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办理。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住房公积金提取
- 办件类型:承诺件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 受理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事项类型:管理服务
-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
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许可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交者 ;
许可程式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2、支取柜檯初审 : 支取柜檯初审;
3、覆核 : 覆核;
4、统一支付 : 统一支付;
申报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居民身份证(配偶需支取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或不动产销售发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并取得完全产权);
房产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契约、30%以上所有房款收据或不动产销售发票(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产权的);
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建造含合作建房未取得产权的);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翻建自住房未取得产权的);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预算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支付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事地址
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街道29号 房地大厦B栋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