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自动复原是财产保险处理赔款后对扣减保险金额的一项规定。当发生一次事故赔款在保险金额以内时,不追加保险费,保险金额自动复原仍按投保时保险金额继续负责。 如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等即採用上述规定。日本的住宅火灾保险、住宅综合保险和长期综合保险等一次事故赔款在保险金额80%以内时,保险金额自动复原,超过80%时,按全损处理,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