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股2个职能股(室);并内设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三个事业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局
- 类别:政府部门
- 地点:铜川市
-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卫生局简介
铜川市印台区卫生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股2个职能股(室);并内设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三个事业机构;截至2011年底,共有县级医疗机构1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家,诊所40家,村卫生室148家。
主要职责
;拟订全区卫生工作政策、技术规範、卫生标準,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準入制度,统筹、规划、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
3、拟订全区农村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4、拟订全区妇幼卫生、社区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发布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2、拟订全区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準入制度,统筹、规划、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
3、拟订全区农村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4、拟订全区妇幼卫生、社区卫生髮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发布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6、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调度全
区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区政府的相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制度;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範、标準,建立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8、负责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
9、组织制定全区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新技术引进推广、卫生科技交流、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管理卫生援外工作和全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8、负责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
9、组织制定全区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新技术引进推广、卫生科技交流、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管理卫生援外工作和全区重点学科建设工作。
10、承担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1、拟订全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开发。
12、负责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医疗保障工作。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医药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机构的工作。
14、负责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範,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卫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6、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医疗收费价格和全区卫生事业经费的使用。
12、负责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医疗保障工作。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医药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机构的工作。
14、负责全区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範,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卫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6、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医疗收费价格和全区卫生事业经费的使用。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
2、负责局务会通知、议题的收集、整理及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局机关档案、材料的收发、催办、审稿、安排全局文字材料的列印。
4、负责全局各种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来人接待、后勤保障和机关车辆、司机的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各类政务活动,掌握局内工作动态,催办和检查局内各类档案、领导指示的处理情况。
7、编制全区卫生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卫生系统的内部审计,计画编制,财务工作汇总及卫生局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公费医疗的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8、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系统财会人员业务考核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财务管理能力。
10、负责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年审工作。
2、负责局务会通知、议题的收集、整理及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局机关档案、材料的收发、催办、审稿、安排全局文字材料的列印。
4、负责全局各种印鉴的管理和使用,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的来人接待、后勤保障和机关车辆、司机的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各类政务活动,掌握局内工作动态,催办和检查局内各类档案、领导指示的处理情况。
7、编制全区卫生系统的财务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卫生系统的内部审计,计画编制,财务工作汇总及卫生局机关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公费医疗的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8、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系统财会人员业务考核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财务管理能力。
10、负责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的颁发年审工作。
医政股
1、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拟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卫生项目库的建设,卫生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3、负责医疗机构的设定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校验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政卫生执法稽查。
4、负责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处理工作。
5、组织实施医院分级管理与等级评审工作。
6、负责全区医疗质量、服务质量、临床用血质量、临床用药和医疗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7、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国家技术标準、督促医务人员落实职业道德和服务规範。
8、负责组织协调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及各种突发公共事
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9、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及管理工作、医师执业资
格的考试报名和执业注册工作以及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区卫协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卫生项目库的建设,卫生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3、负责医疗机构的设定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校验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医政卫生执法稽查。
4、负责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处理工作。
5、组织实施医院分级管理与等级评审工作。
6、负责全区医疗质量、服务质量、临床用血质量、临床用药和医疗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7、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国家技术标準、督促医务人员落实职业道德和服务规範。
8、负责组织协调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及各种突发公共事
件的医疗救援工作。
9、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及管理工作、医师执业资
格的考试报名和执业注册工作以及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区卫协会的日常工作。
卫防股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拟定全区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疾病控制、妇幼机构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负责全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消毒管理等的卫生执法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区食品安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设定审批、变更、检验等工作。
5、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依法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各单位参与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听证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和複议工作。
7、负责全区卫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和卫生法津法规的宣传教育、谘询等工作。
8、负责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9、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10、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
11、依法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精神药品。
2、组织协调疾病控制、妇幼机构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负责全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消毒管理等的卫生执法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区食品安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设定审批、变更、检验等工作。
5、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培训。依法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各单位参与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听证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批和複议工作。
7、负责全区卫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和卫生法津法规的宣传教育、谘询等工作。
8、负责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9、制定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10、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
11、依法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精神药品。
政工股
1、负责制定卫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属卫生专家的管理,承办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报批工作。
3、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编制管理、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及奖惩管理和卫生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
4、承办基层班子的考察、配备及考核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编制、工资、干部年报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办理到龄人员的离退休手续。
7、负责党务工作。
2、负责区属卫生专家的管理,承办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报批工作。
3、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编制管理、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及奖惩管理和卫生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
4、承办基层班子的考察、配备及考核工作。
5、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编制、工资、干部年报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办理到龄人员的离退休手续。
7、负责党务工作。
统计信息宣传股
1、负责制定全区卫生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3、负责卫生信息的收集,做好有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统计工作,上报卫生统计报表,督促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各种统计制度及资料,纠正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5、负责局机关的网路建设与维护和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2、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3、负责卫生信息的收集,做好有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统计工作,上报卫生统计报表,督促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各种统计制度及资料,纠正违反《统计法》的行为。
5、负责局机关的网路建设与维护和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爱卫办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是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爱国卫生日常管理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和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行所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和任务,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3、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範措施和应急对策;
5、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活动;
6、在农村开展改水、改厕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7、组织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组)、户及卫生单位活动;
8、完成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方面的工作。
1、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和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行所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和任务,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3、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4、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範措施和应急对策;
5、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活动;
6、在农村开展改水、改厕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7、组织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组)、户及卫生单位活动;
8、完成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爱国卫生方面的工作。
地方病办公室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地方病防治保障、地方病监测、地方病防治、地方病相关监测,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地方病防治培训与技术指导。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1、在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关精神,制定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规範和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路,建立精简、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3、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準入管理,规範执业行为。
4、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查、督促、审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
6、按照国家、省、市卫生部门的要求,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服务功能,落实公共卫生职责,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7、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社区卫生有关信息,积极配合民政、劳动、计生、人事、教育等部门,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配套政策。
8、负责完成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规範和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路,建立精简、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3、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準入管理,规範执业行为。
4、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检查、督促、审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
6、按照国家、省、市卫生部门的要求,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服务功能,落实公共卫生职责,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7、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社区卫生有关信息,积极配合民政、劳动、计生、人事、教育等部门,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相关配套政策。
8、负责完成区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