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区行政专员公署,辖地于1950年设有南宁区专员公署、武鸣区专员公署、龙州区专员公署。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南宁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 1951年2月:武鸣区专员公署撤销
- 1951年10月:改称崇左区专员公署
- 1978年9月:设立南宁地区行政公署
南宁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南宁地区行政(专员)公署辖地于1950年设有南宁区专员公署、武鸣区专员公署、龙州区
专员公署。
1951年2月, 武鸣区专员公署撤销,所辖县人民政府分别划归南宁、百色和宜山区专员
公署管辖。
1951年10月,龙州区专员公署改称崇左区专员公署。
1951年11月,南宁区专员公署改称宾阳区专员公署。
1952年8月,宾阳区专员公署与崇左区专员公署合併,设立邕宁区专员公署。
1953年3月, 邕宁区专员公署撤销,所辖的15个县人民政府划归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直属管辖。
1958年1月,桂西壮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撤销,恢复设立邕宁专区专员公署。同年12月,
改称南宁专区专员公署。
1968年3月,南宁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1年11月,南宁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南宁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9月,南宁地区革命委员会撤销,设立南宁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