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第四支队(简称海监四支队)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和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双重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浙江省海域的巡航监视、执法监察工作。支队机关驻浙江省宁波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海监第四支队
- 简称:海监四支队
- 隶属: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
- 负责:浙江省海域的巡航监视
- 驻地:浙江省宁波市
主要职责
- 组织辖区内的巡航监视、执法监察工作;
- 负责对辖区内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域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管理许可权依法查处;
- 负责所属海监船舶的安全工作;
- 管理海监船舶、岸基设备、监察设备和海监队伍的武器装备工作;
- 参与建设、管理海洋执法监察技术支持系统和浙江海洋监视网;
- 按规定负责对支队海洋监察员进行年度考核;
- 根据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委託许可权实施海洋倾废管理工作;
- 承办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和中国海监东海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驻地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329号
中国海监第四支队驻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