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智慧财产权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 外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partment of Hainan Province
- 隶属:海南省
- 主 任::钟川
单位职能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智慧财产权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智慧财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科学技术、智慧财产权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画。
(二)负责组织拟定本省各类科技计画和重大科技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套用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本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本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本省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技术成果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六)组织拟定本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最佳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最佳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省级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拟定本省科普规划和政策,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本省保护智慧财产权工作,推动智慧财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智慧财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智慧财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智慧财产权战略纲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範智慧财产权无形资产评估。
(十三)承担规範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本省专利代理人、代理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专利纠纷的调处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十四)组织拟定本省对外科技、智慧财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智慧财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本省对外科技、智慧财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科技、智慧财产权工作。
机构设定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 任:钟川
主要职责:
1.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保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工作;
2.负责对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厅务会确定重要事项、建议提案等政务工作的督查督办;
3.负责科技宣传工作,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
4.指导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5.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任:蔡天儒
主要职责:
1.负责行政审批工作,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
2.组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行政审批事务;
5.负责政务服务视窗审批事项谘询、受理、协调和督办工作;
6.指导市县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老干部工作处)
处 长:欧芬
主要职责:
1.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配工作;
2.负责机构设定和人员编制管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出国(境)证件监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人事统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的审核工作;
4.负责海南省中西部市县科技副乡镇长派遣计画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画、海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画人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画人选、国家“千人计画”人选、海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
5.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及工勤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厅党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副书记: 黎元炳
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2.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
4.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作风建设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6.受理民众检举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机关工会
工会主席:何庆祝
主要职责: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干部职工文娱、体育和读书活动;
3.负责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範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4.参与对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配合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做好其他民众工作。
老干部工作处
处长:梁彬
主要职责:
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处 长:张跃华
副处长:符兰平
主要职责:
1.拟定科技、智慧财产权发展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及科技体制改
3.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
4.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负责编制省级软科学和科普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统筹和指导开展科技监督、科技评估(含绩效评价)工作。
四、创新发展处(科技奖励办)
处 长:邓海闻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
2.负责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评价和管理;
3.组织编制基础与套用基础研究计画(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鉴定及技术保密工作;
5.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
6.协调国家级各类科技计画和项目实施;
7.负责省级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含评审专家库、科技报告系统)建设;
8.负责科技统计(R&D统计)工作。
五、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处长:尹承玲
副处长:林槟
主要职责:
1.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最佳化整合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2.制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3.组织省级科技计画联席会议,联繫战略谘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
4.承担省级层面新设立科技计画、基金的预审核工作;
5.统筹编制年度科技计画的重点任务和指南,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画、重点研发计画、技术创新引导计画、创新能力建设计画;
6.负责科技计画的综合平衡,提出经费配置建议;
7.编制厅本级及下属科研院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
8.负责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
9.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制定科技金融发展政策,做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处 长:陈海涛
副处长:覃业敏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
2.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及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管理工作;
3.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推进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工作;
4.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各类科技园区建设;
5.负责推动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等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6.组织编制工业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8.协助做好科技金融工作,负责推荐科技金融投融资需求企业。
七、农村科技处
处长:王泰
副处长:杨 花
副处长:戴恩宇
主要职责:
1.拟定农村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2.组织国家农业与农村领域科技计画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
3.组织编制省级农村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4.指导和组织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专家初评和推荐工作,指导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
6.统筹推动市县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市县科技进步考核
7.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技处
处 长:李海璇
主要职责:
1.拟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2.组织国家科技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协助开展验收和过程管理;
3.组织编制省级社会发展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省级南药产业化示範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统筹推进全省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
5.指导和管理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
6.推动科技兴海工作,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7.承担我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生物技术相关研究,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
9.指导全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九、科技成果转化与合作处
处 长:郑大飞
副处长:赵同建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政策;
2.组织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申报和推荐,协助开展验收和过程管理;
3.组织编制省级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合作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负责项目管理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省级院士工作站的评审和过程管理;
5.负责引进国内外着名科技机构、企业来琼建设单独或联合设立省级科技合作创新平台;
6.负责组织技术转移中心、中试转化基地、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7.承办政府间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8.指导市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9.组织协调对琼科技援助及本省对外科技援助相关工作。
十、保护协调处
处 长:陈建卫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省智慧财产权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智慧财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2.组织协调全省保护智慧财产权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财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3.负责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调处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4.负责智慧财产权宣传工作,组织举办4.26智慧财产权宣传周活动;
5.负责智慧财产权合作与交流工作,重点开展泛珠三角区域智慧财产权合作与交流活动;
6.负责专利代理人和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引进省外有实力的专利代理机构来琼设立分支机构。
十一、专利管理处
副处长:李军
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我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动智慧财产权市场建设,推进智慧财产权质押融资及专利权质押登记、评估工作;
3.开展企业智慧财产权培育,推进智慧财产权示範企业、优势企业、贯标企业认定、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培育;
4.指导工业园区创建智慧财产权试点、示範园区;指导市县创建智慧财产权强县及试点、示範城市;
5.指导和管理产业智慧财产权联盟、智慧财产权运营联盟、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建设;`
6.开展省智慧财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与审核工作;
7.组织智慧财产权周活动,组织申报中国专利奖;
8.组织开展智慧财产权培训、智慧财产权人才培养、专利统计、专利许可契约备案工作;
9.指导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现任领导
史贻云:厅长
国章成:党组书记、副厅长
韦 勇: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庆慧:党组成员、副厅长
朱东海: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王 贤:副巡视员
直属单位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曾广新
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