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推广方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8月以国办发〔2015〕65号印发的档案。该《方案》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
主要任务是:在全国範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 印发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 文号:国办发〔2015〕65号
- 印发时间:2015年8月25日
档案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有关工作部署,试点阶段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信息网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推广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跟蹤督促,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作方案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有关部署,现就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工作目标
(一)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扩大到全国範围,并实质性开展工作。
(二)网路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宽频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网际网路建设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产品和业务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融合业务和网路产业加快发展。融合业务套用更加普及,网路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适度竞争的网路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四)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五)安全保障能力显着提高。在中央网路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技术管理能力显着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和服务,活跃信息消费市场,拓展信息消费渠道,推动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主要任务
(一)在全国範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确定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称省级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省(区、市)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2.开展双向进入业务许可审批。在全面做好试点地区双向进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许可一个”的原则,开展双向进入许可申报和审批工作。广电企业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网际网路接入业务、网际网路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区域网路络电话(IP电话)业务,中国广播电视网路有限公司还可基于全国有线电视网路开展固定网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製作、网际网路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网际网路视听节目服务、互动式网路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国家和省级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审批许可权,受理广电、电信企业的申请,同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3.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着作权等的管理,其中用户端、计费管理由合作方协商确定,可採取合作方“双认证、双计费”的管理方式。IPTV全部内容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IPTV集成播控平台集成后,经一个接口统一提供给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电信企业可提供节目和EPG条目,经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查后统一纳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源和EPG。电信企业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积极配合、平等协商,做好IPTV传输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对接,对接双方应明确责任,保证节目内容的正常提供和传输。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电信企业可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4.加强行业监管。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广电、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範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电信监管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路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路信息安全等管理;广电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準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已获得许可的地区全面落实双向进入,推动相关企业实际进入和正常经营,丰富播出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电信和广电企业要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双向进入业务快速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二)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1.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加快推动地面数位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互动式电视网路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採用超高速智慧型光纤传输交换和同轴电缆传输技术,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宽频接入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海量下行宽频、室内多信息点分布的优势,满足不同用户接入频宽的需要。加快建设宽频网路骨干节点和数据中心,提升网路流量疏通能力,全面支持网际网路协定第6版(IPv6)。加快建设融合业务平台,提高支持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中国广播电视网路有限公司要加快全国有线电视网路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儘快实现全国一张网,带动各地有线电视网路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引导有线电视网路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路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作用,促进有线电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路的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体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参加)
2.加快推动电信宽频网路建设。实施“宽频中国”工程,加快光纤网路建设,全面提高网路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城市新建区域以光纤到户模式为主建设光纤接入网,已建区域可採用多种方式加快“光进铜退”改造。扩大农村地区宽频网路覆盖範围,提高行政村通宽频、通光纤比例。加快网际网路骨干节点升级,提升网路流量疏通能力,骨干网全面支持IPv6。加快业务套用平台建设,提高支持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参加)
3.加强网路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共建共享合作模式,促进资源节约,推动实现网路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农村地区网路资源共建共享,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参加)
(三)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1.完善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文化改革发展重大工程的实施,推进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探索三网融合下党管媒体的有效途径,健全相关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播出内容和传输安全。完善网际网路信息服务管理,重点加强对时政类新闻信息的管理,严格规範网际网路信息内容采编播发管理,构筑清朗网路空间。(中央宣传部、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部等负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健全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行业网路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完善网路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建立事前防範、事中阻断、事后追溯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落实接入(含网际网路网站、手机、有线电视)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内外网地址对应关係留存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增强三网融合下防黑客攻击、防信息篡改、防节目插播、防网路瘫痪等能力。加强三网融合新技术、新套用上线前的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2.加强技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国家网路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提高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网路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加快提升现有国家网路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平台、广电信息网路视听节目监管系统、三网融合新闻信息监测管理系统的技术能力。加快地方网路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平台建设,积极研究适应三网融合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技术管理手段,加强相关技术研究,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广电信息网路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搜寻发现能力,在节目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採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传输网路中视听节目播出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视听节目和违法信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等参加)
