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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

(2020-02-14 11:01:08) 百科综合

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

《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

简介

宁夏中南部地区包括原州区、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等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以及沙坡头区、中宁县的山区。国土面积4.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的65%;人口256.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1%,其中回族人口133万人,占全区回族人口的59.1%,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
这一地区处于我国半乾旱黄土高原向乾旱风沙区过渡的农牧交错地带,生态脆弱,乾旱少雨,土地瘠薄,资源贫乏,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南部阴湿低温,北部乾旱少雨,年平均气温5℃—8℃, 昼夜温差大,年平均降水量200毫米—650毫米,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量少质差,区域水资源总量2.4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36.5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总量只有0.758亿立方米,为全国最乾旱缺水的地区之一。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协调。截至2009年底,该地区GDP为150.3亿元,占全区的11.3%;地方财政收入6.37亿元,占全区的5.9%;财政自给率仅为6.5%(迁出县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该地区还有贫困人口近150万人,特别是有35万人居住在交通偏远、信息闭塞、外出务工不便、生态失衡、乾旱缺水、自然条件极为严酷、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乾旱山区、土石山区。
改善这一地区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事关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这一地区民众的脱贫致富作为促进全区发展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把移民工作作为解决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民众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组织实施了吊庄移民、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累计搬迁移民50余万人,在改善民众生存条件、解决温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自治区在强力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加快严沿黄经济区发展的同时,把中南部地区的扶贫开发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实施了以劳务创收和特色种养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中部乾旱带生态移民工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明显。实践证明,採取传统的扶贫方式,投入巨大,难以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民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只有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移民,才能彻底解决这一地区的贫困问题,逐步扭转山川差距扩大的趋势。同时,实施生态移民,有利于最佳化产业布局和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山区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推进灌区农业开发和沿黄经济区建设,从而实现山川共建共享。
由于中南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通常表现为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係,对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农民实施搬迁,对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快扶贫开发进程、实现民生大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的决策部署,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对“十一五”移民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提出了“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明确了搬迁对象、安置方式、投资估算及筹措方案,提出了有针对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工作回顾

进展及成效

为加快中南部地区扶贫开发进程,从根本上解决生存条件恶劣地区民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区在总结以往扶贫移民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中部乾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工程,规划利用5年时间,对6个县(区)520个自然村20.68万人实施生态移民。自工程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和市、县(区)的精心组织下,奋力拚搏,积极整合项目和资金,移民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底已累计批覆了16.08万人的移民工程建设任务,占规划的77.8%;开发安置移民农田27.7万亩,占规划的78.9%;累积投资26亿元,占规划的91%。生态移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极大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加快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使移民民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而且为他们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移民新村实现了“七通七有两转变”,即通电、通(自来)水、通(柏油)路、通(公交)车、通广播电视、通邮、通电话;有学校、有村级活动场所、有医疗服务站、有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有超市、有文化广场、有环保设施;民众的生产方式、生活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移民搬迁到近水、靠城、沿路的区域后,方便了就近务工,保障了饮水安全,子女享受到了良好教育。移民集中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成本有效降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2.大幅拓宽了移民致富空间。为促进移民增收致富,户均安排一亩拱棚,发展设施农业;引导移民走高效节水的农业生产路子,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扶持移民发展畜禽养殖,积极推进设施养殖业。通过这些举措,彻底改变了过去广种薄收、靠天吃饭的生产方式。移民从以往低效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依託靠城、沿路居住的便利条件,从事劳务、商贸、交通运输业,拓宽了致富空间,劳务收入已成为移民的主要收入渠道。
3.有力促进了山川了互济。山区50%左右的劳动力进入川区及周边地区,40%—50%的收入来源于外出务工。生态移民不仅推动了中南部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促进了山区民众收入的稳定增长,而且解决了沿黄经济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为沿黄经济区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促进了山川互济、共建共享。
4.充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对现有四大扬黄工程和库井灌区进行节水改造,解决了生态移民项目区的用水问题。移民安置区耕地大部分採取节水灌溉方式,实行管道输水、低压管灌;引进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设备与管理经验,积极开展高效节水农业生产技术的示範推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结束了移民民众祖祖辈辈没有水浇地的历史。
5.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移民搬迁后,人为破坏生态坏境的行为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迁出区的生态环境压力,既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又达到了恢复生态的目的,实现了脱贫致富与生态建设的“双赢”,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初步估算,仅实施中部乾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工程,在迁出区可退出300万亩土地用于恢复生态,并使原有的林地、草地得到很好的保护,有效遏制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6.切实增进了民族团结。中南部地区是回族聚居区,特别是泾源、西吉、海原、同心四县的回族人口均超过当地总人口的一半以上。通过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不仅进一步树立和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使回汉搬迁民众在开始新的生活中不断交流融通、增进感情,促进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实践充分证明,生态移民是一项重大的扶贫工程、开发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南部地区贫困问题的治穷之方、治本之策,是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川济山、山川共建,具有宁夏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

