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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罪卷第十

(2020-01-13 19:55:45) 百科综合

问罪卷第十

《问罪卷第十》是唐代来俊臣创作的一篇笔记。

基本介绍

  • 作品名称:问罪卷第十
  • 创作年代:唐代
  • 作品体裁:笔记
  • 作者:来俊臣
  • 作品出处:《罗织经》

作品原文

问罪卷第十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须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举之则显。上不容罪,无谕则待,有谕则逮。人辩乃常,审之勿悯,刑之非轻,无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释耳。人无不党,罪一人可举其众;供必无缺,善修之毋违其真。事至此也,罪可成矣。
人异而心异,择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溃。
身同而惧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怜不可存,怜人者无证其忠。友宜重惩,援友者惟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难为亦为也。

作者简介

来俊臣(651—697年),武则天时酷吏。唐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生性残忍。武则天时因上书告密得官。武则天为胁制群臣、翦除异己,故纵其惨虐。来俊臣与党羽合编《告密罗织经》1卷,作为告密诬陷的範本。每次拷问囚徒,不论轻重,皆施以酷刑,或以醋灌鼻,囚入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烧之,并绝其食物。囚徒往往屈打成招,冤狱屡兴。则天以重赏酬之,于是告密之徒大行其道。后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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