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提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受理。
提取条件
(一)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同户籍、下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办理非销户提取。
凡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能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关係证明,即视同为“同户籍”,经本人同意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直系亲属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一次。
1、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新建住房、二手住房、回迁安置住房、法院裁定拍卖住房)。
2、购买未装修自住住房的(与所购住房同时办理提取)。
3、与所购自住住房同时购买的同一小区的车库(包括车库性质的附属用房、下同)、地下车位的(与所购住房同时办理提取)。
4、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无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的。
7、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因患重大伤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法院判决离异,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的。
9、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退休、退职的。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且本人申请销户的。
3、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4、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的。
5、个体工商户到退休年龄的;营业执照注销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异地调转的 。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6个月(含6个月)以上。
提取流程
提交→受理→审批→划款。
所需要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车库、地下车位、装修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
1、购买新建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提取[购房时间以销售不动产发票、缴款收据日期为準:多层住房不超过三年,高层住房不超过四年。)
住房、车库提供《商品房买卖契约》、销售不动产发票;地下车位提供买卖契约、缴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加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总价款,以百元取整。
2、购买二手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提取(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準不超过两年)
购买二手住房、车库提供买卖契约、《房屋所有权证》、销售不动产发票;地下车位提供原房主的买卖契约、缴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加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车库、地下车位总价款,以百元取整。
3、购买回迁安置住房提取(购房时间以销售不动产发票日期为準:多层住房不超过三年,高层住房不超过四年。)
提供《商品房买卖契约》、销售不动产发票、《房屋回迁安置协定》。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以百元取整。
4、购买法院裁定拍卖住房提取(以拍卖佣金发票时间为準不超过两年)
提供法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发票、购房款收据。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总房款,以百元取整。
5、购买未装修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须与购房提取使用同一套手续。
装修提取总额加装修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以百元取整。
新建住房是否装修:参阅《商品房买卖契约》的附属档案三:商品房质量、设备等情况。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购房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购房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二)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时间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準不超过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契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2、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颁发时间为準不超过三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契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3、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住住房的(修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準不超过两年):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镇及其以上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规划部门批准档案或镇政府出具的《準建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金额。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房屋产权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房屋产权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三)偿还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
1、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2、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3、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同户籍父母、子女持上述手续可以办理对沖业务,同时需借款人持身份证签字确认。)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及同户籍父母、子女非同时办理的,以最后一方提取时间为準,提取金额以提取人间隔时间的应还款额为準。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提取金额=月还款本金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提取金额=当期月还款本金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如间隔7个月转7个月本金金额,间隔17个月转17个月本金金额,以此类推)
还清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随时办理。办理还清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足以还清贷款的,按照“还款总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还清贷款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四)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
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30日内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商业银行出具的30日内“已还贷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2、偿还其他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供借款契约、30日内“已还贷款明细”[由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章)或由委託银行出具的(加盖银行业务章)]。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
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夫妻双方及同户籍父母、子女非同时办理的,以最后一方提取时间为準,提取金额以提取人间隔时间的应还款额为準。
提取金额=最后一笔正常月还款本息金额×职工提取间隔月数(如间隔7个月转7个月本息金额,间隔17个月转17个月本息金额,以此类推)。
办理还清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足以还清贷款的,按照贷款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还清贷款的,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百元取整。要求初审柜员在系统中必须选择“结清”,并且此套贷款手续不能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借款人提取:提供身份证。
②借款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五)无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提取(提取时间为房屋租赁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提供《房屋租赁契约》、租金缴纳证明。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全部租金金额。
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30日内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契约》。
合计提取总额为当年租金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以上提取所需个人证件:
①租赁人提取:提供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单身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30日内单身证明原件。
②租赁人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
③同户籍父母、子女提取: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30日内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④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六)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以首笔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时间为準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患重大疾病,当年的医药费(含门诊费)发票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提供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当年的医药费发票(含门诊费发票、经医保报销的提供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表),提取人身份证、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关係证明、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个人负担医药费(包括门诊费发票金额、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表中自费金额和自付金额)的总额,以百元取整。
(七)法院判决离异,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提取(以法院判决书出具时间为準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供法院判决书、产权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提取额度不超过法院判决房屋产权人赔付对方房款金额,以百元取整。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以《火灾损失核定书》出具时间为準不超过一年)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双方提取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
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火灾损失核定金额,以百元取整。
(九)销户提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1、退休、退职提取:提供离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等相关退休证明档案。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且本人申请销户提取(无年限限制):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证明档案或複印件。
3、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提供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买断工龄契约(协定书)》。
4、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提取: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係证明档案。
5、个体工商户提取:①到退休年龄的。②营业执照注销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30日内的显示注销的“机读档案”(加盖工商部门章)。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持本人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办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单位账户。
7、异地调转提取:提供职工调动工作相关证明档案、身份证、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建户证明,採用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不能直接转移的,提供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允许销户全额提取。
以上提取(除死亡、异地调转外)所需个人证件:
①提取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当地无建行的,提供公积金业务主办行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