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準规定,为支持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享受国内市场竞标活动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发 布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準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对企业进行审核划型,并出具相关证明。
基本介绍
- 软体名称:中小微企业类型证明
- 开发商:深圳市商业联合会
- 软体平台: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 软体授权: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受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的委託,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类型认定线上办理系统,接受深圳市中小企业线上申报中小微企业类型证明。
根据《政府採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凡开具《中小企业证明》的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政府部门採购项目时,可享受如下优惠: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採购项目,应占政府年度採购预算总金额30%以上,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比例不低于60%;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採购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享受6%-10%的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採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定契约金额占联合体协定契约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