经验及做法

一是把健全工作机製作为推进生态移民工作的重要保障。坚强的组织保障是做好生态移民工作的先决条件。自治区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副书记、副主席任副组长,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民政等3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各移民县(区)相应成立了移民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加强对生态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一方面将生态移民工作纳入移民区各级领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範围,另一方面把工程建设考核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和协调服务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民众支持、群策群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把高起点规划和高标準建设基础设施作为生态移民工程的重要基础。坚持规划先行,制定了《宁夏中部乾旱带县内生态移民规划》及其年度实施方案,保证了移民工作有计画、分步骤推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在抓紧移民住房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为移民及时搬迁定居奠定了坚持基础。
三是把整合最佳化资源配置作为推进生态移民工程的有力抓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建其账、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扶贫、水利、交通运输、教育、农牧等17个部门23类支农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科学配置项目,突出各项目区灌溉水源、可用水量、水利工程布局、种植模式和灌溉方式的科学性,根据年度建设目标,按照行业标準,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各项目区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达到规範要求,避免重複建设和资源浪费。
四是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移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以促进移民增收为核心,通过培育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产业,切实解决移民的发展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制定了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产业示範点,帮助各县(区)开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优势特色农业试验示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加强移民技能培训,促进移民生产方式逐步由粗放旱作农业向高效节水农业转变,由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转变。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实行政府引导、部门主抓、中介搭桥、能人带动“四个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外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推进劳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劳务收入成为移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五是把完善政策作为推进生态移民工程的重要支撑。为确保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统筹解决好土地调整、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社会发展等问题,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中部乾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9号公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部乾旱带生态移民规划区土地权属处置的若干政策意见》(宁政发[2008] 9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移民享受扶贫优惠政策的通知》 (宁政办发 [2006] 200 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生态移民新村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0] 46号)等政策性档案,进一步完善了移民政策保障体系,有力推进了生态移民工程的顺利实施。

