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曾任渤海大学套用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律师、唐山学院法律顾问、唐山隆达骨质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主授民法学,金融法学等相关课程,併兼任厚大司考民法课程讲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杨善长
- 外文名:shan chang yang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职业:副研究员、律师
- 毕业院校: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
个人简介
现为厚大司考民法讲师。
一、教育、工作背景
1999.9-2003.7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
2004.9-2007.6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2007.7-2012.6 唐山学院文法系讲师,
2011,渤海大学套用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
2012.9-2014.6,西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为着名民法学家马俊驹教授
2015.9至今,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讲师
二、研究领域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三、科研状况
1. 优先购买权法律效力探析,《政治与法律》(北大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2008年第8期(唐山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2. 无因行为、有因行为划分理论之质疑,《政治与法律》(北大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2010年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1期论点摘要收录;
3. 也论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新疆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2011年第6期。
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完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5. 民法思维模式与教学方法探析,《渤海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6. 民事责任能力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完善,《天津法学》,2011年第4期。
7.论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与实现问题,《河南司法警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8.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无效制度—— 以法律强行规範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之影响为中心,《广西政法管理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9.股权转让契约效力研究,《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10.论交易中遗失物的物权归属,《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11.也论物权的效力,《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此外,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重点研究课题“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排名第二);河北省规划基金项目“《劳动契约法》背景下和谐劳动关係构建研究”(排名第二);主持唐山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劳动契约法》背景下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係构建研究”;参与着名民法学者安徽大学法学院博导李明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实现机制研究》;参与着名民法学者前山东大学教授,现南京财经大学教授董学立博士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规範与理念之间》。
唐山学院院级重点课程《民法学》课程组的主要参与人;
四、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唐山学院法律顾问;
学派网签约授课老师;
2009年8月-2010年8月,唐山隆达骨质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四年来,为唐山市律协、唐山市工商局、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有线电视网路公司、唐山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遵化市检察院、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发表过法学学术和法律事务讲座。
着作论文
在《政治与法律》、《新疆社会科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天津法学》、《渤海大学学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多篇。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河北省规划办课题3项。
讲课特点
功力深厚的知识储备,融会贯通的逻辑思维,干练幽默的语言表达,切中要害的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