),同时贷(借)记各“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付帐款”等帐户。会计年度终了时,一般是将各项差异汇总结转入“销售”帐户内,不分配记入各产品成本,以确保“基本生产”和“产成品”帐户的结余数为标準成本,也就是说,产成品和在产品都不负担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