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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2020-04-28 19:15:40) 百科综合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由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和中国海监总队实施双重领导,机关驻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海监南海总队
  • 外文名:无
  • 机关参公编制:40名
  • 机关驻地:广东省广州市

人员编制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机关参公编制40名,设总队长1名(局长兼任)、常务副总队长1名(副局长兼任),政委1名(党委副书记兼任);设5个处级机构,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副总队长2名、副政委1名)。

职责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代表国家海洋局履行在南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在海区组织开展海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公益服务等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 承担海区海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拟订区域相关海洋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听证、行政複议等相关工作。
  2. 承担国家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海区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3. 承担海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海区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的审批管理。
  4. 承担海区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
  5. 承担海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局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领海外等海域的海洋保护区,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
  6. 承担海区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监督管理海区海洋信息、海洋资料、海洋标準计量工作,推进海区科技兴海和公众海洋宣传教育工作。
  7. 承担海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观测预报体系的管理,发布海区海洋环境通报、公报、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监督管理海区防灾减灾工作。
  8. 承担海区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和涉外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9. 负责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队伍建设和管理,承担海区海洋行政执法、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活动,负责船舶、飞机、陆岸设施管理和通信、机要保障工作。
  10. 承担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内设机构

  1.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指挥处
  2.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维权执法处
  3.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行政执法处
  4.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装备技术处
  5.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机要处

直属单位

  1. 中国海监第七支队
  2. 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3. 中国海监第九支队
  4. 中国海监第十支队
  5. 中国海监南海航空支队
  6. 中国海监南海维权执法支队

领导班子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总队长:成纯发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海监南海总队政委:钱宏林
  •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局长、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常务副总队长:陈怀北
中国海监南海总队驻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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