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住宅是理念社区的一种类型,由私人住宅及广大的共用空间组成。共同住宅皆由其中的居民一同规划及管理,居民会与邻居有频繁的交流与互动。共用设施非常多样,但通常都包括一个大厨房及餐厅,居民可以轮流掌厨开伙。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共同住宅
- 定义:居民一同规划及管理
- 特色:共享资源、空间和物品
- 来源:源自 1960 年代
基本简介
其他设施包括洗衣房、游泳池、託儿设施、办公室、网路接线、客房、游戏间、视听间、工房或健身房。透过空间设计以及在社交、管理活动上的分摊,共同住宅促进居民跨越年龄代沟交流,满足社交和物质需求。共享资源、空间和物品对经济和环境也相当有益。
在共同住宅的概念之下创立的社区有较强的社区意识。每周一、二次或更多的晚餐时间,社区成员分摊烹饪活动并分享餐食。共同分摊的还包括託儿、园艺等活动,与社区整体的管理,藉此培养社区意识。一般来说,社区的决策皆来自于会员的共识 —— 採纳社区所有居民的意见,并基于会员公约作出决策。
在 2009 年 11 月的纽约时报,其中一篇描述纽约市首个共同住宅计画的文章中写道:公共住宅“能让人们拥有自己的温暖窝,但不会和外界疏离,不会感到在冰冷的城市中迷失。”
在共同住宅的概念之下创立的社区有较强的社区意识。每周一、二次或更多的晚餐时间,社区成员分摊烹饪活动并分享餐食。共同分摊的还包括託儿、园艺等活动,与社区整体的管理,藉此培养社区意识。一般来说,社区的决策皆来自于会员的共识 —— 採纳社区所有居民的意见,并基于会员公约作出决策。
在 2009 年 11 月的纽约时报,其中一篇描述纽约市首个共同住宅计画的文章中写道:公共住宅“能让人们拥有自己的温暖窝,但不会和外界疏离,不会感到在冰冷的城市中迷失。”
共同住宅的缘起
共同住宅的理念源自 1960 年代,丹麦的一群家庭认为当时的房屋及社区制度不符他们的需求。波蒂尔·葛拉雷 (Bodil Graae) 写了一篇报导文章,题为〈孩子应该有百年的亲人〉,在 1967 年组织大约五十个家庭成为一个理念社区,也就是首个现代共同住宅计画 Sættedammen。而另一个关键组织者,延.古迪曼.霍耶(Jan Gudmand Høyer),在哈佛大学研究建筑学,他以当时美国的实验社区整合自己研究提出构想。他在 1968 年发表〈乌托邦与当代住家之间缺少的环节〉,组织第二个理念社区团队。
丹麦的 bofællesskab (生活社区)概念透过两位美国建筑师,凯瑟琳·麦卡曼特 (Kathryn McCamant) 以及查尔斯·杜瑞特 (Charles Durrett) 传至北美洲,他们访问几个共同住宅社区,并完成一本关于它的着作。着作受到一些社区的共鸣,也催生一些落实共同住宅概念的新社区,如华盛顿州的“共享森林”(Sharingwood) 以及加州的 N Street。儘管多数的共同住宅团队致心建立融合不同世代的社区,但也有些共同住宅社区是专门面向银髮族的。美国第一个以共同住宅概念设计、建造及使用的社区是位于加州优洛县戴维斯市的 Muir Commons 。麦卡曼特和杜瑞特负责规划及设计社区的位置图、共同空间及私宅空间。
在共同住宅概念兴起之前,纽约市在 1920 年代已经有共用设施,且邻居间交流融洽的合作公寓。
丹麦的 bofællesskab (生活社区)概念透过两位美国建筑师,凯瑟琳·麦卡曼特 (Kathryn McCamant) 以及查尔斯·杜瑞特 (Charles Durrett) 传至北美洲,他们访问几个共同住宅社区,并完成一本关于它的着作。着作受到一些社区的共鸣,也催生一些落实共同住宅概念的新社区,如华盛顿州的“共享森林”(Sharingwood) 以及加州的 N Street。儘管多数的共同住宅团队致心建立融合不同世代的社区,但也有些共同住宅社区是专门面向银髮族的。美国第一个以共同住宅概念设计、建造及使用的社区是位于加州优洛县戴维斯市的 Muir Commons 。麦卡曼特和杜瑞特负责规划及设计社区的位置图、共同空间及私宅空间。
在共同住宅概念兴起之前,纽约市在 1920 年代已经有共用设施,且邻居间交流融洽的合作公寓。
共同住宅的兴盛
现今在丹麦以及其它北欧国家有数以百计的共同住宅社区。而美国至少有 113 个运营中的共同社区,还有至少 100 个规划中社区。在加拿大有 9 个社区运行,还有大约 15 个在规划或建设阶段的社区。在澳大利亚、英国以及其他地方也有共同住宅社区的存在。
设计
每个共同住宅社区都是基于概念而计画的,关键特徵是能适应居民的需求以及价值观以及所在的地区。不论是市区、郊区或乡村,都能建立共同住宅社区。共同住宅的外观通常紧凑,但非常多样化,有低层公寓、排屋、独立住宅社区等。社区内通常会禁止车行,良好的步行环境促进邻居互动,以及让社区内的儿童更安心地游玩。公共的绿地是另一个特点,居民能在公共绿地作园艺、游戏或是交流。为了在社区建筑之外有更多可用空地,建筑的结构会儘量聚集,儘可能地增加“开放”供所有居民使用的空地。公共住宅在这方面直接解决日益严重的都市扩张问题。
在从零开始的新建社区(包括结构改造以及老建筑更新)之外,也有社区成员以购併邻近楼房并拆除围墙所建立的修整社区(或称“有机社区”)。通常情况下,成员是先建立社区后才开始筹建如交谊厅等共用设施。位于加州戴维斯市的 N Street 共同住宅正是这类社区的典型;这个社区在共同住宅的概念普及之前就已经建立了。
共同住宅不同于其他理念社区,共同住宅并非共有经济,也没有共同的信仰,而是倾向于创建交流丰富紧密的社区。社区管理没有阶级之分,通常採用共识决策法。在重要事务上,如设计庭园或筹备会议方面,会推举个人承担领导执行角色。
共同住宅不同于其他理念社区,共同住宅并非共有经济,也没有共同的信仰,而是倾向于创建交流丰富紧密的社区。社区管理没有阶级之分,通常採用共识决策法。在重要事务上,如设计庭园或筹备会议方面,会推举个人承担领导执行角色。
所有权形式
美国的共同住宅社区通常依赖以下三种现有的法律型式划归所有权:房东协会、分契式公寓或合作住宅。分契式是最常见的,因为分契式公寓的模式类似于财务机构和都市计画上的单位自有住房开发项目。比起住宅合作社,单独的家庭住房以及分契式公寓计画更容易从银行贷得资金。
共同住宅不同于标準分契式公寓的开发以及总体规划区分,因为共同住宅就是为未来的居民设计,或是让他们充分参与的。在设计的过程中必定会强调要促进社区成员之间有意识的联繫。共用设施是根据居民的实际需要而建设,而非开发商促进销售的筹码。共同住宅的营业额一般来说非常低,通常等待设立的设施单位可以列成一张清单。
共同住宅不同于标準分契式公寓的开发以及总体规划区分,因为共同住宅就是为未来的居民设计,或是让他们充分参与的。在设计的过程中必定会强调要促进社区成员之间有意识的联繫。共用设施是根据居民的实际需要而建设,而非开发商促进销售的筹码。共同住宅的营业额一般来说非常低,通常等待设立的设施单位可以列成一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