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关係是指因汇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係。汇票关係最显着的特点在于汇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因委託付款而产生的承兑关係是汇票中的特有关係,使其区别于本票、支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汇票关係
- 特点:委託付款而产生的承兑关係
- 当事人: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
- 类型:出票关係和付款关係
汇票关係的当事人
汇票关係最基本的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託的付款人。其中,付款人是第一顺位的债务人,出票人是第二顺位的债务人。票据发生转让时,会增加新的一方当事人,而且,每转让一次,就会增加新的当事人。
汇票关係的类型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关係中,必须有出票关係和付款关係。可以有背书关係、承兑关係、保证关係等。
汇票关係中的出票关係,为主票据关係(基本票据关係);汇票中的背书、保证、承兑关係等,为附属票据关係;汇票中的付款关係,为辅助票据关係。应注意的是,国外票据法中还允许汇票有参加关係,但我国票据法中未设立参加制度,所以没有参加关係。汇票关係的最显着特点在于汇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因委託付款而产生的承兑关係是汇票中的特有关係,使其区别于本票、支票。
支票关係与汇票关係的联繫与区别
支票关係与汇票关係的相同之处,是同样存在着三方票据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则在于支票关係中,付款人无须承兑,即得为出票人向向收款人付款,而在汇票关係中,付款人须于承兑后,才能为出票人向收款人付款。之所以存在这种区别,关键在于在支票关係中,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事先存在一定得资金关係,基于这种资金关係,支票的付款人才能不经承兑即承担付款。换言之,支票所具有的单纯支付证券的性质,决定了支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存在资金关係,才能发生相应的票据关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