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以建设平安海东为己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以强化司法办案为重点,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三是以建设法治海东为主线,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四是以最佳化检察能力为依託,持续深化改革;五是以弘扬严实作风为目标,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2月27日,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大会应到代表299人,实到264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朵云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左耀锋、王朵云、何延年、陶启业、李发荣、刘建昱、靳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于丛乐、索海卿、鸟成云、车军平、赵生启、李国忠、朱泓、初军威、孙德、陈启福、曹幼平、罗保卫、张润晋、李生林、王海德、李立勤、谢广军、王发昌、韩永东、李青川、马田瑜、曹生渊、韩光忠、汪山林、姜仲、郭玉梅、马成龙、王占恩等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索海卿向大会作《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索海卿说,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2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项工作视察6项、专题询问1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工作方向;二是加强依法监督,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三是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索海卿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着力在推进海东“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良好开局上发挥作用,为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为此,一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二要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三要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四要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杭旭向大会作《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省法院、市政府、市政协的有力指导、支持下,市中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坚持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保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二是始终突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院工作迈出新步伐;四是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扎实落实从严治院要求。
2016年,市中院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保障“五大发展”;二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三是满足人民民众新需求,创新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四是聚焦公正司法正能量,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向大会作《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市人民检察院将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效果;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创新检察建设;六是始终坚持严管厚爱,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出席市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