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审计工作底稿三级覆核制,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主任会计师为覆核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级覆核的一种覆核制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三级覆核制
- 覆核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
- 内容步骤:详细覆核、一般覆核、重点覆核
- 覆核内容: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可靠等
1项目负责人的覆核是三级覆核制度中的第一级覆核,称为详细覆核;
2部门负责人的覆核是三级覆核制度中的第二级覆核,称为一般覆核;
3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覆核是三级覆核制度中的第三级覆核,称为重点覆核。审计工作底稿覆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可靠;(2)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3)审计程式和审计方法是否恰当;(4)审计结论是否正确。各覆核人在覆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覆核记录,书面表示覆核意见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