面临的形式

必要性和重要性
“十二五”时期是宁夏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统筹山川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攻坚阶段。随着宁夏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沿黄经济区劳动力短缺将进一步加剧,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成为必然趋势,为生态移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实施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南部地区贫困问题的困难举措,对宁夏加快扶贫攻坚进程、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民生大改善、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必要性:一是贫困程度深。中南部地区是典型的“老、少、穷”地区,是全国1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是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2009年该地区人均GDP为全区平均水平的29%,为川区的2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全区平均水平的72%,为川区的55%。仍有贫困人口近15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5万户。二是生存条件差。这一地区自然条件恶劣,交通偏远,信息闭塞,乾旱少雨,生态失衡,民众居住分散,公共服务成本高,农民生活负担重,特别是有35万人居住在生存条件极差的偏远山区。三是发展难度大。这一地区资源贫乏,农业收入低而不稳,民众外出务工不便,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总体看,中南部地区乾旱气候环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根本变化,水资源的瓶颈制约仍长期存在,生态退化短期内不可逆转,土地荒漠化的危机依然存在,人口超载压力持续增加,长期贫困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依然存在。按照抓重点、带全面,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思路,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移民,既是多年扶贫实践探索出的成功道路,也是解决现实贫困问题的迫切需要。
重要性:一是扶贫开发工程。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还很落后,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经济开发。只是生态移民,将有35亿元以上的资金投入山区,通过大幅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重点突破,全面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从而消除绝对贫困,为宁夏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证。二是山川互济工程。儘管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山川发展不协调,发展差距还在拉大,山川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由2000年的1713元扩大到2009年的2344元。实施生态移民,有利于藉助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以及沿黄地区经济开发的优势,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进一步最佳化产业布局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中南部地区劳动力稳定转移,拓宽民众增收途径,同时解决沿黄经济区劳动力短缺问题,从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山川互利共赢。三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实施生态移民,将生存条件极差地区的人口搬迁安置到打工近、上学近、就医近、吃水近的地方,适度集中居住,集中布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即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彻底改变35万最困难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使这些民众享受到发展改革带来的实惠,又可降低建设成本,减轻财政负担。通过集中居住,也可为加强农民教育管理、开展文化活动、增进信息交流提供方便。四是最大的生态保护工程。中南部地区是泾河、葫芦河、清水河的发源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独特,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原因,这一地区人口严重超载,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繁等问题十分突出。实施生态移民,既可促进川区农田防护林、新村绿化、经果林等生态建设规模的扩大,实现开发保护并举,又可减轻山区人口的压力,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将迁出区300万亩土地用于恢复生态,有效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五是惠及全区的拉动内需工程。实施生态移民,在全区将有100亿元以上的投资用于移民住房、农田水利、产业开发、公共服务、生态恢复等各项工程建设,既能产生巨大的建材、生活资料、劳动力资源等消费需求,又可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机遇和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南地区部贫困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深入中南部地区视察,帮助民众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南部地区的关怀和支持。特别是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李克强副总理、周永康常委来宁视察时,都对中南部地区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做出了重要指示,表示即使“砸锅卖铁”也要把生态移民这件民生大事办成,中央将给予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提出,要切实解决宁夏中南部地区的贫困问题,积极稳妥地组织移民搬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指出,要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步推进生态移民、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準。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表示将列专项支持宁夏生态移民工程。这些都为宁夏实施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2.民众有搬迁的强烈愿望。通过以往移民工作的实施,已搬迁移民温饱问题得到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增收来源主要依靠外出打工,给未搬迁民众提供了很好的示範效应,“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的传统观念明显转变,自愿搬迁的积极性高涨。民众为了子女能够接受良好教育,企盼早日搬迁。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农民,大部分在外务工,他们渴望彻底走出大山,到城市、沿黄地区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
3.积累了丰富的移民工作经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宁夏先后实施了吊庄移民、扶贫扬黄灌溉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部乾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在组织领导、搬迁方式、安置模式、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为今后开展生态移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经济发展对移民搬迁的支撑能力增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宁夏的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同时,宁夏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区、市、县经济实力和财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改善。尤其是沿黄城市带的建设,一批工业园区、产业基地迅速崛起,为实施生态移民、劳务移民以及拓宽增收渠道创造了良好条件。
5.通过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能够基本满足多种方式安置移民的需要。安置生态移民的土地主要通过充分挖掘利用现有国有、集体、企业及个人经营的各类耕地和中北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并在引、扬黄灌区和库井灌区通过节水改造适度开发部分宜农荒地、对山区原耕地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宁夏是国家批准的节水型社会试点省区,成功探索了节水方式、灌溉模式和运行机制,尚有较大的节水潜力。利用现有耕地安置移民的,基本上不增加灌溉用水量。通过中北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和适度开发部分宜农荒地安置移民的,在北部引黄灌区,主要通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调整种植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水资源最佳化配置;在中南部地区,主要通过对已建成的固海扬水、固海扩灌、盐环定扬水、红寺堡扬水灌区和库井灌区的节水改造,新建一批水源延伸工程、水库、集雨场和田间水柜等措施,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集雨补灌农业,解决农业用水问题。通过各种措施可以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宁夏生态移民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扶贫搬迁任务繁重。宁夏中南部地区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生存条件差,发展难度大,经调查摸底,这一地区有35万人急需搬迁安置,扶贫搬迁任务十分艰巨。二是移民安置资源制约因素多。山区有地缺水,川区有水缺地,按传统单一的农业安置方式难以保证“十二五”移民任务的完成,必须创新移民安置方式、拓展移民安置途径。三是资金筹措困难。生态移民建设内容多,资金需求量大,自治区财力弱,国家补助资金少,民众自筹能力差,工程建设标準低,制约和影响移民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四是政策有待完善。生态移民是一项複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生产生活、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内容,需要不断完善计画生育、土地、房屋、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以及迁出区生态建设等配套政策。五是移民社会管理急需加强。当前,宁夏多种形式的移民并存,没有形成统一的移民管理机制,对迁入地的社会管理带来很大的挑战。六是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弱。移民的文化、技能素质总体偏低,消化吸收现代生产方式和技术的能力弱,发展意识、求知慾望不强,移民区经济社会发展难度大。

