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国际燃气、供热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是2013年11月13日-15日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会。
基本介绍
- 展会名称:2013年中国国际燃气、供热技术与设备展览会
- 举办地点:济南国际会展中心(简称“高新馆)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开幕时间:2013年11月13日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新宇南路1号
- 闭幕时间:2013年11月15日
基本信息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承办单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展览地点: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新宇南路1号
展览时间:2013年11月13日—15日
布展:11月11日、12日
展览:11月13日—15日
撤展:11月15日
参展範围
燃气展示範围
1、燃气输配系统技术及维护、管理技术、燃气套用技术。
2、燃气控制检测技术与设备、燃气自动化控制、报警系统、燃气表。
3、天然气存储技术、煤气净化与回收技术。
4、燃气新型专用管材与设备、管道的防腐技术、燃气阀门。
5、燃气锅炉、燃气供热(水)设备、各类燃气用具及零配件等。
6、燃气採暖技术设备、燃气中央空调。
7、地下管线探测、检测、泄漏监测技术设备。
8、城市燃气领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体系统、燃气行业网站、专业杂誌。
9、其它与城市燃气有关的技术、设备。
供热展示範围
1、供热供暖技术与设备:燃油/电热锅炉、壁挂炉、燃烧器;各类採暖散热器、换热器;地暖管材及加工/施工设备。
2、供暖系统自动化与配套设备:热量表、温控阀/温控器;锅炉/热网及採暖系统自动化运行控制设备;锅炉节能减排技术与设备;水泵、阀门、管路管件;保温隔热材料;供热设备安全及仪器仪表等。
3、城市供热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与交流:供热採暖、锅炉及空调热泵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节能环保技术;网站、报刊、分析软体与专利展示等。
技术交流讲座
为配合参展企业更加全面的展览、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展会期间,组委会将协助国内、外参展企业在展馆会议室举办多场技术交流讲座,内容由企业自定,每场听众50—60人,由企业自己邀请,展会组委会协助组织、宣传,并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将讲座题目、主要内容及主讲人职务报组委会。
技术交流讲座共举办8场,每参展单位只能举办一场,报满为止,每场讲座90分钟,费用3,000元/场(国际参展商费用6,000元/场),含讲台、椅子、基本音响、幕布,不含投影仪及电脑。
参展费用
标準展位收费
国内展位10,000元人民币/个(3m×3m)
国际展位3,500美元/个(3m×3m)
租用光地收费
内展位1,000元人民币/m2(36 m2起租)
国际展位350美元/m2(36 m2起租)
标準展位包括:展位内国产地毯、三面围板、中、英文公司名称楣板(无底色)一条、射灯(或日光灯100W)两支、简易桌一张、展椅两把、220V/5A插座一个、垃圾桶一个。
租用标準展位的参展商应在展位内进行布展,不允许对标準展位进行改建,电源插座、照明设施的增减应报主场运营服务商进行施工。
租用光地的特装展位不包括任何展具及设施,展馆收取的特装管理费、电源接驳费、清洁押金由参展商及特装承建商自理。
报名办法
1、参展商可将收到的参展申请表(代契约)填写后并加盖公章传真到展会组委会。
2、参展商可登录本届展览会官网,通过线上报名直接提交到展会组委会(参展单位不需要参展契约可採用此方式),参展单位如需要参展契约请在网站下载参展申请表填写后发邮件(传真)到展会专用信箱。
为保证展览会会刊的质量和参展单位的宣传效果,要求参展单位採用“网上线上报名”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参展申请表、企业简介提交给展会组委会。
3、为加强展会组委会与参展商的联繫和沟通,展会组委会特别建立了QQ群,用以接收参展商资料、及时回答参展商关注的问题。
优秀展商名单
展会组委会根据“创建低碳、绿色、节能、环保品牌展会理念”并结合2012年北京展会现场特装展台的施工情况,按照严格遵守《展会施工环保规定》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範使用特装施工材料、回响展会组委会“不提倡使用木质材料进行装修”的号召、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刷漆、打磨等影响展馆环境的施工作业等几个方面,评选出三家参展商为“2012年展会节能、环保优秀单位”。
为方便展位特装的参展企业,展会组委会推荐以下特装公司为本届展会提供相关服务,其企业资质都经过展会组委会的审核且合作多年,需要者可以与之联繫(联繫方式见《参展商手册》)。
为加大展会宣传、推广创建低碳、绿色、节能、环保品牌展会理念的力度,展会组委会重申:
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可重複利用的再生材料对展位进行装修、装饰;
不提倡使用木质材料进行装修;
严禁在馆内使用宝丽布作为装修、装饰材料;
严禁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打磨等产生刺激性气味、大面积粉尘的作业。
展会组委会决定从本届展会开始,建立展会特装搭建商黑名单,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搭建商将被列入展会黑名单,禁止为以后的展会服务。
1、 展会期间(布展、展览、撤展)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
2、 展会期间有违反《展会施工环保规定》行为,经劝告不加改正的;
3、 展会期间违反展会组委会、主场运营服务商、展馆相关管理规定,被下达整改通知单拒不执行的;
4、 与参展商签订展台搭建契约后不履行契约被参展商投诉到展会组委会的;
5、 不按规定时间向主场运营服务商申报审核资料、资料虚假、不缴纳各项管理费用给展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