3.加强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採取措施妥善应对处理,及时、客观、準确报告网路安全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国家三网融合安全评估小组的作用,对重大安全问题进行论证并协调解决。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要成立安全评估小组,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协调解决安全问题。(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四)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1.加快推进新兴业务发展。进一步探索把握新型业务的发展方向。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以宽频网路建设、内容业务创新推广、用户普及套用为重点,通过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频服务以及其他融合性业务,带动关键设备、软体、系统的产业化,推动三网融合与相关行业套用相结合,催生新的经济成长点。(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路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设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鼓励各类网路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内容产品。(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2.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製造。围绕光传输和光接入、下一代网际网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支持高端光电器件、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接入技术和关键设备、IPTV和数位电视智慧型机顶盒、网际网路电视及配套套用、作业系统、多屏互动技术、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加快更高速光纤接入、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和组网、新一代全球资讯网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强三网融合安全技术、产品及管控手段研究,加强自主智慧财产权布局和标準制定工作。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与相关产品製造企业通过定製、集中採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慧型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3.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广电企业、网际网路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的合作竞争机制,规範企业经营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加强资费监管,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鼓励电信、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加强协作配合,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鼓励创建三网融合相关产业联盟,凝聚相关产业及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产业链成熟与发展,促进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4.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标準体系。围绕三网融合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的需要,按照“急用先行、基础先立”的原则,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网路、业务、信息服务相关标準,优先制定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相关标準,儘快形成由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和企业标準组成的三网融合标準体系。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应遵循统一标準,充分发挥标準在规範行业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参加)
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完善电信、广电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电信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立法工作,清理或修订相关政策规定,为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利用国家科技计画(专项、基金等)及相关产业发展专项等,支持三网融合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业态创新。将三网融合业务套用纳入现代服务业範畴,大力开发信息资源,积极创新内容产品和业务形态。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形成支持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频网路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开发、网路建设、业务套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政策支持。(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三)提高信息网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城乡规划建设应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线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应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开放,并为网路的建设维护提供通行便利。(各地政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四)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加大资金落实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三网融合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各省(区、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监管平台,有效维护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解读
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标誌着三网融合工作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在全国範围内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有何重要意义?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网际网路在向宽频通信网、数位电视网、下一代网际网路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範围趋于相同,网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迅速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套用,满足人们民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成长点;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全球信息技术竞争,抢占未来信息技术制高点,确保国家网路信息安全;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範围,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二、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开展多年,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推进工作,将三网融合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三网融合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推广阶段。自2010年试点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确定了两批54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将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符合条件的地区均纳入试点範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网路升级改造,开展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网际网路接入、国内IP电话等双向进入业务,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试点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为在更大範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在全国範围内推广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路基础和市场空间,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发布《三网融合推广方案》(以下简称《推广方案》),标誌着我国三网融合工作正式进入推广阶段。
三、三网融合推广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什幺?
《推广方案》提出了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六项工作目标:一是三网融合全面推进。二是网路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融合业务和网路产业加快发展。四是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五是安全保障能力显着提高。六是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四、三网融合推广阶段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为落实推广阶段主要目标,《推广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在全国範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二是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三是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四是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一)在全国範围内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该项任务明确提出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範围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双向进入业务範围并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业务开展地区确定后,广电、电信企业可依据《推广方案》确定的双向进入业务範围,向所在省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双向进入许可申请,获颁许可证后依法开展双向进入业务。广电、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儘快颁发相关许可,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对开展广电业务的电信企业、开展电信业务的广电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规範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二)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该项任务明确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的升级改造及共建共享要求。其中,广播电视网侧重于加快网路数位化、双向化、宽频化等升级改造,中国广播电视网路有限公司加快全国网路的互联互通建设,儘快实现全国一张网,全面提升网路服务能力;电信网侧重于光纤化、农村地区网路覆盖範围扩大等升级改造,以及业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业务承载能力。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鼓励共享。加强农村地区网路资源共建共享,缩小“数字鸿沟”。
(三)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该项任务在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动态管理三个方面明确了安全管理要求。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管理部门和企业均要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确保时政新闻类等网路信息的内容安全和传输安全;二是确保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等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是确保对黑客攻击、信息篡改等恶意网路行为的防护能力。在管理系统建设方面,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完善网路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系统,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在动态管理方面,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控、定期安全评估,对重大网路安全事件及时、客观、準确的予以报告,并协调解决。
