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积金提取是由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提取範围
一、离退休提取
二、死亡提取
三、解除劳动契约关係提取
四、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五、调离、转移提取
六、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七、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八、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九、异地购房提取
十、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十一、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十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十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十四、住房门窗节能改造提取
十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
十六、租房提取
十七、重大疾病提取
十八、偿还商业提取
申请资料
一、离退休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离退休审批表
2.退休证
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不能提供以上要件的,可根据其身份证或系统记载的身份证号,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单位封存后提取。
二、死亡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
3.户口注销证明
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无法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的,可以划转至本人或配偶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机关继承证明、司法机关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三、解除劳动契约关係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解除劳动契约关係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
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身份证反映的当地人员封存满12个月后销户提取,异地人员封存后即时销户提取。
四、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法院判决书,提交複印件
提供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本人、配偶或单位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部门证明或法务部门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五、调离、转移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调令或调函
2.任职命令或档案
3.异地参加工作签订的劳动契约
4.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转移证明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代办人代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当地工作的封存后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工作的封存后即时销户或转移处理
六、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国外定居护照
2.出境定居手续原件及複印件
代办人代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封存后即时销户处理
七、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提取类别:本地购房、直系亲属购房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契约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
3.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契约、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係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的购房契约签订日期为準,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须报市中心审批,但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购房日期,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八、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类别:本地购房、直系亲属购房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
3.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契约、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係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的日期为準,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九、异地购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契约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提取人异地购房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取人在契约、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係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的购房契约签订日期为準,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须报市中心审批,但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购房日期,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十、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提取人异地购房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取人在契约、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係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的日期为準,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十一、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集体土地许可证、宅基地证使用证(选其一)
3.村委会、单位(选其一)出具的建房或翻建的证明
4.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用工票据
5.房产证
6.身份证
7.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金额只能提取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用工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购、建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提取人的房产证
2.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县以上)出具的《房屋技术评定书》以及工程造价书
3.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票据
4.身份证
5.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金额只能提取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维修支出,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提交複印件
提取时限:查验并列印系统还款记录,确定贷款已经还清;提取至最后还清贷款月份,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不得大于贷款期间全部还款本息,提取到百元。签订过沖抵还贷协定书的不再提取。
十四、住房门窗节能改造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开具的具有税务部门签章的购买材料票据
3.身份证
4.房产证
提取时限:提取金额只能提取到购买材料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改造支出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複印件
1.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身份证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六、租房提取
提取要件:1.自住房屋租赁协定原件及複印件
2.提取人工作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可按上年租赁支出提取一次,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0元,提取额不能大于租赁额,保留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留存複印件。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十七、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要件:1.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报销)单》(以下简称《报销单》)原件及複印件
2.不能提供《报销单》或《报销单》没有标注疾病名称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医院结算清单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複印件、银行卡(号)
提取时限:每次治疗结束并在医疗保险机构结清费用后提取一次,不得大于医疗支出个人负担部分,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本人公积金不足可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留存複印件。本规定要求出具2015年1月1日后的报销单。
十八、偿还商业提取
提取要件:1.商业住房贷款契约複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2.贷款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上年度还款流水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複印件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不得超过上年还款总额,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留存複印件。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4.借款人及配偶的银行卡(号)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複印件、银行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