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徵对照法,又称“特徵指示法”、“特徵标誌法”。是指比较检验方法之一。将两个供同一认定客体的形象,放在同一视野内,对相应部位的特徵进行比较,找出相同点和差异点。比较时,可运用比较显微镜和比对投影仪等仪器,也可藉助各种几何线条观察比对客体的特徵。 为反映比较中发现的相同点和差异点,应在两个反映形象的相应部位用相同序号标示出,以便观察研究。常用于对静态形象特徵的检验。方法简便易行,可对特徵全面利用和比较,套用较广。但需有一定经验才能取得迅速和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