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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2020-04-30 19:43:50) 百科综合

江山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1室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基本介绍

  •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
  • 谘询电话:4012082、4962603
  •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办理程式

1、谘询申请,申请人準备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业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4、受委託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房地产交易所、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承办贷款银行放贷。

办理条件

连续足额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契约,并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首期付款;
4、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如需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申请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且12个月内不得两次申请贷款;
5、借款人须以购买住房的总价值设定为全额抵押;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限

1、购买商品房的,应在订立购房契约并支付首期付款后的12个月内;
2、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为準)后的12个月内。

贷款额度

1、不高于购房款总额的相应比例。其中: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144平方及以下),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购房首套其他自住房或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託贷款购买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2、可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贷款时月缴存公积金额X 12(个月)X剩余工龄(最长不超过25年)。
3、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4、贷款额度职工单方最高5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
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其中贷款额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一般不超过15年;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5年。
6、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
7、购买二手房的,其住房竣工至贷款申请时的年限(即“房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40年。土地使用年限50年(含)以下的,其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计算房价按契证载明计税金额的80%认定。

提供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
①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各4份複印件(新身份证需複印正反面);
②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複印件(含户主页);
③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4份複印件(单身未婚人员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证明和所属派出所户籍证明);
④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契约原件;
⑤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首期付款发票和银行交款单原件;
⑥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原件;
⑦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⑧户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房产证明原件。
2、购买二手房的
①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各3份複印件(新身份证需複印正反面);
②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複印件(含户主页);
③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3份複印件(单身未婚人员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证明和所属派出所户籍证明);
④《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契税证》原件及複印件;
⑤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
⑥房地产买卖交易契约原件。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公布利率)
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调整的下一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準。

月还额度

1、按“等额本息”还贷公式计算的每月还贷本息。
2、按“等额本金”还贷公式计算的首月还贷本息。
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商转公贷

1、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业个贷)是指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用所购住房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个贷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商业个贷余额结清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商转公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江山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个贷;
②商业个贷余额还有5万元(含)以上尚未还清;
③用于商业个贷所抵押的住房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契证》;
④借款申请人应是原商业个贷的借款人;
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的逾期记录;
⑥符合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其他条件。
4、申请商转公贷款额度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原商业贷款的房源是期房或二手房的,转为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按照期房或二手房贷款条件;
②期房和二手房不超过贷款地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二手房价值以契证载明的金额为準);
③不超过原商业个贷余额数(个贷余额数取至千元整)和经核准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
④不低于贷款地规定的首付款比例;
⑤所购住房为共有产权且共有产权人不是借款人配偶的,以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计算可贷额度;
⑥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年限。
5、商转公贷款办理程式。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先办理申请受理函,经核准后再还清商贷余额;3个月内,持商业个贷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还清证明、贷款契约、房屋买卖协定、原期房契约(或二手房契约、契证)原件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其它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手续。
6、商转公贷款应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託办理银行办理,贷款资金划入公积金贷款人的还贷账户。
7、商转公贷款仅限于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时间控制在七个工作日内。

收费情况

1、本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2、贷款发放银行及抵押登记部门是否收费由各单位按规定执行,如需收费,费用由借款人自理。

办理地址

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1室办事大厅(市住建局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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