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抢抓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按照“山内的问题山外解决,山上的问题山下解决,面上的问题点线解决”的思路,围绕“水源、生态、开发、特色、转移”五个重点,以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整合资源为保障,着力拓宽安置途径,着力发展劳务和特色农业,着力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着力提高劳动力素质,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全面加快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进程,用5年时间将生存条件极差地区的贫困民众搬迁安置到近水、沿路、靠城的区域;再用5年时间发展致富,努力把宁夏建设成为国家生态移民扶贫开发示範区,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稳步前进
科学制定生态移民规划和实施方案,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搬迁生存条件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最贫困人口。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统筹移民住房、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科学选址,防止从一个贫困地区搬到另一个贫困地区。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山川共济,全区一盘棋,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调配、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市县区、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及社会各界都要创造条件,积极参与和支持移民工作,形成推进移民工程的强大合力。
因地制宜,分类安置
迁入地根据移民实际情况和安置条件,创新思路,多策并举,採取山区川区结合、城市乡村结合、有地无地结合、宜工宜农结合、集中插花结合等多种方式,对移民进行妥善安置。
培育产业,增收致富
增强移民自我发展能力,重点发展劳务和特色产业,形成以特色种养收入为基础,劳务收入为主体的可持续增收致富新格局。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移民招生。
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在全区範围内整合人力资源、土地资源、水利资源和财力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与争取国家支持相结合,整合各类资金,推进生态移民工程。
保护生态,持续发展
坚持扶贫开发与保护生态相结合,移民迁出后收回的土地全部用于生态建设,并使原有的林地,草地得到有效的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加强移民新村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带建设,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赢目标,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对中南部地区7.88万户34.6万人实施移民搬迁,涉及原州、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盐池、海原、沙坡头9个县(区)91个乡镇684个行政村1655个自然村。规划县内安置2.84万户12.11万人,占移民总规模的35%,县外安置5.04万户22.49万人,占65%。规划建设安置区274个,其中:生态移民安置区234个,安置移民5.87万户25.95万人,占移民总规模的75%;劳务移民安置区40个,安置移民2.01万户8.65万人,占25%。
到2015年全面完成搬迁安置任务,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以特色种养收入为基础、劳务收入为主体的新格局。到2020年,实现脱贫致富,移民人均纯收入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主要政策

继续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生态移民新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制定完善以下政策。
住房政策
建房资金实行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企业参与、社会捐助等多种筹措。生态移民每户建设54平方米的住房,政府每户补助2.5万,其余由农户自筹,产权归农户所有,移民搬迁后拆除原有住房;移民住房10年内个人不準出租、转让。劳务移民每户建设40平方米的周转房,建房资金自治区承担70%,市县、企业承担30%;周转房由移民租出,不得转租,房屋由市县相关部门或企业负责管理。
土地政策
在全区範围内,鼓励支持採取各种措施,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国有、集体、企业及个人经营的各类耕地资源,同事时,根据水资源条件改造、开发耕地。对生态移民,规模开发土地集中安置的,原则上人均安排一亩水浇地,支持户均发展1亩设施农业,收回原承包土地使用权;适度集中建房、改造原承包耕地安置的,新建集雨场和田间水柜(户均建设270平方米集雨场、50立方米水柜),有条件的支持户均发展1亩设施农田或1座高效养殖圈棚,土地承包关係不变。对劳务移民,在城市和工业园区安置的,不安排耕地。制定完善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权属变更、建设用地指标调整的政策。通过权属调整用于安置生态移民的土地,由市县、农垦局提出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移民办)委託中介机构依法评估土地价格,自治区财政部门核定并按县(区)实际补助标準的70%给予补助。建立健全移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移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籍政策
移民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免收在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的一切行政收费。放宽移民进城落户条件,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等级制度。
财税政策
积极探索财政、金融、税收扶持移民政策。对于吸纳一定比例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种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于自主创业的移民,享受各地、各级出台的全民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村级扶贫互助资金优先覆盖生态移民新村。
惠农政策
加大移民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移民享受自治区出台的各类优势特色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享受迁入地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 在原居住地享有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政策继续执行。
社保政策
生态移民和劳务移民搬迁后,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
其他政策
移民子女国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职业院校免费享受两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定完善促进劳务输出的政策、移民计画生育政策、农业用水配水节水办法以及企业参与生态移民建设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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