(四)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该项任务分别就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製造、市场竞争环境、标準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在推进新兴业务发展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频服务等融合性业务;二是推动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消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製造方面,围绕下一代网际网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一是鼓励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强自主智慧财产权布局和标準制定工作。二是鼓励关键技术、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自主研发製造能力。三是鼓励广电、电信企业通过定製、集中採购等方式,带动智慧型终端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建立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网际网路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之间的良性合作竞争机制,规範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二是推动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凝聚相关产业及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产业链成熟与发展。
在建立适应三网融合标準体系方面,按照“急用先行、基础先立”的原则儘快形成由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和企业标準组成三网融合标準体系,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标準依据,充分发挥标準在规範行业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五、如何保障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保障三网融合工作的全面推进,《推广方案》确立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营造有利政策环境。三是提高信息网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为加强基础网路能力提供必要支持。四是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夯实能力基础。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在全国範围内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有何重要意义?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网际网路在向宽频通信网、数位电视网、下一代网际网路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範围趋于相同,网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要求。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迅速提高国家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套用,满足人们民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成长点;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全球信息技术竞争,抢占未来信息技术制高点,确保国家网路信息安全;有利于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範围,促进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
二、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开展多年,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三网融合推进工作,将三网融合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三网融合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推广阶段。自2010年试点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确定了两批54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将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符合条件的地区均纳入试点範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网路升级改造,开展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网际网路接入、国内IP电话等双向进入业务,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试点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为在更大範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在全国範围内推广三网融合的技术条件、网路基础和市场空间,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发布《三网融合推广方案》(以下简称《推广方案》),标誌着我国三网融合工作正式进入推广阶段。
三、三网融合推广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什幺?
《推广方案》提出了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的六项工作目标:一是三网融合全面推进。二是网路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融合业务和网路产业加快发展。四是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五是安全保障能力显着提高。六是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四、三网融合推广阶段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为落实推广阶段主要目标,《推广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在全国範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二是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三是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四是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一)在全国範围内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该项任务明确提出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範围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双向进入业务範围并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业务开展地区确定后,广电、电信企业可依据《推广方案》确定的双向进入业务範围,向所在省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双向进入许可申请,获颁许可证后依法开展双向进入业务。广电、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儘快颁发相关许可,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对开展广电业务的电信企业、开展电信业务的广电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规範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二)加快宽频网路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该项任务明确广播电视网、电信网的升级改造及共建共享要求。其中,广播电视网侧重于加快网路数位化、双向化、宽频化等升级改造,中国广播电视网路有限公司加快全国网路的互联互通建设,儘快实现全国一张网,全面提升网路服务能力;电信网侧重于光纤化、农村地区网路覆盖範围扩大等升级改造,以及业务平台建设,加快提升业务承载能力。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鼓励共享。加强农村地区网路资源共建共享,缩小“数字鸿沟”。
(三)强化网路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该项任务在管理体系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动态管理三个方面明确了安全管理要求。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管理部门和企业均要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确保时政新闻类等网路信息的内容安全和传输安全;二是确保接入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等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是确保对黑客攻击、信息篡改等恶意网路行为的防护能力。在管理系统建设方面,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完善网路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系统,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在动态管理方面,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控、定期安全评估,对重大网路安全事件及时、客观、準确的予以报告,并协调解决。
(四)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该项任务分别就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製造、市场竞争环境、标準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在推进新兴业务发展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频服务等融合性业务;二是推动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消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製造方面,围绕下一代网际网路、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一是鼓励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强自主智慧财产权布局和标準制定工作。二是鼓励关键技术、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自主研发製造能力。三是鼓励广电、电信企业通过定製、集中採购等方式,带动智慧型终端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在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建立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网际网路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之间的良性合作竞争机制,规範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二是推动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凝聚相关产业及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产业链成熟与发展。
在建立适应三网融合标準体系方面,按照“急用先行、基础先立”的原则儘快形成由国家标準、行业标準和企业标準组成三网融合标準体系,为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标準依据,充分发挥标準在规範行业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五、如何保障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保障三网融合工作的全面推进,《推广方案》确立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营造有利政策环境。三是提高信息网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为加强基础网路能力提供必要支持。四是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夯实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